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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時候當官不用“守孝三年”?

(2022-08-16 22:29:29) 下一個

什麽時候當官不用“守孝三年”?

作者:伏靈

中國人本來對“孝道”二字看得比什麽都重要,這也是家族傳承之所以能夠繼續的關鍵所在。因此 《中庸》稱“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按正常的規矩,

親人去世,守孝期根據親疏關係分為五檔:斬衰三年、齊衰一年、大功九個月、小功五個月、緦麻三個月。 所謂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是五種不同等級的喪服,代表服喪者與逝者關係的親疏,即所謂的“五服”。 兒子為父母、嫡孫為祖父母、妻為夫都要服斬衰,守孝三年。春秋時期,“父母逝世,按禮應做到“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孔子的弟子曾對“三年”是否太長表示疑問,其師答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為了遵守禮製,官員們無論職位有多高,一旦父母或祖父母逝世,做兒孫的均應照製立即辭官返籍,在家守孝三年,不應再履行官職,若有違反者被會被人檢舉彈劾,鑄成大錯,不但不能出仕,想在老家當士紳也很難再有威信了。但是,到清代道光之季,內憂外患,天下混亂,朝廷緊急征調官員鎮壓叛逆,在裏守製者也包括在內,即使不會擔任實授重要官職,也有可能被征召在裏組織團練抗逆,因此,這種規矩其實到清代晚期便很難嚴格遵守了。

因此,文人理想總是很好,白衣孝子在茅棚中為父母墳墓前肅然守護,青鬆環繞,一派祥和。但是這種畫麵不但奔波生計的普通百姓很難做到,即使上等士大夫實際上也未必能踐行。但無論如何,這種道德規條,即使隻在口號宣講中被一再強調,人們執行度各有差異,但至少從社會風氣上來看,大家都知道什麽是“政治正確”,什麽又是不應該去隨意違反的。有這些戒條,社會大眾其實也就有了規矩,“大逆不道”,總是要為人唾棄的。

不過到了民國之後, 中國情形更加複雜,官製既紊亂失序,搶官做也成為一時風氣,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再堅持“守孝三年”,仕途機會就要喪盡了。再往後,無論是國民黨,還是共產黨執政,“打倒封建”,“破除迷信”這些口號喊得越來越響,傳統儒家倫理規矩也越來越無立足之地,宗法製度更成為社會改造的目標。所謂“守孝”一說,當然就再也不合潮流了。盡管這些年出於各種目的,有時亦會談及“儒家傳統”,但無論是表還是裏,其實都理實際的儒家學說已相距很遠了。總說“新瓶裝舊酒”,其實瓶子都給換了,酒的味道也肯定全變了!

從喪親守製一事來看,晚清以後中國曆史,確實是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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