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一篇講到:蒙特利公園市的大規模槍擊案,導致了11死9傷,不但是蒙市,也是洛杉磯縣曆史上傷亡人數最多的大規模槍擊事件。
接下來,我從殺手的個人資料,探尋一下他的心態和原生社會的影響。
頻繁的槍擊事件
自2023年1月21日到月底,10天之內,加州發生了四起大規模槍擊案。
1月21日,一名槍手進入蒙特利公園的一家舞蹈工作室,殺死了11人。
1月23日,加州北部半月灣的農場發生槍擊案,有7人死亡。
當天下午6點,奧克蘭發生槍擊案,一人死亡,七人受傷。
1月28日,在比弗利山外的Beverly Crest社區發生槍擊事件,三人死亡,四人受傷被送往醫院。
根據美國“槍支暴力檔案”網站數據,全美在2023年1月,已發生52起大規模槍擊事件,是自2014年開始收集發布這類數據以來,同月的最高紀錄。
在過去的八個月,南加州重大槍擊案中,有三名殺人者都是華裔男性長者:
三位華裔老人殺手
2022年5月15日,橙縣拉古納伍茲(Laguna Woods)的日內瓦長老教會(Geneva Presbyterian Church)的教堂爆發了一起針對台灣裔移民的槍案,一名醫生死亡,另有5人受傷。槍手是68歲的周文偉(David Chou)。
周文偉在台灣長大,是美國公民。媒體報道說:他在拉斯維加斯過著孤獨地生活。妻子賣掉了房子,和兒子搬去台灣住。他失去住所,自己付不起房租(房租是月收入的兩倍),拚全力才找到一份在賭場當保安的工作。
2023年1月21日周六,以華裔為主的蒙特利公園爆發了轟動全球的大規模槍擊案。72歲的亞裔槍手陳友艮(Huu Can Tran)衝進了正在舉辦新春慶祝的舞星舞廳,開槍殺死11人。他隨即又去第二間舞廳,被人製服奪走槍支。第二天被警察圍捕時,在車內自殺。
事隔一天,在2023年1月23日周一晚上,舊金山以南約30英裏的半月灣(Half Moon Bay),再次發生致命槍擊,7名華人死亡。67歲的華裔槍手趙春麗(Chunli Zhao)在槍擊事件發生幾小時之後被捕。據記者報道,一名前同事指控趙春麗試圖悶死他,並於2013年對他申請了限製令。
這次先不說另外兩位殺手,隻說蒙市血案的殺手陳友艮。據警方報告:在這之前不久,他曾經兩次向赫米特(Hemet)警察局報案稱家人試圖毒死他。
據“舞星”附近的業主說,槍手在當天開槍之前,曾經進入附近的商家,讓他們趕緊關門,回家過年。可見在進舞廳之前,他也並不想“傷及無辜”。
警方公布的資料
除了血案發生之前十幾天,陳友艮向警方報案,稱受到死亡威脅之外,警方也公布了更多陳友艮更多與警方接觸的資料。
陳第一次報警,是在三十多年前的1990年11月27日,警察報告中寫道,在聖蓋博市的George's Liquor store酒類商店附近,當時40歲的陳友艮正在遛狗,他打了911電話報警,說“這家商店剛被搶劫”:還說他跟蹤了嫌疑人,是一名墨西哥裔的男性。他想親自帶警察去那家商店。
警官見到他之後,感覺到他夾克左邊的口袋裏有硬物。 陳友艮承認那是一把槍,警官掏出這把裝有空心點實彈的槍,將他逮捕。另外一批警察到了酒類商店。店主說:“有人偷了一些啤酒,另一名亞裔男性正在追他”。
陳友艮第二次報警是在1992年12月26日。他打電話給聖蓋博警方(San Gabriel Police Department),說他在四個月前,在“東海餐廳(Tokai restaurant)”遇到了一名女子並與之交往,女子說正準備離婚。於是陳“從那時起,就偶爾和她約會”。
在1993年1月中旬,他兩次報警,號稱受到威脅,稱他約會女子丈夫的姐姐給他打電話,警告他如果繼續約會,就會被人做掉。當時陳自稱他是自營地毯清潔工,接到一位家住托倫斯的男子電話,要他“立即”去清潔地毯。而他想到他的約會女友和家人住在托倫斯,便認為這是一個陷害圈套。
又說在他住所的前草坪上,發現了49顆獵槍子彈(看來他很懂槍支彈藥)。他認為:是他女友的家人“把彈藥放在那裏做為恐嚇”。警方接他報案之後,經過他的同意,在他家的電話線路上安裝了錄音設備,但是因不明故障,錄音設備無法工作。陳也對警方表示“不想起訴”,“隻是希望警察部門了解情況,以防萬一他發生了什麽意外。”
警方也打電話給他約會女友的丈夫,詢問實情(下方是警察報告)。
這位丈夫,承認有“婚姻問題”,也知道陳友艮和妻子“在他出差時經常見麵”。但是他否認曾經給陳友艮打過電話。他還說,恰恰相反,是陳友艮“整晚都在”打他家的電話,希望妻子能接。因缺乏人證物證支持,警察就此結案。
七年之後,陳友艮再次打電話給聖蓋博警方,說他又受到威脅。警官在一份報告中寫道,他告訴去他家出警的警官,在過去的九個月裏,他在家裏接到了“無數”的威脅電話。警官寫道:“(陳友艮)說嫌疑人在他接電話時什麽都沒說,他也不知道嫌疑人是誰。”並以“NFD(沒有更多細節)”結案。
這次陳報案時陳填報自己的職業是“舞蹈教練/個體經營者”。
殺手當月再次報警
槍擊案發當月(2023年1月),陳友艮又兩次報警,並前往赫米特(Hemet)的警察局,稱他的家人欺騙了他,並試圖毒死他,他當時住在赫米特的一個拖車停車場。
十二天後,在2023年1月21日,72歲的陳友艮在農曆新年前夕在蒙市Garvey Avenue的舞星舞廳開槍,造成11人死亡。第二天,在托倫斯市, 他在托倫斯(Torrance)被警察圍堵,飲彈自殺。
孤獨、恐懼、殺心?
從警方的記錄可以看出,殺手陳友艮常常感受到威脅,並多次報警。他期望能得到警方的保護,解除他的恐懼。不過,警方是根據確實的證據和危險性來處理報案的,基本上不摻雜同情心(這正是他最希望得到的)。他雖然按著美國的方式主動報警,但是對美國警方的運作,存著不切實際的幻想。
對警方而言,“客觀公正”是第一位的,沒有足夠證據,就很難做到客觀,加入感情色彩就很難保持公正。陳所遇到的威脅是否真實存在,也許成了永遠無法解開的迷。他需要的心理安慰,本來應該去尋求心理醫生(倘若真的遇到威脅,醫生也可以報案的)。可惜對大部分亞裔移民,一是舍不得花那個錢,二是丟不起那個臉。所以他的問題累積下來,越來越嚴重。當他不再指望警方,就自己動手了。
這三位華裔殺人者,盡管殺人動機可能不同,其“共同點”都是孤獨,因個人的家庭或者財務問題,感受很大的壓力甚至威脅。
他們在家鄉時,應該都經曆過戰爭或者動亂,到國外又體驗到重新起步的艱難落差,和被家人遺棄的憤怒孤獨。在國內時,他們至少有親屬和朋友圈,到異國他鄉,既缺少新朋友,也失去原來的社群圈。
在華人聚居的城市,不論是公園廣場舞、舞廳、打太極,還有各種定期不定期的聚會,合唱團、聯誼會,都是想重新建立朋友圈,排解孤獨和壓力,也了解交換各種信息。但是這些地方的人際關係複雜,是產生衝突的土壤。
殺手固然十分可恨,但他畢竟也是人,也有喜怒哀樂,也需要同情安慰,也有無法排解的憤怒、嫉妒,最後發展到殺人泄憤。在下一篇我會更多反思這事帶給海外華人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