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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中的一個小數字問題

(2023-09-01 07:34:17) 下一個

《莊子》中的一個小數字問題

 

楊道還 8/31/2023

 

(一)

 

《莊子》雜篇裏的《寓言》有:

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

 

寓言十九,藉外論之。親父不為其子媒。親父譽之,不若非其父者也;非吾罪也,人之罪也。與己同則應,不與己同則反,同於己為是之,異於己為非之。

 

重言十七,所以已言也,是為耆艾。年先矣,而無經緯本末以期年耆者,是非先也。人而無以先人,無人道也;人而無人道,是之謂陳人。

 

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因以曼衍,所以窮年。不言則齊,齊與言不齊,言與齊不齊也,故曰無言。

 

寓言這個詞是《莊子》最先用的,詞源、終極解釋權在《莊子》原文。重言,一般認為是重複前人的名言。卮言就是自然而然,隨幾而發,隨緣而講,如“卮言日出”之意。“倪”,是邊際的意思。“和以天倪”大概是講,卮言是天然地微中、契合於微妙的邊際的那些話。

 

(二)

 

這裏的十九和十七,曆來認為是十分之九、十分之七,然而又有兩種不同的解釋。《集釋》說(大意):親父說兒子好,頂多十分之一的人信;非其父者說好,就有九成人信了。《集解》卻認為,《莊子》書中:“寄寓之言,十居其九……引重之言,十居其七”,“莊生書,凡托為人言者,十有其九……言足為世重者,又十有其七”。按照《集解》這個觀點,十九和十七重疊,寓言裏有大部分是前人話語,其中一小部分不重要。這兩種觀點顯然在量化上都有問題。現代有人善於用字眼出現頻率的統計讀古書,這種量化的具體分析,這裏不越俎代庖了。

 

楊憲益提出了另外的觀點,他說:“多以為十九的意義是十分之九……。這未免太小看了古人的數學知識。……十九與十七當皆為實數。”(楊憲益《譯餘偶拾》,“《莊子》的原來篇目”)楊憲益是近現代的著名翻譯家,他與他的英國夫人合譯的《紅樓夢》,大概有人聽說過。

 

楊憲益認為,《寓言》篇,像是《莊子》一書的“作者原序”。這個看法可以商榷。但《寓言》篇這段話的所指,是《莊子》原書,是總覽原書的概括,迨無疑義。十九是“實數”,就是19。楊憲益作了個加法,19+17=36。由此他推論,《莊子》中,如隻有《內篇》是莊子親筆,那麽《內篇》當有三十六則。

 

今本《莊子》中隻有《內篇》是莊子所作,其餘都是門徒、弟子、和其他人所增益。這一認識,古已有之。比如說王夫之多有議論,也就有人去議論王夫之的議論,沒完沒了。但楊憲益此說,是個實打實的數學問題,可以靠數數來驗證。

 

楊憲益有古風,不肯扔下問題,嘩眾就跑。他將《內篇》分為三十六則,試圖將其與19和17對應起來。舉例來說,他將《逍遙遊》分成四則,鯤與鵬、堯與許由、肩吾聞言於接輿、惠子問莊生。通過這樣的分法,他得出了“計假借孔子的寓言有九篇,莊子三篇,南伯子綦三篇,許由二篇,子輿二篇,王倪二篇,老聃二篇,接輿二篇。這樣看起來,假借相同的古人姓名的寓言共有十七篇,此外的寓言共有十九篇……完全相符,這如果都是巧合著未免太巧了。”注意,這裏的重言,是指對一個人引了又引的部分,第一次引用不算,比如說“假借孔子的寓言有九篇”,重言就是八篇。所以8+2+2+1+1+1+1+1=17。

 

這樣的分則,似乎有某種程度上不確定性。如惠子問莊生,先問大瓠,後問大樹,卻被歸為一則。但《寓言》的作者如何分,或許也是一樣有此類的不確定性,或可相抵。

 

(三)

 

楊憲益此說,如能成立,那麽寓言和重言需重新詮釋。按照上引楊憲益的這段話,十七重言,同時也全為寓言,即寓言三十六,其中人名重了的有十七,其餘全為卮言。這樣解釋的重言與“重言十七,所以已言也,是為耆艾”,似乎不合。

 

按照重言在原文中的解釋,這些引用裏,有典故的是十七;其餘隻是假借他人人名的寓言故事。《寓言》的作者說,“耆艾”的話也不是所有的都屬於重言,需要排除那些老而不死是為賊的陳人的話。已,本意為止、成、畢;這樣的話,又要“先”他人而言之,然後是重言。所以重言,當是“立言”的性質:在考之於經緯本末,有所達到、屹立存照而顛撲不破、意義完整,而又是言前人之所未言。立言,大概略同於天然石峰、巨石、石柱、石拱等的立;不過是人作而存在於語言文字中。

 

寓言是“藉外論之”。按照《寓言》裏的解釋,親父說和非其父者說的內容並無不同,然而非其父者,那個局外人說的,帶有寓言的局外而超然的性質,因而能夠更好地傳達。有人認為,語言能清晰描述事物,才是好的。這是一種膚淺的認識,清晰不等同於傳達,不清晰不等同於不能傳達。而傳達,如觀花,不在於遠看,不在於近看,而在於恍然那一刻,“應於化而解於物”。

 

《莊子·雜篇》有:“以卮言為曼衍,以重言為真,以寓言為廣。”世界上的事物,能被清晰描述的少。譬如說,情就是無法用語言清晰描述的;因而一切有情、可寄情的事物,都無法盡述。對於那些無法清晰描述的抽象的東西,聖哲們不得不動用種種方法去傳達,陳述、白描、比喻、象征、寓言等——並不是像後世那樣逞才情,而是支離其德以傳達、接引。

 

而這些裏,“以寓言為廣”。寓言有超出比喻和象征的部分,不能用這兩者涵蓋。即,寓言指向的對象可以完全脫離相像、類似、和文字,完全存在於言外之意,而又存在於意有所隨的那個所隨。 

 

汪曾祺有個短篇名為《鑒賞家》,裏麵有段畫家季陶民和一個普通果販、但具慧眼的鑒賞家葉三的對話:“季陶民畫了一幅紫藤,問葉三。葉三說:‘紫藤裏有風。’‘唔!你怎麽知道?’‘花是亂的。’‘對極了!’季陶民提筆題了兩句詞:‘深院悄無人,風拂紫藤花亂。’”風耶?亂耶?寓言、重言、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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