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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房賣後折舊的Recapture問題

(2023-02-06 10:53:50) 下一個

美國稅法中關於折舊和recapture的規則是很複雜的。實際上,就連經常所說的depreciation recapture這個術語,大多情況下我們都是在錯誤地使用它,也就是說,大多情況下那不是它的真正含義。

關於折舊和recapture,我曾經寫過好幾篇文章:

 1. 美國出租房折舊及Recapture 

 2. 為何報稅時應從房產中多分出個人財產

 3. 出租房折舊報稅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4. 美國四種稅率的個人收入稅收計算 

這些文章,對於我自己正確理解稅法,是非常有幫助的,也算是我的學習總結。在讀這篇文章之前,我建議您先讀一讀它們,否則,這篇文章可能很難理解。

這篇文章,主要想說說出租房賣後折舊的recapture問題。

為方便說明,我還是用一個例子,我發現用例子說明更容易些。

假定小地主黃小仁買賣了一個出租房,這是與這個房子有關的折舊事件:

  • 黃小仁在2010年花了24萬買了個房子,其中土地4萬, 也就是說折舊的basis是20萬,顯然這是不動產(Real Property),折舊期是27.5年,這裏不妨稱之為資產1
  • 2011年換了一個新空調,1萬,這也是不動產,折舊期也是27.5年,這裏稱之為資產2
  • 2012年新做了driveway,花了1.5萬,這也是不動產,但折舊期是15年,用的是加速折舊(accelerated depreciation,少於20年折舊期的可以用加速折舊),這裏稱之為資產3
  • 2013年換了個新冰箱, 花了3000,這是個人財產(Personal Property),折舊期是5年,這裏稱之為資產4

也就是說這個房子總共花了: 24(房子)+1(空調)+1.5(driveway)+0.3(冰箱)= 26.8萬。

假定在十年後的2020年,黃小仁把這個房子賣了,賣價是40萬(用40萬為例主要是為了使賣價高於26.8萬的成本價,這樣既會有capital gain, 也會有recapture)。

我們先來看看房子賣後,上述四種資產各自折舊過的數額(為簡化起見,這裏隻用大約值):

  • 資產1(房子):已經折舊10年了,折舊額大約是70000: (200000*10/27.5).
  • 資產2(空調):已經折舊9年了,折舊額大約是3000 :(10000*9/27.5).
  • 資產3(driveway):已經折舊8年了,用的是加速折舊,折舊額大約是10000 (如果是用直線折舊的話應該是8000).
  • 資產4(冰箱):冰箱的折舊期隻有5年,已經7年過去了,早折舊完了,折舊額是全部的3000。

簡單而錯誤的Recapture法

因為沒賣房子前每年報稅需要填的隻是4種資產折舊的總數這一個數字,所以有不少對折舊和recapture了解不多的報稅者在房子賣掉後,會不分青紅皂白,把4種資產折舊直接加起來,一起recapture。比如他們會先把上麵提到的折舊直接加起來:

70000(房子)+3000(空調)+10000(driveway)+3000(冰箱) = 86000

因而得出這個房子賣掉後,capital gain是: 40萬-26.8萬=13.2萬,而折舊是86000。

這種簡單的報法是不符合稅法的,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也是要多交稅的(多交稅但不符合稅法可以嗎?這個我不清楚)。

正確Recapture法

而正確的recapture法是把上述4種資產的買賣、折舊和recapture完全分開,就如同單獨買賣4種完全不相幹的資產一樣對待,當然這裏4種資產唯一的相關性就是它們的賣價總數是40萬,也就是說我們需要把賣掉的40萬分配到4種資產裏,分配完後,各自計算自己的recapture。

以下是對這4種資產各自折舊的recapture分析。

資產1(房子):

由於這個房子是盈利的,折舊掉的70000都屬於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普通稅率但不超過25%,這個比較簡單明了。

與資產1(房子)不同的是,後3種資產賣掉時的價值一般都會低於成本價,所以recapture的情形會有所不同。

資產2(空調):

我們來看3種情況:

Case 1 :假定房子賣掉時空調的價值跟成本一樣,仍然是1萬,這種情況下折舊掉的3000也屬於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

Case 2 :假定房子賣掉時空調的價值是8000,這種情況下利潤是:8000 -(10000-3000)=1000,這1000也屬於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

Case 3 :假定房子賣掉時空調的價值是5000,這種情況下損失是:5000 -(10000-3000)= -2000,這2000的損失屬於Section 1231 Loss, 可以從Ordinary Income 中減掉。

Case 2和Case 3是可能發生的情況,而Case 1 是不太可能的情況。

資產3(driveway):

我們來看3種情況:

Case 1 :假定房子賣掉時driveway的價值跟成本一樣,仍然是1.5萬,這種情況下折舊掉的10000屬於利潤,但由於driveway用了加速折舊, 所以其中的8000容許折舊屬於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而超出容許折舊的2000屬於Depreciation Recapture,是普通稅率收入。

Case 2 :假定房子賣掉時driveway的價值是7000,這種情況下利潤是:7000 -(15000-10000)=2000,這2000應該屬於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這個我不是100%確定)。

Case 3 :假定房子賣掉時driveway的價值是3000,這種情況下損失是:3000 -(15000-10000)= -2000,這2000的損失屬於Section 1231 Loss,可以從Ordinary Income 中減掉。

資產4(冰箱):

我們來看2種情況:

Case 1 :假定房子賣掉時冰箱的價值是500,這種情況下這500應該屬於Section 1245 Depreciation Recapture,普通稅率。

Case 2 :假定房子賣掉時冰箱的價值是0,這種情況下,沒有任何利潤,也沒有任何需要Recapture的。這是對報稅者最有利的情形,並且5年後假定冰箱價值為零也不算離譜。

說明

文中的: 

  • 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是普通稅率,但不超過25%
  • Depreciation Recapture,是普通稅率

 

(注: 非CPA,若有理解錯誤,歡迎指正!

建寧 20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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