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一章裏的第21節特別讓人感動:耶穌的降生是要將我們從罪裏救出來。這是因為耶穌來乃是召罪人。
太1:21 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She shall bring forth a son. You shall call his name Jesus, for it is he who shall save his people from their sins.
馬太福音第二章給我深刻印象的是那四處引用舊約裏先知的話,第6,15,18,23節。這提醒了我舊約裏很多地方預言了救世主的到來,並預言了到來時和到來後的場景和要做的工作,提醒我讀舊約的時候也是看得見福音的。
馬太福音第三章最容易令人誤解的地方我覺得是第11節的最後一句,但第12節其實對它作了具體解釋:對得救的(即麥子)用聖靈施洗,對不得救的(即糠)用火施洗(即燒盡)。最令人愉悅的是第17節,新約裏應該有4次神親自說耶穌“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這裏是第一次。
太3:17 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Behold, a voice out of the heavens said, "This is my beloved Son, with whom I am well plea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