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這屆年輕人不想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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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篇文章,頗為感慨。當婚姻在人們的思維裏變為了買賣,變為了交換與索取後,就有了太多的得失與利益權衡。結婚就變得像雞肋: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甚至完全變了味。
婚姻的基礎永遠是愛,永遠是雙方相互無條件的愛; 永遠應該是互相包容與原諒; 婚姻永遠應該超脫物質,脫離任何傳統的封建思維,也不應一方淩駕於另一方之上。婚姻不應在人的思維裏是負擔,而應是向往和愉悅。
現今人類似乎正在自私和不信任中,靠"小聰明",借著物質上的豐裕,把婚姻做成買賣,患得患失,越來越缺乏婚姻中無私恩愛的力量與純真。
改變此趨勢,唯有福音,唯有耶穌所賜"罪得赦免"的大愛,人類才會有相愛的力量,神的愛是人類愛的源泉。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替世人贖罪,這是何等長闊高深的愛,且是無條件的,人憑此就可以進天堂,有永生,末日複活。耶穌是聖潔的,無罪的,卻為我們這些罪人而死,但耶穌從未感覺到冤枉與委屈,而是甘願流血受刑。當人類相信了耶穌基督,就會感受到這長闊高深的愛,從而在婚姻和生活裏有力量和喜樂傳遞這樣的愛。彼此相愛,不再做交換,不再做買賣,而是心甘樂意,甜蜜蜜!你在婚姻裏受的那點兒委屈算什麽呢?
結婚,請也與耶穌結婚,耶穌是人類婚姻幸福白頭到老的源泉!
約13:34 (耶穌說)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A new commandment I give to you, that you love one another, just like I have loved you; that you also love one another.
約一4:9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By this God's love was revealed in us, that God has sent his one and only Son into the world that we might live through him.
約一4:10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In this is love, not that we loved God, but that he loved us, and sent his Son as the atoning sacrifice for our sins.
約一4:19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We love him, because he first loved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