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詩外傳2.14:楚昭王有士曰石奢
原文:
楚昭王有士曰石奢,其為人也,公而好直,王使為理。於是道有殺人者,石奢追之,則父也,還返於廷,曰:“殺人者,臣之父也。以父成政,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弛罪廢法,而伏其辜,臣之所守也。”遂伏斧鑕,曰:“命在君。”君曰:“追而不及,庸有罪乎?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然。不私其父,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以死罪生、不廉也。君欲赦之,上之惠也;臣不能失法,下之義也。”遂不去鈇鑕,刎頸而死乎廷。君子聞之曰:“貞夫法哉!石先生乎!”孔子曰:“子為父隱,父為子隱,直在其中矣。”《詩》曰:“彼已之子,邦之司直。”石先生之謂也。
譯文:
楚昭王有一個叫石奢的賢士,他為人公平而正直,君王讓他做治獄官。當時有人在路上殺了人,石奢追趕殺人犯,卻發現是父親,於是返回了朝廷,說:“殺人犯是我的父親。拿父親執法是不孝;不執行君主的法律是不忠;罔顧刑法釋放罪人,就應該認罪伏法,這是我所堅守的。”於是躺在鍘刀下, 說:“請君主處置我。”君主說:“追趕沒逮住,如此勞苦還算有罪嗎?先生還是去處理其他事情去吧。”石奢說:“不對。不偏袒父親不孝;不執行刑法不忠;讓犯死罪的人逃生,不算清廉。君主要赦免我,是君上的恩惠;臣不能違犯刑法,這是臣下應該遵守的道義。”因此逃避鍘刀,在朝廷刎頸而死。君子們聽說後,說:“堅守法律!石先生是這樣的人啊!”孔子說:“兒子為父親隱瞞,父親為兒子隱瞞,就是率直啊。” 《詩經》說:“那個先生,是國家正直執法的人。”說的就是石先生。
俠客心得:
石奢是執法人,父親是犯法者。殺了父親是不孝,放了父親是不忠,石奢進退兩難,最後自己死了,落得個忠孝兩全。
一個率直的人,忠於自己內心感覺,一定會偏袒父親,幫助父親隱瞞罪行。這是很自然的人情,不丟人。反而是那種大義滅親,以顯示自己如何清廉的人缺乏正常的人性,是很危險的小人。所以聖人不喜歡那個揭發父親偷人家羊的躬直。他這樣做心裏不糾結嗎?糾結扭曲怎麽能叫正直呢?如果躬直不糾結,這豈不是更可怕?他可以出賣父親而內心沒有愧疚。無論躬直的理由多麽正義,他是缺少人性的。當然,聖人並不是教人行私舞弊,他隻是強調孝悌是人的本性。君子為了維護公義,不一定非要親自操刀加害自己的親人。躬直如果不揭發父親的偷盜行為,鄰居就不能嗎?
當然石奢的情況太特殊了。石奢不能捉拿父親,難道楚王沒有其他執行司法的人嗎?石奢不追是忠於自己的孝心,楚王應該體諒石奢的苦衷,一開始就讓石奢避嫌。當然這裏的故事衝突,就是為了凸顯忠孝不能兩全的困境,不必過度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