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9-30衛靈公篇第二十九、三十:人能弘道
原文:
15.29 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15.30 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譯文:
15.29 夫子說:“人能弘揚道義,而道義不能弘揚人。”
15.30 夫子說:“又過錯不改,才是過錯。”
俠客心得:
道義本身救不了你,更不可利用道義沽名釣譽,就是“非道弘人”。但是通過踐行道義,存養自己的仁心,恢複自己的本性,可以拯救自己,就是“人能弘道”。修身就是弘道的過程,就是通過格物致知誠意正心發揚光大道義,剔除私欲存養仁心的過程。沒有這樣一個“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的過程,道義得不到發揚,修身就不會有進步。所以說,人僅僅認識到自己的本性是善良的,良知本來就在自己身上是不夠的;還需要努力地發揚良知,才能改變人生。
犯了錯記取教訓,馬上改掉,就不是過錯。隻有屢錯不改,才是真正的過錯。可惜,大部分人不改是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別人給他指出來,他往往會認為是找茬,是跟他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