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8憲問篇第十八: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
原文: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與文子同升諸公。子聞之曰:“可以為文矣。”
譯文:
公叔文子的一個家臣僎(zhuan,古音xian), 文子薦舉他做同樣級別的大夫。夫子聽說後:“文子死後可以用‘文’作為諡號了”。
短評:
薦舉自己的奴仆同朝為官,而且級別一樣高。孔子覺得文子不簡單,品德如此高尚,死後可以稱“文”了。能稱“文”可是不簡單,曆史上的曾國藩、韓愈、朱熹等大學者大賢人才獲得如此殊榮。通過這一件事,孔子就知道公叔文子的修養有多高。是的,一個思想狹隘的小人不可能容忍自己的家奴和他平起平坐、同朝為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