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看見床底下有蒼蠅飛出來。我把頭探進去查看有什麽髒東西。看到一包沾滿了血斑和血塊的破碎布。問了媽媽才明白它的由來。媽媽要等到半夜外麵無人、一片寂靜時,才敢把這些血布拿去河邊清洗。洗好的布晾在牆邊陰幹,然後再包起來留著下次使用。
做女人真的受罪。每次來月經時,因為買不起草紙,媽媽隻能用洗幹淨的一大堆碎布代替,換洗都得是偷偷摸摸。因為營養不良,我十七歲才來了月經。
買不起肥皂,隻能用堿。衣服洗了,沒有替換衣服,我就蹲在床上等晾在門外的衣服曬幹。一年四季我隻有兩件冬棉襖。春天來了,就把棉衣裏層的棉花抽出縫好成了夾衣。夏天的時候再把夾衣裏料拆掉成了單衣。到了大熱天,長袖單衣也穿不住了,隻能想盡辦法買兩尺布縫件圓領衫湊合。
記得讀二年級時,課本上有一句話:“…住在破屋裏,冬天發抖。雨天,外麵下大雨,裏麵下小雨。晴天,在家裏燒飯滿屋子煙嗆得眼淚、鼻涕都淌下來…”。我對媽媽說這段描述寫的就是我們家。
住的城牆邊的這間房越來越破舊了,簡直到了無法想象的地步。小孩子爬到城牆上玩放風箏,踩到磚塊,正巧掉在我們屋頂,炸裂了一個大洞,開了天窗。隻要抬頭,就能看到天空。我們家大門朝北,一年四季曬不到太陽。現在大伏天,最不需要陽光的時候它卻直射進屋,毒熱似火。這個洞一定要想辦法補好。
我在外麵撿來一塊壞桌麵,爬上屋頂把洞遮好並在上麵壓了幾塊磚塊。碰到雷陣雨,雨水從天窗直瀉,家裏開了河。好不容易熬到雨停,我和媽媽拿了大蚌殼把地上的積水淘出來。屋子本來就漏水,地上早就形成了一個泥坑。我們越是往裏挖出水,泥坑越是被挖大。屋裏衛生條件惡劣,挖出來的泥水裏還有蚯蚓和蜈蚣。
如果不趕快花錢翻修一下,這間屋是不能再住人了。可哪裏找錢去?媽媽冒著風險決定去標會。當窮人急需一筆資金時,有一個辦法就是作為標會的發起人。於是媽媽當會頭召集到十幾個會員聚會,每人繳納五元的會錢,首期籌款歸會頭先用。就這樣,我們借到八十元。第一件事就是買了蘆葦、瓦片,請人修補屋頂。地上也鋪了碎磚石。還在家裏砌了一個帶煙囪的灶頭,這樣做飯就不會煙霧彌漫了。再買了個長凳代替過去撐床的磚頭。大門也請木匠重新釘補了下。
裝修房子的時候,派出所的護衛警特意上們看了看,說:“老山東也太不像話了,留你們母女倆打天下。他一個大男人這麽沒擔當。” 媽媽漫不經心地答話:“還是不要回來的好,他死在外頭,我們倒省心了。“
說來奇怪,住在修補好的房裏反而睡不著了。我和媽媽說起三嬸又生了第三個男孩的事。三嬸喜歡女孩,可偏偏是生男娃的命。我隨口問了句:“媽媽,你怎麽隻生我一個?”
媽媽猶豫了一下才回答:“你也長大了,我不想瞞你,你是撿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