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經人介紹去景德路一人家當傭人。這家雙職工夫婦上有老爹、下有一個小男孩。媽媽就負責照顧這一老一小。除吃住在這家外,每月可拿六元的薪水,媽媽的吃飯問題解決了。晚上媽媽不準回家,要自帶被子。為此,她隻好租了一條被子,價格每月二元錢。媽媽走了。我想起小時候因為我的多嘴多舌,媽媽辭退傭人的事。誰會料到,如今媽媽自己也淪為供人使喚的女傭,為人洗衣、做飯、打掃、帶孩子。
這段時間我和爸爸過。他沒有衣服穿,別人給了他一件破襯衫。襯衫是褪了色的灰色,背上有一個大洞。我找來找去隻找到塊紅布頭,那還是我拾垃圾時撿到的。洗了幹淨,縫補了破洞,爸爸高興地穿上襯衣。他自己反正看不到身後的那塊紅補丁,可別人看了會覺得又醜又滑稽。我可不能讓爸爸成為街人的笑料。稍稍動了腦筋,我找到了藍黑墨水塗去紅色,這樣爸爸看上去不那麽可笑了。人,可以窮,但不能醜!
那時候的爸爸真像個叫化子。他的舊棉衣也是居委會救濟的。等冬去春來時,他就把冬衣拿去當鋪當了。一得了錢,他就帶我去吃小籠包、蛋絲湯。爸爸和善,別說沒打罵過我,就是對我說話提高嗓門都從未有過,但他又是個沒心思、不操心,不擔責任,不知道體會別人、得過且過的人。總之,爸爸不像個大人。
有一天,媽媽做工的那家女主人提出要媽媽幫個忙。原來她有兩條綢緞,想借我們的戶口簿賣掉。她說用她的戶口簿已賣過幾次了,擔心讓人懷疑。那時候家裏有東西要賣都要憑戶口簿。媽媽說當然可以,隻是我們家這麽窮是拿不出這樣高級的料子的。媽媽說她可以問親戚借借看。
媽媽從三嬸母親的手裏借到了戶口簿給了東家。沒過幾天,有人闖到三叔家質問綢緞的來由。三叔一臉困惑。後來經外婆做了解釋後,來人找到媽媽。真相大白。綢緞是東家利用工作之便偷竊的。他們出售時根本沒用過自己的戶口簿。在他們家還搜查出一捆各種顏色的料子。東家立即被捕。媽媽也丟了飯碗。
吳師母介紹我們母女倆去磨眼鏡,工場就在學校邊。每天的活就是先用砂布磨鏡片,然後再用樹葉沾水把它磨光滑。做熟後,我的手在磨,眼卻盯著外麵背著書包的孩子。
我已經十一歲了。媽媽自己不認字,因此很想給我上學。她還征求了別人的意見。鄰居說再窮也要給籃子讀幾年書。就這樣,我去南新路小學報了名。免收學費,隻付書費。媽媽跟老師商量分期付款。
中午放學回家,家裏沒有飯菜吃,連燒熱水的柴火都沒錢買。我喝了幾口冷水,空著肚子又去上學。沒有衣服換,我穿著撿來的雨衣,免不了受同學的譏笑:“看,孫鐵籃在求雨。”
在學校,我評上了好學生,還獎到一張畫麵是毛主席會見小演員的明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