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我生日,也許是因為現在的每一天對我來說都是節假日,第一次我覺得過生日太無聊。
為什麽要慶祝它?我們出生這一天,不是哭著來的嗎?
沒有比生日更平淡無奇的日子了。生日,對於不管是皇帝、天才、白癡還是乞丐…,人人都有,人人平等。既然這樣,為什麽還要慶祝,因為可憐到生日成為人活著唯一的榮耀日嗎?
有人說:“過生日是最傻的行為,難道慶祝自己離死又進一步?” 已過中年,我覺得此話雖不中聽,但不無道理。
生日的最大意義,應該屬於母親。子女的生日才是名副其實的母親節。
又長了一歲,自然規律、坦然麵對。想起廣播上聽到的一個問題,“如果可以讓你年輕10歲,你願意嗎?” 我的回答:“不願意。沒有今天擁有的的智慧,活回去:太累太傻貌!”
法國已故作家安德烈·莫洛亞說:《20歲,巴黎女人很可愛;30歲,不可抗拒;40歲,迷人;40歲後呢?巴黎女人不會超過四十歲。》
對,女人40後不再有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