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孩子一度相信媽媽是Hexe/Witcher。
其實歐洲傳說裏,這個詞並沒有什麽貶義也沒有什麽特別,差不多相當於魔界在民間的counterpart,跟Fairy或者Elfin是一樣的,隻是中文的翻譯不太好聽。
大概是融融兩三歲的時候。
有一年聖誕節,我陪她坐在聖誕樹下玩,當時她剛好有一個不知道哪裏來的漂亮的塑料小石頭。我逗她,你給媽媽,媽媽可以變到聖誕樹上。
她遲疑交給我。
我捧在手裏,攤開來讓她看好——你看,在吧。然後合上雙手遞給她,讓她吹一口氣,收回手假裝打開看看,哦,還在呢,你大力一點......她再吹,我再假裝看......如此反複N次,趁她不注意偷放到身後的樹上,繼續假裝還在,讓她又多吹幾次,覺得差不多了,慢慢攤開手——
當然是空的。
她覺得神奇極了,一再要求我再來。
那就再來了,有多難?直到我們倆都煩了。
自此,她信了媽媽是有魔法的女巫。求我教她,我說她太小,得大一點才能學,後來沒借口了,隻好說多年不練習有點忘了(順便叮囑,你學校學的不複習一樣會忘哦!)。
到7,8歲我還聽到她偷偷跟倆小的說,你們知道嗎,媽媽曾經是個Hexe。
這本Foucaultsche Pendel,我覺得幾乎可以當Hexe手冊讀。Umberto Eco的書有個特點,要不不是你世界的內容,根本看不進去,要不可以當寶典,跟著他玩labyrinth。
世界上第一個labyrinth的遺址,在Crete的Knossos宮殿,Minos的國王建的,為了把牛頭人身的Minotauer關起來。長這樣
這個照片是網上的,我用手機照的沒這麽全。
簡單來說,傅科擺是一個建在室內的鍾擺(Pendel),可以直接通過它搖擺的軌跡觀測到地球的自轉。再解釋一下就是,如果擺長多過兩米而且夠重,懸掛起來的話因為自身的重量,在靜止空間應該是不動的——也就是說,觀測到的擺動,不是由於擺本身造成的,而是它下麵的地球自轉的結果。這是巴黎博物館的。
發明這個儀器的,當然叫(Leon)Foucault,法國人。這個家夥也是神人。小時候上學特別不用功,被學校勸退隻好在家接受私人家庭教師補課,上大學本來學醫,又因為覺得屍體味道太惡心受不了退學。受同齡的物理學家影響,偶然發現了自己在物理和天文學方麵的興趣,居然自學成才,在完全沒有接受大學教育的情況下多次在專業物理雜誌上發表文章。他的成就包括用旋轉鏡像法第一次精確測得了光速,成功製作出世界上第一張可用的太陽銀版照片(天文學),etc.。
當然還有在自家地下室弄出這個傅科擺。
天才嗎?我不知道,我不會說他是天才,但是我會說他很好玩,是可以喜歡一下的那種,我不大從天不天才的角度論斷人,但是我會說,那個人是不是有趣。我眼裏的人一般隻有兩種,有趣的和沒趣的——我覺得這才是最公平的標準——每個人可以自己定義。
無疑,Leon Foucault應該是有趣的一個人。
而Das Foucaultsche Pendel這本書,也是有趣的一本書。
這本書我看了兩遍。看兩遍的原因,不是因為好看,是因為不好看——因為我第一遍什麽都沒看懂,或者說沒看進去什麽。上來就是(我)晚上整夜被關在技術博物館,看到一堆我(讀者這個我,我)完全不認識名字的東西。比如折射鏡,1873年的第一輛可以容納12名乘客的法國機械動力車輛(很怪的名字,叫Oeissante),我就不信誰看了這個詞知道作者在說什麽。
當然,他提到Peugeot我還是知道的,因為現在還天天見。
各種工具,比如測量儀器,他提到,如果測量的單位不是現在常見的米,而是過去的“肘”(Ell),金字塔的秘密就會顯現出來。
我怎麽可能知道Ell他說的是長度單位?!
然後到玻璃製品展室,他又寫會和中國的瓷器弄混的androgynen Vasen von Lalique——這個詞我專門查了,叫“襄有雌雄共同體的人物裝飾的Lalique花瓶”,長這樣(會和中國瓷器弄混?)
這個雖然小貴,不過如果喜歡,買一個玩也不算過分,我覺得值那個價。
然後他接著講Poterien(最原始的粘土陶器), Fayencen(英國特產的錫釉陶器), Majoliken(15,16世紀意大利特產的一種錫釉陶器), Muranogläser——終於見到一個認識的!這是Muranogläser
我還有一個呢,過生日孩子們在舊貨店替我挑的禮物,我不知道花多少錢買的。讓我說唯一和普通盤不一樣的呢,是特別沉。
認識這個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去過威尼斯。當時孩子們喜歡它做的非常炫的小首飾,我們店挨店看個眼飽,最後一人挑一個(我想半天沒舍得買自己的,下次一定補上)。
因為是純手工,所以起碼沒重樣的。現在做這一行的很好玩,很多是女性。
這本書是ich-erzähler(第一人稱寫法),那個'我'的專業(博士論文),是Tempelritter
好吧,我隻好又查了很多Tempelritter的資料。
所以我第一遍看下來,又辛苦又亂,根本沒記住什麽故事情節,除了他們動不動就在酒吧喝酒,討論,寫書,吵架,“我”跑到巴西交女友,分手,回意大利,到巴黎......這哪裏是作者自己宣稱的小說,簡直是科學史,神學史,神秘學史,哲學史....的教科書。
起碼夠一個本科生學一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