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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讀記(9)英文補習班之二,還是人權問題

(2020-09-17 14:44:05) 下一個

我們班上有一位女同學,名叫阮貞,是位越南難民。她有個三歲的女兒,剛上幼兒園。一家三口和公婆、小叔子、倆小姑住在一起。是個典型的三代同堂亞洲模式的家庭。

都好幾天了,也沒見阮貞來上學。那天,我遠遠地見她眼圈紅紅的來了,也不說話,坐在位子上默默的流淚。就走過去,幾經勸慰,她才開口說話,這幾天,她正在打官司。

原來,阮貞女兒的老師給小朋友們上安全教育課,教導孩子們不要隨便和陌生人說話,也不能隨便讓人碰到身體,並讓孩子們講講,有誰碰過他們。阮貞的女兒小,又剛來不久,連越南話都說不明白,也連講帶比劃地用破碎的英語說她的小叔叔曾摸過她。這下不得了,老師當堂報警,告發阮貞的小叔子性騷擾幼女。警察立馬來到幼兒園,不問青紅皂白就把孩子抱走,交給一戶政府雇的保姆家寄養。阮貞當天下課後,去幼兒園接不到女兒時才知道這事。

可憐阮貞的女兒在保姆家,天天哭鬧著要媽媽,要回家,阮貞自己也因日夜思念女兒,精神恍惚,吃睡不安,更不說來校上課了。

而據阮貞的小叔子對警察說,那天他給小侄女在戶外拍照,看見孩子的裙子皺巴巴地縮上去了,就幫她往下拉了拉,根本沒對小侄女做什麽非禮的舉動。阮貞的公婆、家人、包括阮貞本人也都堅決相信小叔子根本不可能非禮自己的親生侄女。小叔子是被冤枉的,可人家警察就是不相信。經過好幾次交涉,相關人員說,除非小叔子滾出家門,否則,孩子回家的事免談,如果不服,可以上訴。

可憐的阮貞小叔子不到二十歲,還沒結婚,剛移民不久也沒工作,就是搬出去,也隻能是在他結婚後分家的時候,不可能現在沒理由地被冤枉而搬出去。事情就這麽鬧大了。

幸運的是,阮貞家現在已經尋求到社會幫助。一位好心的律師正在免費幫他們打官司,估計孩子現在快回家了,阮貞這才重新回到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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