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與幾個有興趣在澳洲華人史的朋友作一些交流,其中一位家中藏有祖輩留下的東西在整理中(包括來往書信),一些字無法肯定,由此引伸到聊繁簡體字﹑行書﹑草書﹑早期澳洲華人文化程度﹑當年國內掃盲教育等話題去。
回到家後忽然冒起一個念頭,將“CJK 統一漢字表”的字全部複製下來,僅將字按部首編排,但不加字音加詞組等的引伸,隻為簡易地方便查找文物的對應字眼,這樣一來整個星期的時間都花在這了。假如要整理到合乎自己需要,約需一個月;事實上過去在整理資料時經常因查找可在鍵盤上找到某個字,幾乎大半個小時是找不到的。執筆忘字的事,相信許多朋友都有這種經曆。
一說到“文化”就頭大,即管閣下擁有院士頭銜,偶有出格或不當行為,照樣會被直罵為“沒有文化”。所以界定“文化程度”,隻能從其個人的所受教育來評定,但又不能以受教育的年數來說明,畢竟“學而不進”的人有的是;例如終其一生並曆經考試卻仍是“童生” 或“秀才” ﹑無能踏入當官的門楣的人,字可能多認識了一些,功夫卻耽擱在文章的花式上。
不同的曆史時代有不一樣的標準。
例如現在“聯合國重新定義新世紀文盲的標準,將文盲分為三類:第一類,不能讀書識字的人,這是傳統意義上的文盲;第二類,不能識別現代社會符號(即地圖、曲線圖等常用圖表)的人;第三類,不能使用計算機進行學習、交流和管理的人”(見“維基百科”的“文盲”)。按這個標準,是有點頭暈,甚多軟件不會用(包括微信),起碼是個半文盲了。
回過頭去看中國曆史,1949年解放初“掃盲”的標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首次界定了文盲、半文盲概念,即‘在識字方麵暫以能識到500字以上而未達到掃盲標準者為半文盲;不識字或識字數在500以下者為文盲’,同時還規定了統一的掃盲標準及脫盲考試規章製度,即‘幹部和工人,一般可訂為認識2000個常用字,能閱讀通俗書報,能寫二、三百字的應用短文;農民一般訂為能識1000個常用字,大體上能閱讀通俗書報,能寫常用的便條、收據;城市勞動人民一般訂為能識1500個常用字,讀、寫標準參照工人、農民的標準’。‘根據群眾要求,縣掃盲工作委員會或教育科可給考試及格者發掃盲畢業證書’。‘掃除文盲的畢業考試,由各掃盲基層領導機構或專職幹部、教師主持……考試內容:可分為識字、閱讀、寫作三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掃盲教育”:見“維基百科”)。
1949年毛澤東親自製定掃盲標準是每人必須認識1500到2000個字(見“寒牛出欄”: https://www.sohu.com/a/344863509_120023843)
1951年年底起全國各地都開辦起識字班並一直延至1958年,“截止1965年,掃盲運動使得全國文盲率從1949年的約80%降至38.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掃盲教育”:見“維基百科”)。
那看看掃盲的成果:GB 18030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時最新的內碼字集,總共收錄70244個漢字;GBK收錄簡體、正體及日語、韓語漢字20912個,而早期的GB 2312收錄簡體漢字6763個。 而Unicode的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基本字集則收錄漢字20989個,另有七個擴充區、兼容補充、筆畫和部首,總數亦高達94236個字。然而日常所使用的漢字隻有幾千字。 據統計,1000個常用字能覆蓋約92%的書麵資料,2000字可覆蓋98%以上,3000字時已到99%,簡體與繁體的統計結果相差不大。根據“現代漢語常用字表”則是有3500個漢字,能夠覆蓋現代主流文本的99.48的篇幅(“原來如此!漢字的總數量是多少?常用字比例?90%的人猜不出來”: 光明日報 2020-05-03 https://www.sohu.com/a/392767236_488387)。
也就是說按毛澤東的掃盲標準,所認識的字也僅是漢語常用字的一半左右,勉強能看懂書報。
當代中國九年義務教育的語文課標裏要求“認識常用漢字3500個左右”,能否靈活運用是另外一回事。
現在國內一些一二線城市將識字的教育下沉到學前教育去,要求孩子在小學入學前識字量要達到700字以上(“小學入學前至少要掌握七八百字?一線資深老師卻這樣說”: 杭州網—都市快報張娜 2018-08-12,https://edu.zjol.com.cn/jyjsb/zxx/201808/t20180812_7996074.shtml)
這就難怪許多在海外的華人心慌了。
還是說回早期澳洲華人的文化程度上吧。羅友枝(Evelyn Rawski)在《清代中國的教育和大眾識字率》一書中估計清代中國的識字率,男子為30 - 45%,女子則為2 - 10%。在地域分布上江南地區比之北方有更高的識字率(“‘送字下鄉’:晚清及民國時期掃盲運動的傳播社會學考察”:潘祥輝,中農網。信息來源:《浙江學刊》2017年第5期 https://ccrs.ccnu.edu.cn/List/Details.aspx?tid=5239)。
澳洲在過去的人口統計中有統計過華人的識字程度(一下子數據找不到),據記憶不至於如傳說中的文化低下。
大多男孩會被家人送到私塾讀書(廣東俗稱去“卜卜齋”讀書),家境困難或眼看孩子並非讀書的料,則多僅隻讀兩三年即止,隨後幫助家庭工作或外出學習謀生。一些地方富裕或當地富豪在家或祖廟中聘請塾師,讚助族中的小孩讀書(成績好者另有獎勵)。
私塾多先學“三字經”及“千字文”,所以讀三年的話,認識1500個字算不了甚麽。
事實上,掃盲在中國是早在1810年之後的事。
1811年倫敦會傳教士馬禮遜奉派東來,並於1811年在廣州出版了第一本中文西書,為了傳播教義,傳教士們不遺餘力地開辦學校、出版報紙、印刷書籍,為傳教掃除文化障礙,成為中國“送字下鄉”的先驅。到1894年,漢字版《聖經》出版了55.5萬部(包括節譯本在內),這些書除了在在中國的教會內傳發外,部份是送到澳洲的華人教會使用(早年華人報紙有所報導)。
民國初期,在西方的“民主”思想的影響下,各種掃盲在中國知識分子推動下全國20個省區組成平民教育促進會,辦起平民學校、平民讀書處和平民問字處,還編印《平民千字課》等平民學校讀本,促進平民教育的發展。單是平民教育促進會出版的平民千字課本,先後發行300餘萬冊,受教育者達500萬人以上。在日後的國民黨及共產黨都先後進行對群眾的識字教育和掃盲教育。
同意這一種說法:晚清及民國以來,從事“送字下鄉”這項組織傳播工作的主體主要有西方教會、知識分子團體以及現代政黨。盡管三者都十分重視“送字下鄉”活動,但卻具有不同動機和目的。通過考察三種傳播主體的掃盲活動,我們可以發現:傳教士送字下鄉主要出於宗教動機,意在使文盲皈依基督教,因此他們的送字下鄉可以看作是“送教下鄉”;而民間知識分子的“送字下鄉”主要出於一種社會改造動機,希望將提高愚夫愚婦的文化水準,這種“送字下鄉”也可以看作是“送文化下鄉”。而國共兩黨的主導下的“送字下鄉”旨進行社會動員和意識形態灌輸,其主要出於一種政治動機,因此可以看作是一種“送政治下鄉” (“‘送字下鄉’:晚清及民國時期掃盲運動的傳播社會學考察”:潘祥輝,中農網。信息來源:《浙江學刊》2017年第5期 https://ccrs.ccnu.edu.cn/List/Details.aspx?tid=5239)。
澳洲“送教下鄉”是非常早的事,在維多利亞省是1855年,雪梨則略為晚一點。兩者都有個共同點是除了用中文聖經傳教外,還讓華人在工餘及周末學習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