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看郭樂之隨想 (上)
1890年,讀3年私塾而年僅18歲的郭樂因避雨時族叔 “可往異國謀生” 的一段話,就興起來澳洲的念頭。是年中山“大雨成災”﹑“基坑崩潰” ﹑“欲耕無從”,其父為這籌足280港元(俱見郭樂自述“回憶錄”)。
論境況,郭樂不如現在的農民工。首先肚兜內的錢除買張高鐵票外,還有點錢熬找工作之前的一段日子;真的完全沒有希望找到工作,借點錢灰頭土臉地回家就是了;或許更慘點步行回去,也不是不可以。自有農民工這個詞之後,類似的故事在數十年間不斷上演。
郭樂自述的“回憶錄”盡管沒有明說,但所透露的資訊是他有的280港元僅是支付來墨爾畔的船票,而當時的華人入境是要繳交100英鎊的稅,是“幸得族親成勳伯與審查委員頗稔,從中梳通,方得通過”,其中“貓膩可知”。其易還有“當時美爾砵埠農商兩業未振,鄉親謀生於斯土者寥寥可數。繼聞雪梨埠繁盛,華僑聚居該地者甚眾。然該地有禁止華人入境之例(2),幾經設法,得鄉村鼎力相助,而上帝亦不負苦心人,卒能安抵斯地”,也就是說他是從維省越境偷渡進入紐省的。在這一點上,可看到郭樂為人的坦蕩。
至於“美爾砵埠農商兩業未振,鄉親謀生於斯土者寥寥可數”,大概可知墨爾砵當時華人所經營的範圍極窄,有意留下經商發展的人也不多。不知道有些是否算是華人骨子裏無法擺脫的東西,“窮中作樂”或“醉生夢死”,在追尋前人蹤跡的過程中,有些報導令人揮之不去:
“本省坑上豈埠( Hay, NSW),貽來雙鯉言。該埠俱是大羊壩,富翁居多。每年所出羊毛工藝,用人不少。我華人在埠側,另立圍牆,有數百餘人,爰居爰處,或往或來,兼以洋妓三四十名。夜間燈影輝煌,月下歌聲嫋娜,引動遊蜂浪蝶,徘徊問柳尋花。覩風景之繁華,不讓秦樓楚館也。兼設票廠攤場賭博,蔔晝而蔔夜” (廣益華報1895年5月31日 第3頁“人之無良”)。
“古人宴桃李之芳園,足誌夜遊之樂;今人入樹林之小埠,又有夜行之憂。即如坑上梓友付來一函,說及都孖刺埠(Doma)金坑之處,離洋人埠有咪餘路。該處華人采金者造有圍牆甚闊,搭屋舍其中,漸集漸多。設有賭博場中,蔔晝而且蔔夜,洋煙館裏爰笑也。而亦爰居,更有嬌嬈洋姝不讓小蠻腰。細楊柳輕搖,恍如樊素。唇香櫻桃,半啓好事者教以彈唱,比作梨園花旦,稱呼一名呌才仔﹑一名呌我莫銀﹑一名呌桂花仁,餘外次等未有安名。但見夜間燈火輝煌,歌音嫋嫋,較燕語而彌工,比鶯聲而更滑。引動遊蜂浪蝶,往來人影衣香,覩茲風景怡情不讓秦淮名勝也” (廣益華報1895年11月8日 第4頁 “謂行多露”)。
“本金山自道光﹑鹹豐﹑同治等年,世界之好,華洋士庶,皆無異言。當時富饒,令人有不可思擬。有採金一日,可得數両;或一剷金坭,亦能值數十磅者。然而繁華奢侈,習俗成風,甚至暴棄天物。英人有以金打馬腳甲﹑馬踏凳,以示威風。華人則非有頂舊公煙,而不上榻;紗帶之纏身,也須用全疋;嫩草帽之蓋頭,也值五磅;。識得幾句番話,沙塵霎藥,嫖賭飲吹。有好西妹願與同群者,則使之辦唐裝唱唐調,風流快活,竟如紫府寒宮之仙姬下降。如本禮拜使了﹑輸了三五十磅,則自慰曰:怕甚麼,捨得金山錢﹑金山贃,金山散﹑應在金山嘆,非由中國帶來嘅。第弍箇禮拜一阿鍫有凸頭,此等口氣幾於十常八九。然而光陰荏苒,歲月磋跎,少而壯﹑壯而老﹑老而衰,飢寒不能﹑抵擋龍鍾,潦倒一跌而不能起者有之。曲腰駝背,束薪百步而不能負者有之。眼矇而不見穿針,耳聾而不聞雷響,諸如此類,何限千數。此廿年內,眾所目擊之大略情況也。尤以近來十年八年為最慘,試就耳目所聞見,為我鄉裏約略陳之。即以本省所屬而言,華人年邁者不能自食其力,約計五百名。以罷罅辣(Ballarat)為最多,煙塵坑(Beechworth,當年譯作必治活,煙塵坑是華人俗稱)次之,大金山Melbourne又次之。….凡史氏聞之,乃作歌以嘆之。歌曰:金山世界不如初,年稱國老奈窮何,個個若除花甲子,人人盡是後生哥…. (愛國報1903年4月8日第2頁“金山嘆者”)” 。
這些對剛到大金山Melbourne的郭樂當然是無關的,但下麵是當年發生的事不能不讓郭樂膽寒:
“孖厘濱Melbourne屬布孻頓(Brighton)地方。有華人黃孫者,操為圃業,年約四十歲。於去月廿五號早,候值三更,仍然午夜駕車馬,滿載菜蔬,直由渣士琶律向孖厘濱埠進發,將以應街市之期而銷售貨物也。不意行程匪遙,已失事而斃矣。迨至七點鐘時,有華人亞發與別位種園者行經是處,始見其屍於路。立將其事奔報布孻頓之巡差,往觀其屍,則氣息淪亡,身體冰冷,實已命絕多時矣。其馬牽車駐足於下一節路,僅離一瓜打英裏之遠。車輪痕跡直從死者之處而來,顯係其人跌落車下,車輪轆其心胸及足處而過者也。以此負重之車研壓要害,安有生還之理乎。巡差移其屍於孖厘濱之驗房,由官驗視雲。按布孻頓埠去孖厘濱埠相距八九英裏,華人業菜園者數百人。每逢出市以路途遙遠之故,莫不越宿備採菜蔬或午夜起程出市。當此車馬馳驟,景況迷離,其瞻前顧後而形情寂寥者,已自不免。加以終日工作勤勞,常出入於披星戴月之下,一時精神疲憊,倦身墮車下,誠亦事之不可逆料,而為大不幸者也。如斯人者殆死於悽慘,而殊堪憐惜者乎”。 (東華新報1900年5月5日 第2頁 “中途誤命”)
然而,即使郭樂是到了雪梨,能給他選擇的仍是“操為圃業”,原因是“謀生乏術”。於是乎“工作時間每日超過十八九小時。淩晨三更即起,每日挑水灌溉瓜菜,工作既完,天仍未亮。終日胼手胝足,而每週工薪祇十二有半先令。按當時滙率每先令約值美金二角。換言之當日一星期之工資僅值現時二小時之獲”(見郭樂自述“回憶錄”)。 郭樂在這是類比,並不準確;因為數十年的通貨膨脹,沒有可比性,一如今天的國內月薪3000元還不如改革開放前的36元。
“少而壯﹑壯而老﹑老而衰”是人生的規律,誰也避不了;問題在是否到了“飢寒不能﹑抵擋龍鍾,潦倒一跌而不能起者有之”的可能。如何規劃人生,在任何年代及任何地方,都會有選擇;至於選擇的結果,有時恐怕到蓋棺也不能定論,能做到無悔的人不會很多。
郭樂當了兩年的菜園工,終於“毅然辭去,自行謀生。每日祇擔瓜菜上街兜售。為與同業競爭,如非早起捷足先登,則不能以佔優勢,否則購者寥寥。終日拍門敲戶,開口則‘味思時,加卑玆’(按:英文為Mrs., Cabbage,意指太太買菜否)”。
記得曾有資料稱雪梨“擔瓜菜上街兜售”也有數百人,出處要翻查了。這些菜販街上賣菜的情況在英文報紙上有圖片或插圖登載,也歷來為學者們所引用。
小販上街售賣物品要領執照是1880年的事,但其中規條到後來難以辦理,也少執行(“重尋舊例”:廣益華報1896年9月4日第2頁)。到1897年小販多在商店前擺賣,而價格比舖戶要低得多,迫得商戶聯名前政府施壓。政府立例規定在菜販在街上賣菜必須領執照。這一點大概可供國內政府參考,倘允許小販在街擺賣,其販賣物品應與該街道商號的商品不同。小販領執照在申請表格中有籍貫及出生年份等細節,同時經警察訪查其人無犯罪記錄及人品等,官方才予以執照,無照販賣必受重罰(“小販須知”:廣益華報1899年3月10日第3頁)。到1909年則依僅是人或馬車拉貨售賣而有所分別,如人擔貨上街年繳牌費5先令(如貧窮不能一次繳交,可分每星期繳交6便士,連交10星期不斷則作一年計);用馬車售賣則沒有優待,每年年費1英鎊(“小商領牌”:廣益華報1909年7月31日第3頁)。
早在1899年雪梨華人劉元春就倡議成立華人園會,據稱紐省華人當年出產的貨物在40萬英鎊,建議華人菜農在會中互相交流經驗及訂立若幹規條互為遵守。其中一條是“凡出車沿戶賣菜者必須叩門,主人有命方可進內;既入庭內,不可食煙以避嫌也” (“倡議華人園會啟”:東華報1889年7月19日第2頁)。可見有些時候小販被人驅趕是時有出現的事,多是事出有因。
另外,華人開辦菜園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凡菜園所出產的菜蔬,隨其發賣,所贃之資(粵語中是賺了錢的意思),則不用納國家稅餉” (“夢裏鐘聲”:廣益華報1897年5月21日第3頁)。
到了1916年,民國報終於對擔菜蘿上街發賣的小販們發出勸告:“....雪梨風俗繁華,文物衣冠,有目共睹;而我華人不識不知,動將菜籮橫梗於通衢大道之間。士女掩後笑之,或加以侮辱怒罵之。雖笑罵由他笑罵,生意我自為之,其如人格何也﹖且菜籮非輕,道路亦遠,兩肩之勢力有限,一日之時候無多,任重道遠,各方顧客能招接者幾何﹖凡此皆不及馬車之快捷致遠也。或有為之說者曰,肩挑則盡人可為之,若購車馬,則資本何出﹖此說誠然。夫初到雪梨,資本輕薄,欲購車馬而無能,此亦不怪。惟見有華人積月而年﹑而數年﹑而十年廿年,此兩籮亦依然不捨,豈真數年十餘年,尚不能積資,以購一車馬乎﹖…. 雪梨埠上之擔菜籮者有等勤儉人,作小販一二年或三四年,當其積資有一二百磅時,並無振作思想,即回中國散之,而又來復來時,又執故業,迨獲利時資時亦如前。所以終其身除擔菜籮外,無所求也。又有等在雪梨十餘廿年,日日以擔菜為生活者,其人日出而作﹑日入而賭,日中所得除口腹所需外,則盡散於煙賭之場。日而月﹑月而年,所以終其身除擔菜籮外,而並不思為之振作也…. 今我華人在澳洲,其工價之貴重,生計之較易,且政治﹑風俗﹑天時﹑地利俱可與白人共用之。白種為人,黃種亦人也。白種人講衛生論人格也,我華人亦可講衞生講人格也….”(“為擔菜籮者勸告”:民國報1916年12月16日第5頁)。
民國報將擔菜上街與人格相提並論,是有點過了,真正與社會格格不入不入的是“動(不動)將菜籮橫梗於通衢大道之間”。在更深層一點看,民國報的記者編輯們何嘗與這些小販們的心態有所分別?賺錢的方式不同而已,還是一樣地如候鳥,並沒有化身成為天鵝。
錄一段當年華人的舉止:“民國報主筆鑒 本月四號弟適道經雪梨佐治大街,見有我同種華民魚貫遊行,計其數者約有四十之眾。衣服汙垢,不可言狀。有等免其冠﹑敝其屣,開其胸﹑而露其體。電光之下,光怪陸離。外人見之,嗤之以鼻;婦女逢麵,避路而行。能無愧哉﹗倘惡作劇者加而侮弄,有何言乎﹖故特奉上數言,望貴報勉勵同胞潔整衣冠,耀以示人,幸無放棄吾儕威儀。至使外人有所藉口,雲‘中國族乃地球上最汙穢之人’。望顧國體,保重漢威,則中國幸甚之至。弟 吳達三 上言”(“來稿照登”:民國報1916年4月15日第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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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的East Hill距雪梨商業中心CBD有點遠,約在26公裏間,頂讓費用連馬車等在內是140英鎊。按“雪梨埠上之擔菜籮者有等勤儉人,作小販一二年或三四年,當其積資有一二百磅”是有能力承頂的;即使有事需要回國,再招頂也可收回成本。
一直以來,雪梨一些地方政府是允許低澤積淤的地方讓華人開闢為菜園,例如藍士戟Ramsgates(雪梨南部,近Rockdale)及Wolli Creek一帶。盡管當地市民以華人居室及其生活不能助地方進步為由而反對,地方政府則以事前業經批準而稱“無庸再議” (“反對菜園之無效”:民國報1929年12月28日第6頁)。
庇厘士彬埠之西報頃登有關於華人菜園之來函﹐其詞意頗持公道。茲將其大意﹐略譯如下以供閱者。函雲:近日對於(衣華頓怕)之華人奧情﹐頗多誤會﹐今特登於報端﹐以表明華人在此業農之真相。查華人在此業農者品行極佳﹐而且十分勤儉﹐除作工之外﹐對於世事均置之不理;兼之華人在此所種之菜蔬﹐以供給我們所用﹐實受惠不鮮。倘若華人不在此種園﹐則我們日需之菜蔬必然缺乏矣。如關於法律或規例﹐有等華人未諳者﹐以餘之主張理宜用一傳話者解明他知﹐餘深信華人定必遵從。就道德上方麵﹐以餘平心而言﹐無任何國人民均不及華人之高尚。現在此處之居民時見有小童往華人菜園購買菜蔬﹐而華人待之極好﹐並無侮辱之舉動。至於論及華人與白人女子同居一層﹐餘經親往調查﹐祇見有白婦一在此﹐但此白婦係與華人正式結婚矣。又白人與華人作工者﹐均照澳洲工黨之定例支給工資雲 (“論華人業農”:民國報1925年10月3日第6頁) 。
如要論說1900年前後雪梨華人參與人數最多的產業則非菜蔬了。該行業風險極高,大多華人選擇的是靠近河流的低澤積淤地方,一則淤泥含肥可減低成本,二則近水方便澆溉;其風險則在略有大的風雨就水淹七軍,收成難望。
其二則是選擇所種的類別,上一季價高的菜蔬,下一季則有賤賣的可能,因為太多人跟風了,市場上供大於求。
其三是選址。所頂的菜園“出產非佳”,遂至財源漸凅,被迫破產的並不乏人。
例如華人金興,在1896年向惡士活街的長和號借了75英鎊,承頂了在啡非埠Fairfield的“合和菜園”,每週交租15先令,跟著買了匹馬和馬車,並請了三個華人幫工。到頭來除交租外,“難得糊口之資”,馬死車爛,工人工資莫籌,被迫破產。金興沒有其他手藝,破產期間寄寓他人店中待審(“原情了債”:廣益華報1897年8月13日第2頁)。
郭樂的堂兄郭標應是深知無論是靠擔菜上街或經營菜園都並非是郭樂可行的路(事實上在後來所見的報導中的確沒有看到有那家菜園做大做強),乾脆將郭樂招進自己有股份的永生菓欄了。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