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澳夢子

澳洲早期華人的故事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再說紐省選舉

(2023-03-27 13:19:32) 下一個

真正而言,紐省選舉到現在還在點票階段,但在25日晚上基本上塵埃落定,自由黨輸掉了續政的機會,工黨則在12年後的今天重登政壇。

工黨宣佈贏得勝利時,尚有9個席位還沒有結果,但即使全部都歸自由黨都回天乏術。下議院93個議席,,除9個還在點算外,工黨得46席,同盟軍的綠黨有3席,故可以提前宣佈贏了。自由黨得29席,獨立候選人得7席。也就是說在未來的日子,工黨的議案百份百在下議院獲得通過(除非籠內雞作反,投反對票)。

上議院的結果還不清楚。假如也是工黨超過半數,則上下通吃,沒有他們不能通過的議案。但按歷年來的結果,這種情況相對較少,故能製衡。

不是沒有特例,在國家層麵上的選舉,何華德就曾贏得過上下兩院的大多數,從而實施了10%的消費稅。真正來說,何華德提出消費稅概念時,整個社會反對的聲音此起彼落。擔心的是一旦政府缺錢,隨時提高消費稅的比例,那物價就節節高升,再也回不去了。何華德在任時控製了上下兩院,遂了其意地實施了消費稅。後來不管是換了誰也沒有更改,主要是消費稅確實堵了稅製的一些漏洞。隻是何華德的結局不怎樣,他最後任內的最後一次選舉時,他在自己的選區中落敗,連國會內的議席都沒有留給他空間。這一情況作個比喻,中國的國家主席在自己選區內連當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中也失敗了(當然,按現時的國情是天方夜譚)。

上文所說到的殷先生(Andy Yin,音譯)所在的Strathfield選區,獲勝的是工黨候選人李逸仙(Li Jason, Yat-sen),是連任且獲49.2%的選票(10412票)。自由黨的候選人獲35.2%的選票。假如工黨再加上同盟軍的撥票,那無論自由黨的候選人是誰都輸。同時工黨是連任,證明在Strathfield的堅實的選民基礎,殷先生可以自我安慰了。

回過頭去看殷先生(Andy Yin,音譯)被自由黨拒絕成為該黨候選人的事,也可以窺知就他個人而言依然是民族心作祟。單就這一點,被拒絕成為自由黨候選人,對自由黨或在澳華人都是件幸事。

作為一個嘗試進入政壇的新人,麵試中是紐省自由黨內的五個最高層:包括新州州長Perrottet、新州多元文化廳長Mark Coure(他代表州長)、自由黨新州董事Christopher Stone、黨務經理Wilson Chessell和黨主席Maria Kovacic。(悉尼華人對NSW有譯“紐省”,有譯“新州”。這裡是引用原文,不予改譯了)。

麵試新人是由黨內頂級5個人來做,是夠重視的了。殷先生被拒絕的理由自然有許多,例如比較他在選區中能嬴得對手的贏麵有多大,因為自由黨在Strathfield的候選人麵對的是謀求連任的工黨候選人,這是選舉委員會內部討論的事,隻是不能明說。

網友“華西車城”說“估計他(殷先生)從政還是太嫩了點”是說輕了,應該是智商不足,這在他向人權委員會投訴上表現出來。

據說人權委員會已接受了投訴,那就是說會展開調查。既然立來案,就得有報告出來作結論(程序上就得走完)。隻是極有可能對殷先生不大妙。

自由黨選舉委員會的5個人,誰都能說出個“1﹑2﹑3﹑4﹑5”來。

然而人權委員會也會向國安局方麵求證殷先生是否有“中國間諜”的嫌疑,有否以中間人身份代表中國共產黨向黨派捐款,甚至到個人言行的政治傾向等等。在中澳關係仍在緊張的時候,殷先生自己跳出來讓人查個遍,不可能查到點嫌疑是個怪事。

假如殷先生仍留在自由黨內,日後恐怕會是個“資深黨員”;仍想從政的話,隻能走“獨立候選人”的路。省選舉委員會對獨立候選人的競選有撥款,評估標準是獨立候選人要承諾能佔選舉時選票的百分比是多少。這又有幾種情況出現了:(1)同區中候選人名單中自己能擠身進去的機率有多少?(2)競選撥款往往是不足的,自己倒貼或能募捐的款項能否支撐到最後。最壞的結果是投給自己的票數未到省選舉委員會的標準時,競選撥款是要退還的。(3)助選團的人員從那裡來?能找到的義工可以忽略不計,高薪聘請又不能(會成為對手指惡意競爭),助選團在競選期間的行為又得克製(不能有過火行為)。

紐省省長Perrottet(或稱州長)在這次選舉中仍然勝出,在下議院繼續當議員。然而按慣例,他得為自由當在選舉中失利負責而須辭去領導自由黨議員的職務,能否在影子內閣擔任些甚麼就等後續黨內的協商了。

以華人血統參政是件苦差,指的是心苦。

說個例子,付費父母移民的事。

父母移民付費的始作俑者是華人,現在抱怨最多的也是華人。

對於申請父母移民,在1990年之前是無須付費,唯一的原則是“均衡政策”,其父母在澳洲的子女必須是50%以上,這是人道主義決定的。例如其父母有3個子女,1個在澳洲,1個在中國,1個在香港,那在澳洲僅為33%,沒有條件。即使僅有兩個,也隻是50%,也不成。

發生變化是在中國留學生(或遊客)在1998年之後從各種簽證逐步改變為永久居民之後。他們多是獨生子女,完全有條件申請父母移民,但名額太少了,從申請到批準的時間太長了,有人就提議自己負擔父母的日後費用並以一定的金額來向社會保證不增加國家的負擔。移民部同意了這一要求並設新的簽證和限額來滿足這一需求,要不然積壓的個案會越來越多。

不知道移民部是否有預估到父母付費移民的基數會出現甚麼變化沒有,因為當年的中國留學生(或遊客)多是單身,當有永居後回中國結婚的對象更大多是獨生子女,再加上日後移民額的大增,父母付費移民的數量更加失控。

作為華裔議員收到這方麵的求助,該如果麵對?他們心裡清楚得很,卻很無奈。

從人道方麵向移民部施壓?這在情理上都說得過去,但在議會上討論時就亂了。表麵上是冷冰冰的數字變化,而變量是許多華人絕不會考慮到的。

父母移民,本來就是老人移民,病的比例會增高很多,那醫療係統必須作相應的調整,無論是醫護﹑藥物﹑醫院都得增加。父母移民付費的是父母的日後費用,並沒有計算其他的社會增加成本。前麵說的醫護﹑藥物﹑醫院增加的後麵還有,新增醫院的地點及可能性﹑藥物增產的能力﹑醫護人員的擴招和培訓週期等等。

更不用說“上有老﹑下有少”的從生活到經濟都要照顧的壓力,比在國內不移民還要重(例如父母的社會適應能力),這些都是許多申請父母移民的人都沒有考慮清楚的。

當考慮到了,多選擇是做個“空中飛人”,身心疲憊也不用多說了。有些人不得不考慮打道回府盡孝,沒幾年父母更老了,孩子卻有到了該上學的年齡。有些人選擇讓孩子讀完小學再回來,又少考慮兩種情況:(1)孩子在13歲以後學第二語言時口音難改。(2)思維與澳洲脫節。假如非得逼孩子與中文掛鉤,那留在國內算了。

人生的選擇太多,一拐彎就越來越遠,這就是生活。精彩與窩囊與否,老了也不一定有結果。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