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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早期華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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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天架華人歷史的一些解讀及其他(4)

(2026-05-04 17:42:42) 下一個

四.早期澳洲缺了閩商

在分析天架華人商店資料時發覺一個現象,在其100公裏範圍內的Bundarra(距35公裏)﹑ Glen Innes(距72公裏)﹑Inverell(距26公裏)的幾個地方是屬於新英倫New England的都是1840年到1860年間從廈門以5年勞工契約來的地方,其中不少人改入了英籍(憑此可以購置土地及物業),與當地婦女結婚生兒育女,且定居下來,卻沒有因這優勢而在淘金熱潮中經商獲利。

本來這話題已脫離了原意,但又不得不說才能理解,幹脆隨意隨緣地說下去。

閩商始於唐宋,到宋元時達到高潮,其傳統貿易遠至日本及東南亞各地,清代沒有因海禁而沒落,反而利用沿海據點囤積貨物來經營海內外貿易。先看一張廈門及附近地區的地圖:

圖中的紅點是鼓浪嶼,而鼓浪嶼字眼的地方原稱是廈門島,雅稱鷺洲島,也就是現在廈門市中心,反而新加坡富商陳嘉庚的故鄉集美才是內陸的邊緣。廈門島原隸屬思明縣,受漳州府管轄;1933年11月十九路軍發動“閩變” 後升思明縣為市,先用“汀州市”名,後改為“廈門市”,次年恢複思明縣建製;直至1935年4月1日才廢思明縣,廈門市正式成立,並成為為福建省轄市。也就是說,廈門成為市的曆史不足百年。

距廈門不遠的泉州在宋元時期是東方第一大港,絲綢之路的起點,同樣是有良港的地方,卻讓在清末的1842年被選為五口通商之一的廈門取代,其原因不外乎台灣被荷蘭長期占領,康熙年間已是福建出洋的總口,地位已超越福州及泉州。五口通商中福建占了2個,主要是茶的需求(時下世界流行的錫蘭茶是1860年才開始種植),另一方麵清末鼓勵廈門一帶的人移居台灣以增強控製的能力。

廈門雖說是通商口岸,外商經營的卻是鼓浪嶼;商船可停靠島的兩側,台風季節則可往內港靠。1852年2月9日,英國在廈門島取得租界;鼓浪嶼是到了1902年才成為英美等九國的公共租界。

德記洋行(Hessrs Tait Co.)是由英國人James Tait於1845年在廈門創立,屬英屬東印度公司,與另一家英商合記洋行(Hessrs syae Hairg Co.)曾共同包攬廈門及其附近地方的苦力買賣,被當地俗稱“賣人行”。早期來澳洲的契約勞工則是與這兩間簽訂的,先由澳洲方麵的需求方委托,德記洋行和合記洋行則以傭金方式給華人中間人(俗稱“人頭錢”)物色契約勞工,由於傭金高,不乏拐匪和歹徒非法拐賣,導致1852年在合記洋行前出現大規模抗議示威。隨後契約勞工在廈門逐漸減少,來源地轉向廣東汕頭,更大規模的則是澳門及香港。

上圖是德記洋行與郭品在1850年所訂勞工契約的合同,“亞實低黎惹”即澳洲在當地的一種譯名,“五年為限”,每月工銀是佛銀(西班牙銀元)3元,出發前預支的安家費6銀元在到澳洲後逐月扣除,每周的食用或米或麵10磅﹑糖1磅﹑肉8磅及茶葉。當時英鎊兌佛銀是1英鎊:4.8 - 5佛銀,牧場工年薪約在30 - 40英鎊之間,這就可以比較契約勞工的低廉了:麵每周10磅,年供應520磅,費用13英鎊;糖每周1磅,年供應52磅,費用1.3英鎊;肉每周8磅,年供應416磅,費用6英鎊;每月工資3佛銀,年薪36佛銀,折合約7.5英鎊;總計契約勞工每名每年支出為27.8英鎊,較緊缺的現有牧場工低廉7.3 – 30%。

再比較福建的情況:佛銀與清官價定折率為一元六錢九分兌紋銀一両,民間佛銀兌換高於這兌換率(約在0.7両到0.8両紋銀之間或3000銅錢,可購買1.4石到1.6石大米,可維持一個人接近2個月口糧(資料來源:Google,AI摘要);當時普通城裏人每月能賺紋銀一両,出洋的薪金是這兩倍或以上(“古人每月掙一両銀子,就能老婆孩子熱炕頭?”,香港商報新周刊,2016年12月29日)。1855年維多利亞州殖民地對入境華人征收10英鎊人頭稅,亦即接近50佛銀或35到40両紋銀,非法入境是許多華人的選擇。

王省吾先生Wang Sing Wu (1920 - 2004)於1978年由Chinese Materials Centre, Inc; San Francisco出版的“The Organization 0f Chinese emigration 1848 - 1888”中有相當多的資料可供參考。

上述的並不能說明澳洲少了閩商的理由。

廣州的對外貿易早已有之,清代沿明製將外商交易置於城外;1757年廣州的洋行集中在離珠江約100米的十三行區,除洋商外還包括官辦的商行,形成了十三行街。廈門的德記洋行及合記洋行並不受廣州十三行製度約束,1852年在合記洋行前的大規模抗議示威後;兩洋行先遷往廣東汕頭,後遷往台灣。也就是說廈門的契約勞工往澳洲陷於停頓,後來陸續到澳洲的往往是從日本途經廈門的澳洲的貨輪送往,所以即使在淘金潮中的華人基本上少見他們的身影。

廈門移民的基數本來就少,來澳洲後幾乎全部都在紐省或昆士蘭內陸,沒有資料顯示契約期滿後移居沿澳洲海岸的案例,少見有廈門人在沿海建立商店的情況,當沒有商業網絡由福建到澳洲的形成,其生活用品則依賴來自廣東的華商,這極不利於新移民居留的欲望。這種情況並沒有出現在東南亞其它國家,他們的福建移民是“貿易承工各居其半”(趙薇:“晚清福建華工出國探析”,https://news,culr.edu.cn/mtyxx/39990.htm)。

廈門移民的勤墾贏得當地人的尊重,減輕了淘金潮中洋人對華人的抗拒,這也是紐省或昆士蘭的移民政策略有放鬆的原因。然而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說法,生存壓力是晚清民眾出洋的動力;廈門移民在契約期滿前後與當地婦人結婚的比例多於廣東移民,改入英籍後可買地安居幾乎是一種脫離故土壓力的辦法。

Juanita Kwok “A brief historical background Tingha”一文中說紐省北部華人淘金地 “在 19 世紀 40 年代末和 50 年代初,大部分來自廈門的中國契約勞工被帶到新南威爾士州西北部的牧場工作,合同期限為五年。當 19 世紀 50 年代開始出現淘金熱時,一些廈門人前往北部金礦區。還有一些人在合同結束後留在該地區,並繼續為牧場主工作。這些人中有很多娶了歐洲女子為妻並組建了家庭,例如約翰·關(John Guan )1858 年在貝弗利站邦達拉與伊麗莎白·巴特爾斯比(Elizabeth Battersby)結婚;詹姆斯·蘇伊(James Suey)於 1860 年在韋林羅夫站與伊麗莎白的妹妹瑪格麗特·巴特爾斯比(Margaret Battersby)結婚。詹姆斯·金(John Guan )在 1869 年與凱瑟琳·希貝特(Catherine Hibbet)在格羅夫站工作時結為夫妻) ”;還有在天架的來自廈門礦工William Tootong (妻子是 Esther McClure)的女兒嫁給商人馮蒙豪Fong Mon How。(本華社https://ourchinesepast.org.au/history-tingha)。

上述僅是在研究分析中較為完整而公開的檔案,下麵是我收集從1858年到1883年間廈門人在紐省歸化英籍的資料,要知道他們申請入籍時的居住地,還得查核原件的細節。這裏肯定不是全部,因為查看時非常多的是填“China”,無法知道原籍貫。

要分析早期澳洲缺閩商的原因可以從更多的角度來看,這裏僅提供一個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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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ngji 回複 悄悄話 謝謝你們長期的關注。在追尋和還原前人歷史的同時,也在為後人留下自己的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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