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新金泰之所以引起我特別關注的另外一個原因是每當早期華人需要有團體性行動或聲明之類時,安昌和他必定排在前麵作為代表,甚而是以“財務主管”Treasurers身份說明。
1878年5月27日雪梨華商及居民召集會議,議決為國內同胞籌款,共八家華商為收款地點,安昌及新金泰同為捐款的收集人,這應是雪梨華僑首次集議籌款。
所有捐款人的名單登列在雪梨先驅晨報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的 “Chinese Famine Fund中國饑荒基金” 上。捐款以“安利”最多,竟達51英鎊;次義勝隆Yee Sang Loong為30英鎊;其後是安昌和新安泰,各為25英鎊;20英鎊的有12家商號。參與捐款的還有華人乘搭的航運公司及其他個人。
那次捐款是源起於1877 - 1878 年發生在中國的特大災荒,史稱“丁戊奇荒”( 1877年為丁醜年及1878年為戊寅年)。查資料,從1876年到1878年,僅山東、山西、直隸、河南、陝西等北方五省遭受旱災的州縣分別為222、402和331個,共955個。而整個災區受到旱災及饑荒嚴重影響的居民人數,估計在一億六千萬到二億左右,約佔當時全國人口的一半;直接死於饑荒和瘟疫的人數,在1000萬人左右;從重災區逃亡在外的災民不少於2000萬人(參見李文梅等《中國近代十大災荒》)。
丁戊奇荒是一次旱災饑荒,在國內是豪紳、貪官、奸商、高利貸者大發橫財的良機,海外捐款已不能有太大的幫助,不過對比起來有點令人寒心;百餘年過去,風氣不改。
1878年中國饑荒基金Chinese Famine Fund的創辦為日後雪梨華人的捐款需求立下了不成文的程序及方式,無論是個人或某社團在接到國內(或團體內部需要)的時候,都必須經過被公認的團體集議通過才能在全省華人圈內集資,並設立“緣部”分發各商號認捐,認捐的款項匯交到集議通過並指定的商號,然後在以“紐省XX”為名匯往國內指定機構,認捐人的姓名按澳洲西人捐款的辦法全部在報紙上公佈(後來曾出現因報紙上沒有自己的名字而拒絕支付認捐的事)。沒有經過被公認的團體集議通過或被否決的捐款要求,不能發“緣部”集資,隻能各自以個人或某團體的名字說明需要捐款的原因並自行收集捐款。
當年發起捐款的商號包括:
Yee Sang Loong原店的圖片在1909年7月 31日第3頁的“信館前有華店招牌”的報導中已說不清他的來龍去脈了。
按當年的歷史情況推斷,義生隆Yee Sang Loong 極有可能是後來的義生號Yee Sang & Co.,隻不過換了老闆或部份股東,才改了名號,,在1899年已搬到151 George St, Sydney。
“有人辭官歸故裏,有人漏夜趕科場”,官場商場皆如是,視各人所需而定。當年發起捐款的商號中四個或許已經轉換了新的東家,改了個裝束重新登場。然起碼他們曾為我們留下了一片可供安身立命的地方,該評說的評說,該致意的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