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澳夢子

澳洲早期華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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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員在澳洲的往事 (1)修正稿

(2022-05-18 23:36:29) 下一個

初議在澳洲設立總領事館

清朝最早在海外設立使館是在1875年,從二品的候補侍郎郭嵩燾出使英國,陳蘭彬以正三品的宗人府丞銜被正式任命出使美國兼管西班牙及秘魯。1877年駐日本第一任公使是得李鴻章和沈桂芬推薦的正三品何如璋(注1)。隨同赴任的有副公使張斯桂(曾國藩幕僚)﹑參讚黃遵憲(注2)﹑隨員餘瓗(後補奏為正五品)(注3)等。

1884年張之洞任兩廣總督時欲建粵洋水師,故在1886年與張蔭桓聯奏派遣王榮和及已從日本回國的餘瓗往南洋巡曆,考察各埠捐船﹑護商和設領事的可能性。前者在澳洲是直至1908年才實現長達一年的“海軍捐”,捐資共約2670鎊;“護商”則歸身成立的總領事館。

王榮和及餘瓗從廣州先到呂宋,然後到新加坡及馬六甲,再到印尼群島,最後一站是澳洲。他們在澳洲先到缽打穩埠,然後沿海岸線各埠到悉尼,再到墨爾砵等埠。

在昆士蘭州庫克鎮Cooktown他們知道該埠有“中國領事”一事,故在悉尼與梅光達研究設領事事宜。按清朝當時在新加坡的做法是給設館費用,其它的讓華僑自籌,所以澳洲華人每年約需捐銀千餘磅才能滿足。這事讓悉尼華人產生誤解,以為他們來澳洲是求在悉尼當領事而沒有答應(捐銀設領事館是後來的事,清廷撥款18000両銀,所有華僑捐款退還)。在悉尼期間,梅光達長女雪英Vine拜餘瓗為“幹爹”(契爺)。(注4)

王榮和及餘瓗回國後將遊曆情況向張之洞稟述,所以張之洞亦將情況向朝廷上折說明。有關澳洲部份略錄如下:

竊臣於光緒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遵旨會同出使大臣張蔭桓具奏,籌議外洋各埠捐船護商情形。當經奏派總兵銜兩江盡先副將王榮和、鹽運使銜候選知府餘瓗先赴南洋有名諸島,詳慎周曆,飭將設官、造船兩事一並密加商度,以憑籌定切實辦法等因。……其抵新金山之缽打穩埠(Darwin, N.T)也,華工三千餘眾,雪梨附近華人萬餘眾。美利濱埠Melbourne、旺加拉打埠(Wangaratta, Victoria)、必治活埠(Beechworth, Victoria)、叭拉辣埠(Ballarat, Victoria)、紐加士埠(Newcastle, NSW) ,又有湯市喊路埠(Townsville, Queensland)、波得忌利士埠及穀當埠(Cooktown, Queensland),每處華人自數百至千餘不等,該委員皆勤加撫慰。查新金山即英屬澳士地利Australia,為五大洲之一,地方遼闊,物產繁富,多五金礦產。華人至者頗多,英欲阻之,特立收人稅之法,每人納英金十鎊方準登岸,間有收至三十鎊者。似可援照美國總領事章程,在雪梨大埠派設總領事一員,總理雪梨Sydney及美利濱Melbourne、亞都律Adelaide、袞司倫Queensland各埠並紐討蘭島New Zealand華人商務,則華工得所庇倚,謀生益覺有資。其各埠副領事,可即令商人兼辦,無須發給薪費。(張之洞“派員周曆南洋各埠籌議保護華民折”, 1887年12月8日)**另:英文地名是我加的。-夢子。

關於梅光達,1888年,梅光達夫婦攜女兒再度赴中國,梅光達在廣州拜會了兩廣總督張之洞。王榮和及餘瓗回國後是向張之洞極力推介,所以1890年張之洞召梅光達回國,“從(香)港用港督憲小輪船,船升龍旗,接他上省,領受五品官銜”(同注4)。梅光達的五品官銜是授與,而非捐官,官銜與當時清政府設立的領事同銜。

張之洞力勸梅光達向天津向總理衙門陳說,但梅光達可能考慮較多而沒有去。在網上有見“清廷賞給梅光達五品軍功銜,並賞戴藍翎,任命他為大清駐雪梨總領事”一說,說“賞”不假,因為在官職變動用詞中除了用“拜”,適用於梅光達的就隻有“賞”了。通常“賞”是由皇帝特旨頒布賜予官職、官銜或爵位的,而梅光達五品軍功銜卻是地方大員張之洞做的,張之洞力勸梅光達到天津的原意應是在總理衙門中走任用程序,以達到“任命為大清駐雪梨總領事”目的;梅光達沒有到天津,張之洞也沒有權任命領事,故而梅光達被“任命為大清駐雪梨總領事”屬子虛烏有。後來清廷任命的駐澳洲總領事官銜是“領二品銜”, 梅光達五品軍功銜則遠多了。

1897年,清廷再次嘉獎梅光達,賞賜他四品軍功牌,還賞賜光達的祖父瑞暇、父親擴遠以“奉政大夫”(正五品)銜,祖母伍氏、母親譚氏以“宜 人”(五品命婦)銜。

真正來說,王榮和及餘瓗遊曆的那段年份在南洋及澳洲設領事館的時機並未成熟。

朝廷財政困難而導致經費不足,1887年外派的12個遊曆使的費用還得從各駐外官員身上扣20%薪資中籌40000両銀子才能成行,故而有些使館不僅不提供方便,反而加以種種刁難。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一個遊曆使最終出任外交官(注5

中國與英國政府談判在澳洲設立總領事館的事,直到1907年5月才完成。在此之前,清朝兩度派員到澳洲了解情況。

1902年4月中國駐英大使奉政府命派新加坡總領事羅叔羹往澳洲,先到砵打運(Darwin, N.T),次到庇厘士畔(Brisbane),再到悉尼(Sydney),最後到墨爾砵Melbourne(注6。羅叔羹在澳洲逗留約半個月就回新加坡。

1906年11月初黃厚成及翻譯員溫祥從英國經新加坡抵達庇厘士畔Brisbane (Queensland),然後悉尼Sydney﹑墨爾砵Melbourne﹑孖辣Maitland (NSW)﹑克列Adelaide (South Australia)﹑倫些士頓Launceston (Tasmania)等地視察。

1908年11月,悉尼及墨爾砵的華人社團收到駐英使館函件,要求將在澳華人的人數(包括姓名﹑年歲﹑籍貫﹑住所,如為學生需填報學生,如為工商人士需填報所營之業),造冊後函送中國駐英使館。這時已經公布了總領事館的名單,實際上給新的總領事帶來麻煩。清廷已經走到政治改革,且速度為大多數有識之士反對。駐英使館的做法,無疑使澳洲華人感到疑慮,認為駐英使館不先行解決澳洲華人的居留問題,那即使是將華人人數調查清楚,然大局已定,華人的人數將越來越少,調查又有何作用?

澳洲方麵在此時已成立聯邦製政府,許多立法也脫離母國獨自運作。至於華人方麵,按新加坡形式歸中國總領事管了。

在澳洲,過往是政府與華人間互相協調,立法的程序在政府方麵,華人根本隻有執行,而無法爭取權益。曆史上,澳洲華人隻不過認為自己是個過客,賺錢就是了,權益就是讓我多賺些,其它都不是事。到不讓自己自由來賺錢的時候,才想到要有居留權。那總領事來了,能讓自己及更多的華人來就可以抱團,這就是總領事該幹的了。

後來澳洲也學乖了,過客﹑臨居﹑永居﹑入籍各有各的權利和義務,你想幹嗎就幹嗎,政府不幹涉,按規則辦事。

廣益華報在“光達壽終”一文中(見注4)說梅光達的長女雪英拜餘堯壽為“幹爹”,其報導應該有錯。餘瓗的名字及後來的改名,以及別號與經曆都與餘堯壽對不上號。

“警東新報”的“餘堯壽之刀叉”報導是否有惡意,不得而知。然梅光達已逝世多年,其家人也四散了,即使是報導有錯也管不了太多,文中也沒有涉及梅光達,特在此說明。

(1) 何如璋(1838—1891),字子誠,廣東大埔縣湖寮鎮雙坑村人。聰明好學,少年時因家境不好,輟學放牛,一邊牧牛,一邊讀書。後隨姑父大埔縣名宿陳芙初學,學業得以大進。鹹豐十一年(1861)中舉人,同治四年(1865)任五品銜知縣。3年後中進士。選入翰林院庶吉士,後授職編修。何如璋1876年被任命為清政府駐日副使,但未赴任(正公使為李興銳,因病未能成行),故1877年何如璋改任為公使。光緒二年(1876年11月26日)出使日本,是中國第一任駐日公使。駐日期間按條約在日本增設了橫濱、神戶、長崎三處領事館。光緒八年(1882年3月1日),任滿回國後任侍講學士、侍讀學士。九年九月,任詹事府少詹事,後受命任福建船政大臣,主管馬尾造船廠,兼辦前後學堂。

 (2) 1877年黃遵憲剛剛中舉,因德才雙馨,又與何如璋有世交之誼,被邀一同赴日。

(3) 餘瓗(1834—1914),後更名為餘幹耀,號元眉,廣東新寧(今台山)人。餘瓗出使日本之前的履曆,在第三任駐日公使徐承祖為他請獎的奏折中有所提及,可知他是辛酉(1861)補戊午(1858)科舉人,後遵例捐內閣中書,同治四年(1865)五月到閣。光緒四年(1878)五月,何如璋派遣餘瓗擔任長崎領事。到了光緒七年(1881),黎庶昌被任命為駐日公使。隨後,黎庶昌率第二屆駐日使團赴日。餘瓗是少數幾個留任的第一屆使團的成員,繼續擔任長崎領事(官銜正五品)。按照《清季中外使領年表》的記載,餘瓗於光緒十年(1884)十一月結束第二次長崎領事的任職。餘瓗直到光緒十一年(1885)的年初才返回國內。回國後於光緒十二年(1886)奉命前往東南亞、澳大利亞等地考察華民商務情況。後充任侍讀、浙江玉環廳同知等銜。晚年回鄉,曾幹預新寧鐵路修建。

(4)“光達壽終”- 廣益華報1903年8月1日第4頁。

(5) “晚清中國走向世界的海外遊曆使” 北京大學歴史係中外關係史研究所王曉秋。http://hdl.handle.net/10112/6248

(6) “迎我使君” 愛國報1902年4月16日第3頁

後記

這一篇本來想取代原有的第一篇,但刪改不了,也影響一直以來順序看這係列的網友。主要原因是餘堯壽與餘瓗極不可能是同一個人而有必要作一些說明;同時餘堯壽並非澳洲總領事館的人,故“餘堯壽之刀叉”應移到後麵的附錄。另外中國駐澳洲總領事館的設立該有個由頭,畢竟它是中國早期從不了解世界到走向世界的其中一部份。寫到這裏,算是這一係列的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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