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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早期華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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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員在澳洲的往事 (16)

(2021-08-18 10:11:03) 下一個

中國駐澳洲第六任總領事魏子京 (再續)

大部份人對所謂在1901年開始的“白澳政策”都能滔滔不絕的說個一二三四五,殊不知澳洲華人在1918年開始了華僑維持禁例會運動,其第一條就是求政府恢復1901年的法例。這個運動最初由雪梨華人發起,澳洲各埠的華人響應,但因為中國駐澳洲總領事館和澳洲聯邦政府仍在墨爾本辦公,故而合議以墨爾本為華僑維持禁例會總機關。

真正而言,澳洲華僑維持禁例會運動是1906年雪梨華商提議聯合華商要求六省政府解除華人禁例的延續(見“警東新報”1906年2月16日第6頁),也是1912年前總領事黃榮良送與聯邦首相“敬擬修改澳政府華僑禁例”照會的修正版(見“東華報” 1912年4月13日第7頁)。1918年華僑維持禁例會運動所要求的五項在共識上有爭議,是故李襄佰建議分次先求其易後求其難來達到目的(見“國民報” 1919年4月12日第2頁“論華僑維持禁例會第二三四次之運動”)。

魏子京在政府談判的角度考慮是希望逐步進行,逐漸解決。先解決學童來澳學習,再解決年老華人在澳有商務而需要在中國的親人來此料理。然而劉汝興則要求澳政府改除法例,一次到位。劉汝興的主張得到大多數人贊成,另行推舉6人與政府談判,特別希望由華僑自己向澳洲政府直接辦理(原因是國內官吏貪索無厭)。墨爾本方麵,張卓雄則主張民間進行請願,總領事館分途交涉。在雪梨的6人談判團到達墨爾本時發生了個少插曲:談判團向魏子京談到希望見到澳洲首相時,魏子京作了安排;墨爾本方麵一知道者消息時亦即刻組團作同樣的要求,澳洲首相則已接見了一談判團並已知內容而予以拒絕,墨爾本方麵認為魏子京沒有妥善考慮,為日後魏子京在墨爾本的工作導致障礙。

魏子京在中國外交部的訓令下,向澳洲政府交涉磋商,結果是將1912年的經商留學條款予以修改。1. 將年齡及留學年限放寬(原為17歲以上,居留不能超過6年),但除讀書外不能兼作其他職業。2. 經營商務者可以攜帶妻子及16歲以下子女持中國護照來澳,但必須同來同歸(原法例不允許)。3. 允許持中國護照來澳洲旅遊,年限在1年之內。這三條各有細節的規定。

其後,留學生所報讀的學校每年須將留學生情況報告澳洲外交部,尤以缺課者需急報。但留學生有更改入學校及入學時間並沒有通知總領事館,甚至逃學﹑缺課去打工的情況,總領事館對澳洲外交部的質詢無法回覆。故而後來留學生年齡在12﹑13歲以下的多不為難,年齡越大越難獲得澳洲簽證。1926年澳洲政府再次修例,留學生年齡在10到19歲之間,在澳讀書年齡不能超過24歲,隻能專職讀書。留學生在10到14歲之間的無須英文,先在專業學校學習,3年內必須轉入中學學習。14到19歲之間的留學生必須有英文根底,來澳後直接入私校或中學讀書。

對久居澳洲且為經商者,澳洲政府酌情隨時特準接眷來澳相聚,年限在2-3年;合乎資格的新經商者,家眷可隨行,但也有年限。後來有兩人在廣東交涉員處領得新經商者護照來澳,不及兩月則逃匿無蹤。至於經常回國的華人本來就有和家眷相聚的機會,所以無須申請家眷來澳洲。未經總領事館商準澳洲內務部而自行在廣東辦手續來澳洲的,澳洲海關拒絕登岸。

澳洲華僑維持禁例會運動的要求有幾點是無法達到的(包括1906年雪梨華商提議聯合華商要求六省政府解除華人禁例的要求):

  1. 在1901年之前,在澳洲有居留權的華人,其妻兒亦有居留權。該例在1905年被修改,華人要求恢復該例(1918年改為華僑攜帶家眷來澳洲居住十年)。
  2. 凡居留澳洲的華僑(不論職業﹑或回國﹑或身故),要求批準一人代替其來澳洲居留。
  3. 現已在澳洲的華僑,要求澳洲政府給予永久居留權。換言之,按現在的話來說是大赦黑民。
  4. 要求可以入籍及參政。

可以看到早期華人從臨時居留轉到要求永久居住的心態轉變。早年來澳的淘金是能讓部份人一朝發達,但後來的小本經營也可以養家活兒。畢竟在海外謀生的經濟能力強於國內太多了,即使略儲積蓄,回國後也是小康,後續的經濟也得視乎國內的經濟﹑政治等因素而變,帶有風險。

康有為在1905年對此有誇張的說法:

“公啟者 禁約一事,奇恥大辱,思之髮豎,念之心痛。僕為此事,連夕不寐,愈思愈憂。計我同胞在美者,美東工價每人每月自六七十至一百元,美西至少亦三四十五六十元,加拿大則二三十元。合美國加拿大屬計之,凡十三萬人,年以每年六百計,每年應入美銀八千萬,找華銀一萬六千萬,商業尚不計焉。其滙歸港者,昔黃公度京卿告我,謂有九千萬。約再續禁約,則十年之後華人絕跡,商業盡倒。此十萬之同胞皆當歸國,非獨無八千萬之歸,復再增十萬人直食用矣。…..凡遊美之人,工金既厚,手勢闊大,使用既慣;若復還唐山,月工不過數元,上工司事不過十元,且勞苦異常,乃能得之,必不能任,則必至流為餓殍;連妻子計之,則當餓斃者。且數十萬人而波及全省全國之亂,死人如麻尤不可勝數……。(東華報1905年6月17日第2頁“康會長來書論美洲禁約事”)

回過頭去看華人的移民史,華商一直是在依賴華人的人口基數的增減而發展或收縮(幾乎大部份的移民社區都是這種軌跡),能轉型進入主流社會的並不多見(李汝福的“錦順號 Simpson”從傢俱製作到類似國貨公司並轉型到上市是例外)。1918年國內規範了出國的途徑,能移民來澳的人大幅減少,假如能運動澳洲政府放鬆移民條件,則可以倒迫中國政府放人出國。況且魏子京與澳洲政府的談判已有鬆動,華人希望能更上層樓的心態可以理解。

事物總有個發展的過程。

我們再看在1970年到1987年間澳洲華人增加的原因。當年也是計分法,滿或超過64分算合格,沒有英文要求。我們看看在國內華僑親屬可以移民的機會:農民(2分)﹑來澳洲後有工作安排(10分)﹑年齡在20到35歲(8分)﹑中學畢業(6分)﹑僱用紀錄(10分)﹑澳洲公民親屬擔保(28分);合計為64分。申請辦法由親屬在澳洲遞表,澳洲駐中國使館寄送移民通知,向地方公安局申請到香港單程證明(沒有關係很難辦到),經香港飛澳洲。假如親人在澳洲開個傢俱工場,申請職業改為半技工Semi-skill  Worker則多了4分,移民分爆滿。

澳洲在1979年底到1980年初實施了最後一次大赦黑民,這也是澳洲華人增加的另一原因。至於華人成幾何級數增加,是1989年以後的事,原因則眾所周知了。

移民收緊是必然的趨勢,澳洲對移民的英語要求自1993年始,此後越來越高。問題在整個世界經歷了百多年的工業革命到近數十年的科技革命,許多人在轉眼間就發覺自己跟不上時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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