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澳洲華人的宗教活動 – 教會 (23)
(2021-05-15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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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尋早期華人的生活資料時,往往發現在澳洲各淘金地每有華人時就有教會神職人員或華人布道者的身影。如此迅速和及時,其間必然有某些因素;然而卻沒有太多的時間分身去搜索,另一方麵個人並非教友,即使是教友也有不同分枝的情況,所以隻能在後麵陸續補充或教會人士去尋覓了。但在悉尼上看到一些教會的免費書刊,有談到該會早期的情況,大多失望,原因是文章多是幾筆略過,參考意義不大。1842年4月11日塔省的報紙“Lauceston Courier”第頁中的“Supreme Court – Criminal sittings”有這麽的一段:“ A Chinese named John Wing, understanding a little more English than the prisoner, and professing to be a Christian, was sworn in as interpreter”。可知早在1842年就有一個叫約翰·榮的華人住在塔省Tasmania的亞瑟港Port Arthur,他比犯人懂一點英語,並自稱是天主教徒,宣誓就任翻譯(原因是另一個華人Awaan被指控誤殺了他的嬰兒)” 。 盡管可以說明John Wing住在塔省在1842年之前,而較最早來到澳洲的華人還是晚了10多年,同時與大批量華人來澳洲淘金的時間也不同。不過可證明一點的是,在其它省份也有比來澳洲淘金更早期的華人中有教徒並略懂英文。另外教會在廣東活動由來已久,尤其是羅馬天主教早在澳門開始,並且有首個遠東地區的澳門教區。清代規定外國人來華必得先在澳門學習華語,到廣州貿易的商人在貿易後也隻能在澳門居留等(請另參看“防夷八條”),另外當時在福建泉州也有神學院。而當年逃避土客大械鬥的廣府人幾近都是輪近澳洲的縣份,那麽華人教友求助於教會及教會隨即予以協助就可以解釋了。而其間的實際操作過程至今仍沒有答案,或是澳門教會直接派人隨同來澳洲傳道,這有待曆史解答。教會在維多利亞省的傳道工作並不盡如人意,在“關於維多利亞州華人人口狀況的報告”中說“維多利亞先後成立了三個新教赴華傳教團;與他們有關的受洗華人人數不超過50人。教堂的數目是3個。在這些特派團中,目前隻有兩個在執行任務。除此之外,還有一個與羅馬天主教團體有關的使命。他們的信徒有多少我無從得知”。不過教會是盡力了。除了派牧師,還選擇適當的華人當傳道員及訓導華人翻譯員,除此之外,對生活處於困境且沒有多少人願意接近的痲瘋病人經常施以援手。教會常在周未利用一些願意提供空間的商店或較為空曠的地方開布道會,來參加的人不多。問題是絕大部份的人忙於生存空間而勞累,略有空餘就參與賭博或另找樂子來舒緩身心;應該說教會在當時並沒有找準華人的心理需求,得到的是事倍功半的結果。教會的經費不會很足,但對盡心幫助傳道的華人算是全心全意。舉個例子,張炳南Cheong Peng Nam(張卓雄之父。張卓雄後來在墨爾本成為商人及教會的傳道員,1878年與劉光明雷亞妹合寫“中國人的問題”一書),經常參與華人的傳道工作,當他在1854年將妻子及三個子女從廣東移居至維多利亞省的礦區時,教會是買了房子給他們一家居住的。大概張炳南的英文水準在後來沒有達到需要,他轉業做了商人,華人淘金衰落後也轉到墨爾本繼續經商。張炳南在1867年12月23日寫給“Star, Ballarat”的信中(登在該報1868年1月4日),批駁該報對痲瘋病人說是“無人照顧”,聲稱 “我自己每周都去他們的營地,從慈善收容所給每個人5先令”(這些錢應是屬於教會的),並請求通過該報消除“可能給公眾造成的錯誤印象”及“為了麻風病人的利益,呼籲善良的公眾提供更多的幫助,金錢,衣服,以及任何有助於增加他們舒適的東西”。教會長期直接接觸早期的華人,處於政府與華人的中間位置,一方麵給政府提供華人的具體情況及管理的意見,另一方麵也得盡人道主義的幫助,甚而給帶功利性質的華人有機可乘。結局是當年的政府予以肯定,華人社區則報以感激(當然也有人質疑),到了國內又變成“文化侵略”。楊牧師(REV. W. YOUNG)較為清醒地看到在淘金潮過後華人的出路,他在“關於維多利亞州華人人口狀況的報告”中這樣說:“因此,在他們目前的情況下,最明智的做法將是鼓勵他們返回自己的國家,而做到這一點的最好辦法是勸阻他們並消除那些剝奪他們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的惡毒做法(指賭博使華人喪失財富)”。因為在這報告出台時,廣東的土客大械鬥已經完結。簡略說說教會在後來華人社會的發展(日後會有更多的篇幅說明)。維多利亞省在1911年的華人共21856人,15歲以上能聽講英文的有11265人,能閱讀的有415人,能寫的有367人。“聽﹑讀﹑講﹑寫”的能力是當代澳洲移民的必要條件,現在基本上是要有“四個8”了,要不根本沒戲。而在1911年華人的“聽﹑讀﹑講﹑寫”能力估計是入門級別,有過半的人能應付得了日常需要,很大部份歸功於教會。手頭上有的資料是墨爾本華人傳道有多種形式,但周六或周日會有英文班,華人可隨時加入。這與早期礦區華人學英語最大的區別是,礦區華人多靠“英語不求人”或類似孫俊臣所寫的所寫的“無師自曉” 'The Self Educator',學的是英文詞句下注廣東話讀法的蹩腳英語,很難記得住。這類書籍在美加或東南亞的華人中曾廣泛流行過。基本上沒能找到早期華人在教會活動的照片,或許在澳洲教會內部的文獻中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