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自古之善書者,漢魏有鍾張之絕,晉末稱二王之妙。王羲之雲: “ 頃尋諸名書,鍾張信為絕倫,其餘不足觀。 ” 可謂鍾張雲沒,而羲獻繼之。又雲: “ 吾書比之鍾張,鍾當抗行,或謂過之。張草猶當雁行。然張精熟,池水盡墨,假令寡人耽之若此,未必謝之。 ” 此乃推張邁鍾之意也。考其專擅,雖未果於前規;摭以兼通,故無慚於即事。評者雲: “ 彼之四賢,古今特絕;而今不逮古,古質而今研。 ” 夫質以代興,妍因俗易。雖書契之作,適以記言;而淳醨一遷,質文三變,馳鶩沿革,物理常然。貴能古不乖時,今不同弊,所謂 “ 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 何必易雕宮於穴處,反玉輅於椎輪者乎?
譯文:古來善於書法的,漢魏時有鍾、張的絕藝,晉末則二王並稱精妙。王羲之說: “ 我近來研究各位名家的書跡,鍾繇、張芝確實超群絕倫,其餘的,都不值得觀賞。 ” 可以說自鍾、張死後,隻有王氏父子才能繼承他們。 ( 王羲之 ) 又說: “ 我的書法與鍾繇、張芝比較:跟鍾可以相抗,或許可以超過他。張芝的草書,和我不相上下,但張芝精熟,臨池學書,弄到池水渾是墨黑,假如我對書法用功到這個地步,未必不如他。 ” 這是他推許張芝、又自以為超越鍾繇的意思。從王氏父子的專長來觀察,雖未盡貫徹前人的規範,但從兼采會通這一點來看,是無愧於書法藝術的。評論者說: “ 他們四位大書家,可稱古今獨絕;但今人 ( 二王 ) 不及古人 ( 鍾、張 ) :古人質樸,而今人妍美。 ” 質樸因時代而變化,文采隨時尚而轉移。雖然書契的創作,正是為了記錄語言, ( 但由於時代崇尚不同 ) 書風也由醇厚變為浮薄,由質樸變為華采,沿舊推新,那是事物發展的常態。書法貴在能學古而不違背時代,趨今又不與弊俗混同,所謂 “ 文采和樸實配合適宜,才是君子的風度。 ” 何必 ( 專守古人 ) ,棄精美的宮室而穴居野處,舍珍貴的寶車而乘原始的笨車呢!
議:
“ 今不逮古,古質而今研。”
信哉,斯言。
“ 質以代興,妍因俗易。”
不以為然。篆隸的美,啥代不代的?楷書的俗,怎麽可能寫不俗氣?
“雖書契之作,適以記言;而淳醨一遷,質文三變,馳鶩沿革,物理常然。貴能古不乖時,今不同弊,所謂 “ 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 何必易雕宮於穴處,反玉輅於椎輪者乎?”
議:“書契之作,適以記言”,這是書法的質。篆隸之質,正在於此,簡樸無華,實用是求。行楷的原意,是承接它的。鍾繇,王羲之的書法,意在便捷,但hold 不住,轉而為妍即秀。
後人學篆隸,以質為華,以華為質,與篆隸的原質 ,有什麽相幹處?!
後人學寫篆隸,不是書寫,而是書畫。玩造型,作古意,淺薄至於可笑!例如清代近代康有為興的“碑學”,蕭嫻做隸書。
紙易得之後,書寫的“適以記言”之質已為不言而喻。書法的產生,告訴,寫字成為玩的時代開始,所謂“質而妍”。這不是“物理常然”,而是物理分家。
自茲,書法成了書寫技藝,
篆隸,鮮有專家。李斯小篆,不在藝,而在寫。漢隸數百年,書家有幾個?就是勉強羅列出來的,多是寫手,稱書法家,很牽強。
書寫成“玩藝兒”書法,晉書玩得最爽,品質為後來者不及,原因在於,舊時的“書契之作,適以記言”的質,尚見殘遺。至隋唐,見不到質,隻見到玩了。玩筆法,章法,墨法等等。總之,書寫成了書畫。
顧凱之,宗炳的畫,也是書法。所謂書法同源。
筆法的極致不在二王,而在顧凱之,宗炳。看他們的畫,那真是書法玩到嗨極。
和他們比,二王等書家者流,實在是書法的次等玩家。
重點:尼采說“一切文字中我獨愛以血書者”。書法藝術卻沒有這個品質,與其同源的畫,亦然,始於玩藝兒,雖不失為藝,但是玩藝兒。直至歐美的美學傳入,始見毛筆畫出了《流民圖》那樣的血性之作。
又雲: “ 子敬之不及逸少,猶逸少之不及鍾張。 ” 意者以為評得其綱紀,而未詳其始卒也。且元常專工於隸書,伯英尤精於草體,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擬草則餘真,比真則長草,雖專工小劣,而博涉多優;總其終始,匪無乖互。謝安索善尺牘,而輕子敬之書。子敬嚐作佳書與之,謂必存錄,安輒題後答之,甚以為恨。安嚐問敬: “ 卿書何如右軍? ” 答雲: “ 故當勝。 ” 安雲: “ 物論殊不爾。” 於敬又答: “ 時人那得知! ” 敬雖權以此辭,折安所鑒,自稱勝父,不亦過乎!且立身揚名,事資尊顯,勝母之裏,曾參不入。以子敬之豪翰,紹右軍之筆劄,雖複粗傳楷則,實恐未克箕裘。況乃假託神仙,恥崇家範,以斯成學,孰愈麵牆!後羲之往都,臨行題壁。子敬密拭除之,輒書易其處,私為不惡。羲之還,見乃歎曰: “ 吾去時真大醉也! ” 敬乃內慚。是知逸少之比鍾張,則專博斯別;子敬之不及逸少,無或疑焉。
譯 文: ( 評論者 ) 又說: “ 王獻之不及王羲之,就好象王羲之不及鍾繇、張芝一樣。 ” 我以為這種批評隻得到它的大體要點,但沒有說明它的始末原由。鍾繇專長於楷書,張芝尤其精於草體;他倆的長處,王羲之都兼而有之。比張芝的草書,他多一樣真書的長處;比鍾繇的楷書,又多一樣草書的擅長。雖然從專精這一點上說王羲之比他們差些,但他能多方涉獵,集取眾長。從總的來看,彼此互有短長。謝安素來擅長“ 尺牘書 ” ,瞧不起王獻之的書法。獻之曾精心書寫一信給他,以為一定會得到謝安的賞識而把它收藏起來,不料謝安即在信的後麵寫上 了答複送還他,獻之感到非常遺憾。謝安曾經問過王獻之: “ 你的書法跟你的父親比較怎樣 ?” 答道: “ 當然比他好! ” 謝安說: “ 輿論卻不是這樣啊! ” 獻之又回答說: “ 一般人那裏懂得呢! ” 獻之雖然勉強以這樣的回答,來反駁謝安的看法,然而自稱勝過他的父親,這不是太過份了嗎!況且, ( 做兒子的 ) 應該立身行道,把名聲傳到後代,使父母的名譽也隨之顯耀起來。當年曾參經過 “ 勝母裏 ”’( 因憎惡這個名稱, ) 所以不肯進去。
而獻之的筆法,是承傳羲之的書法的,雖然大略學到了規模法則,其實恐怕還未能全部繼承下來呢!何況以假托神仙傳授為辭,而恥於推崇家學,用這樣的態度來研究書法,又比麵牆而觀好得上多少呢!後來羲之到京城,臨行時曾在壁上題字。獻之偷偷把它擦掉,在原來的地方另行改寫,並自以為寫得很不錯。
羲之回來後看到了,感歎地說: “ 我走的時候,真是醉得厲害啊!獻之聽了,內心才感到慚愧。由此可知,王羲之比起鍾繇、張芝,那隻有專精與博習的區別;而獻之比不上羲之,這是無可置疑的。
議:
“寫盡三缸水,一點像羲之”的故事告訴,其一,這當老子的心有多狠!其二,猜,他不喜歡這個兒子,很不喜歡。其三,這當媽的也看得下去。其四,要學點技術,真TMD難!親爸都藏著掖著。
“安素來擅長 “ 尺牘書 ” ,瞧不起王獻之的書法。獻之曾精心書寫一信給他,以為一定會得到謝安的賞識而把它收藏起來,不料謝安即在信的後麵寫上 了答複送還他,獻之感到非常遺憾。”
“後羲之往都,臨行題壁。子敬密拭除之,輒書易其處,私為不惡。羲之還,見乃歎曰: “ 吾去時真大醉也! ” 敬乃內慚。”
這是多麽齷齪的人文!
所以,書法學多了,品性夠戧!曆代書家,寧信十大九個滑。
現任中國書協主席孫曉雲在《書法有法》中說,筆法是秘方。還要說什麽呢?寫了兩千年的書法,其法即“轉筆之法”直到199幾年才為孫曉雲明確地說出來。
書法,夠陰的!
有個教訓:要學好,別學書法。寫不好漢字,有個鳥關係!現身說法:自己就給弄“殘”了。
有時候都想說,寫書法不是文化活動,而是將人異化成不是個東西的活動。
新文化運動的偉績之一:硬筆行,使毛筆成了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