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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書《阿Q正傳》,回憶起自己讀魯迅的經過
魯迅的深刻,是先入為主的。大人們稱陳獨秀,李大釗,王國維,至魯迅,多稱先生。先生雲者,意在“先”。而魯迅在當時的名人中,隻是個中年人。個頭也很小。但是一百多年來,老少皆稱作的先生。二十剛出頭的妞就職學校,也被稱作老師的,意在“師”,“老”則是搭配著要學生不得冒犯之類的托。
文革中最“紅色恐怖”時,書店裏能與紅太陽的寶書列在同一書架上的,隻有魯迅。書上的頭像不同,但都是民國的範兒,看起來不突兀的。幾乎所有舊時代人的文章都是垃圾,就魯迅被當作尤其的寶貝留下。
於是,我便在初中的語文課上,讀到魯迅的《一件小事》。老師是當記敘文講的。完全不同於天天讀到的報刊不一樣的用詞造句,文章裏的人物和周圍的完全脫節,卻顯出從沒見過聽過的講道理,講禮節,而文章裏最終講出的“皮袍底下壓出的‘小‘ 來”的道理,覺得新奇又貼切,不像天天聽到的“我們一定要”那樣總一樣的腔調。
課外,就去找魯迅其他的文章看。凡看得懂的,都尤其地喜歡,修辭,道理和自己由此勾勒出來的情景,把自己迷住了。
而且,不敢說,但確實有了這樣的感覺和認定:魯迅的文章和講的道理,比紅太陽的好。
慶幸自己不是響應“魯迅是匕首,投槍,是中國文化的一麵旗幟”的號召去讀魯迅的。而且一旦自己讀了,也不以為這號召說得很準很對。
因為讀魯迅,不斷地讀魯迅,越來越抵觸周圍報刊上的語言,道理,並遵循著“字縫裏看出兩個字來“吃人”的思路,不能夠在心裏相信大人們說的諸如理想,“我們應該”這些了。
引用魯迅的話,和“諄諄教導在耳邊響起”一樣的待遇,這讓我不必像讀封資修那樣私下偷偷地看。後來,當我也偷偷看封資修時,並不覺得如何的珍惜,因為我公開在書桌上讀的《呐喊》《墳》《華蓋集》,往往比那些好看多了。
年輕時,自己能有點不一樣的作怪,也慫恿自己堅持學魯迅的語式語氣思想去寫去想。其實,更是魯迅文章的美感所講的道理cover 住了自己,很後來想。
更後來,我才知道,魯迅這一撥的,像許壽裳,胡適,鬱達夫,陳寅恪,未到延安前的冰心,到了延安的王實味等,屬於民國年間的自由知識分子,在國共兩個黨旗之外。
可曆史奇葩,紅太陽普照得像今天天眼一樣無處不至的當時,竟在紅旗下,騰出塊地兒,讓魯迅呆著。自初中奇遇上後,就再也沒離開。於今,五十餘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