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21章15-36節查經
好,我們一起來禱告,阿爸父神,我們來到禰的麵前,主啊,我們是何等的需要禰,需要禰聖靈的帶領,需要禰聖靈的開啟。主啊,禰知道我們是何等的有限,我們希望能夠明白禰的話語,但是我們又覺得自己沒有能力明白禰的話語。主啊,我們就求禰帶領我們。主啊,不是靠自己的智慧,不是靠自己的頭腦。主啊,禰的話是靈,是生命。主啊,我們就仰望禰,求禰的聖靈在我們當中做開啟的工作。主阿,讓禰的話進到我們的裏麵,供應我們生命的需要。主啊,這是我們的渴求,這是我們的呼求。我們仰望禰,我們實在是需要禰的憐憫,我們讀的很多,感覺上是懂裏不少,但是在我們的生命中,對神話語的體會實在是有限,我們更談不上活出來。主啊,我們就仰望禰做這憐憫的工作。主啊,禰既然讓我們有機會來學習禰的話語,主啊,我們來到禰麵前的時候就是渴慕禰,離了禰我們不能做什麽。主啊,我們離了禰,我們不能明白。主啊,就求禰帶領我們。主啊,在這段寶貴時間裏麵,借著出埃及記二十一章二十二章二十三章,主教導我們從律法中看到禰的愛,這裏麵必定有禰美好的旨意,借著禰的靈來啟示我們,讓我們從禰的話語當中來明白禰的心意。主啊,以至於借著禰的話語來讓我們剛強,也借著禰的話語,讓我們知道我們每天的日子如何,才能行在禰的心意當中。感謝讚美禰,求主祝福在我們中間的每一位。主啊,我們也把每一個人的需要帶到禰的麵前,我們裏麵的掙紮,裏麵的光景,禰都清楚,禰都知道,也把我們的光景都帶到禰的麵前,仰望禰做帶領的工作,做安慰的工作,做潔淨的工作,也做剛強的工作。主啊,謝謝禰是我們的救主,謝謝禰做我們生命的救主。以上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門!
很高興我們又一起來學習神的話語。剛開始我就分享了, 我們讀到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的時候,從文字上來說,白紙黑字寫的都很清楚,但是你要從文字裏麵更深陳的讀到神的心意,或者說為什麽神會這樣的規定,或者說到底神這樣規定和我們有什麽關係?當我們明白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並不是那麽簡單。所以你就會發現閱讀神話的時候,我們所知道是有限的。這樣我們就會承認自己的無知,我們真是需要神的憐憫,我們需要聖靈的開啟。
我們說到律法,在二十章一開始的時候,就講到說神吩咐這一切的話,神沒有說是律法,神說的是吩咐這一切的話。律法是神的話,這讓我想起詩篇的一句話,詩篇第一章第2節,【詩一2】「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這裏提到喜愛耶和華的律法,因為律法是神的話,所以我們今天渴慕神的話,也包括渴慕律法,因為律法也是神說的話。我們也來看一下,提摩太前書第一章8到10節,【提前一8】「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隻要人用得合宜;」【提前一9】「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提前一10】「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我們要想讀懂舊約,我們也必須得有新約的話語,有了新約的話語,再來看舊約,我們會結合起來看。我們以前說過,舊約出埃及記是一幅圖畫,那新約是指出這幅圖畫的真正意義。律法是神的話,律法是從神來的,所以律法是好的,但在這裏講到了我們要怎樣來看律法,怎樣用律法很重要。在這裏講到了律法的一個功效,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義人不需要律法,就是因為人墮落了,成為不義的,我們都是墮落的人,當時的以色列人也是墮落的人,對於墮落的人來說,律法是起著一個警戒的作用。所以在出埃及記第二十章裏,當神降在西乃山上頒布律法的時候,以色列人看到神威嚴的降臨,有雷轟閃電,他們看到這些景象的時候,他們覺得戰兢懼怕。【出二十18】「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的站立,」。【出二十20】「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至犯罪。”」摩西告訴以色列人要時常敬畏神,我們敬畏神,我們看到神的威嚴,我們讀神的律法,看到神的公義,看到神的聖潔,看到神的嚴肅,我們會有敬畏的心。然後在律法裏麵又看到神的憐憫,讓我們在這當中來體會。我們知道,律法是頒布給以色列人的,我們外邦人信了主之後,再回過頭來讀律法,當我們讀律法的時候,我們從律法裏麵來看,這會幫助我們更多的來認識神,特別是我們這些信了主的人。今天我們對神怎麽才會有敬畏之心?我們要看到神的公義,我們要看到神的聖潔,我們才會有敬畏之心,我們知道,敬畏神是智慧的開端。
我們今天再仔細來看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上次第12節到第14節,我們已經講過了一些,我們今天還是先來溫習一下。我們看到從第12節到第32節都講不可殺人,15節到17節除外,一大段都講不可殺人,是對不可殺人這條誡命的補充。我們來看第二十章的十條誡命,第六條誡命是不可殺人,但是我們怎麽來體會這條誡命呢?在出埃及記第二十一章第12節開始,神就把一些細節講出來了,什麽才叫殺人,殺了人會有什麽樣的後果,所以你看到說十條誡命是總綱,後麵就是補充,神就用典章來補充。我們說典章是處理人和人之間的關係,裏麵就講到了具體的例子,什麽叫不可殺人,所以你看到第12節說【出二十一12】「“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人和人之間出了問題,人墮落了,墮落了的人就會有打人的現象,把人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所以神說不可殺人,殺人就要償命,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神的公義。 打人是個非常嚴肅的事情,如果我們在生氣,不控製自己,打人就可能把人打死,打死人的必要把他治死。在這裏我們看到了神的公義,在律法裏麵,我們看到神是非常嚴肅的,不是開玩笑的,我們也看到神是不喜悅死亡的,人是沒有權柄去掌控別人的生命。從這裏我們看到說,如果不尊重別人的生命,必須承擔後果。
【出二十一13】「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裏逃跑。」在這裏,神講若不是故意殺人,是誤殺,或者說是過失殺人,神預備了一個逃城。如果你看民數記三十五章11節那裏【民三十五11】「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在約書亞記裏麵,神設立了很多的逃城,凡是過失殺人的都可以跑到那裏去。逃城是起保護的作用,在這裏有一個更為引申的意義,就是神把耶穌基督交到人的手裏,交在了當時的猶太人和羅馬人的手中,借著他們的手,結果把主耶穌釘在了十字架上,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他們禱告說,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所以在神的眼裏麵,我們都是過失殺人,神聽了主耶穌的禱告,所以在神的眼裏,我們都是犯的過失殺人的罪,神為我們預備了一條道路,就是逃城,逃城也預表的是耶穌基督,我們就逃到了耶穌基督裏麵,這樣我們就可以得到保護。在律法裏麵我們就可以體會神的救贖,雖然律法是非常嚴格的,但這愈發顯出了神的公義,同時在律法裏麵,我們也看到了神的救贖。
【出二十一14】「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也當捉去把他治死。」再一次講到神的公義,非常的嚴厲。在這裏清清楚楚的講到,如果是故意殺人,就是逃到祭壇那裏,抓著祭壇的角,我們知道這個祭壇的角是拯救的角,你就是抓到祭壇的角,也不能幫助你,也當捉去把他治死。
我們可以看一下列王記上一章50節【王上一50】「亞多尼雅懼怕所羅門,就起來,去抓住祭壇的角。」【王上一51】「有人告訴所羅門說:“亞多尼雅懼怕所羅門王,現在抓住祭壇的角,說:‘願所羅門王今日向我起誓,必不用刀殺仆人。’”」【王上一52】「所羅門說:“他若作忠義的人,連一根頭發也不至落在地上;他若行惡,必要死亡。”」【王上一53】「於是,所羅門王差遣人,使亞多尼雅從壇上下來,他就來向所羅門王下拜。所羅門對他說:“你回家去吧!”」在這裏我們看到亞多尼雅跑到祭壇, 抓住了祭壇的角。我們再看一下,第二章28節【王上二28】「約押雖然沒有歸從押沙龍,卻歸從了亞多尼雅。他聽見這風聲,就逃到耶和華的帳幕,抓住祭壇的角。」【王上二29】「有人告訴所羅門王說:“約押逃到耶和華的帳幕,現今在祭壇的旁邊。”所羅門就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說:“你去將他殺死。”」【王上二30】「比拿雅來到耶和華的帳幕,對約押說:“王吩咐說,你出來吧!”他說:“我不出去,我要死在這裏。”比拿雅就去回複王說約押如此如此回答我。」【王上二31】「王說:“你可以照著他的話行,殺死他,將他葬埋,好叫約押流無辜人血的罪不歸我和我的父家了。」所以在這裏我們看到說,約押認為抓住祭壇的角就可以保護他,但是即使逃到祭壇抓住祭壇的角,也不能保護他。我們看到神完全的公義,當我們讀到這些的時候,我們對神就應該有敬畏的心,在律法裏麵我們看到了神的公義。
我們再回過頭來看出埃及記二十一章15節,16節,17節。【出二十一15】「“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二十一16】「“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出二十一17】「“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第15節和第17節都講到了對父母的態度。在十誡裏麵第五誡,【出二十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在第15節和第17節裏,我們看到神的公義是非常嚴厲的,我們可以看到神非常看重人怎樣對待他們的父母,這裏講到說擊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辱罵父母的的必要把他治死。
前麵我們講到除非一個人殺人,而且是故意殺人,才會把他治死。如果那人是過失殺人,神為他預備了逃城,在逃城裏他可以得到保護。但在這裏,講到擊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咒罵父母,必要把他治死。我們看神為什麽對孝敬父母看得這麽重?我們前麵也說過,如果我們看十戒裏的頭四誡,講到神和人的關係,講到了除神以外不可以有其他的神,不可以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以妄稱耶和華的名,然後呢,當守安息日,這些講到人和神的關係。接著開始講到人和人的關係,這裏第一條就講到了要孝敬父母,在孝敬父母這條誡命裏麵,我們上次講到說父母是代表生命的根源,那父母就和神連到了一起,因為神是我們的源頭,所以不尊重父母,就是不尊重神。在對待父母這一項,神製定了特別嚴厲的典章,告誡我們要尊重源頭。我們來到世上是父母生的,我們是神創造的,所以我們要尊重源頭,這裏非常的重要。我們可以看到神的心意,另外,父母也是神所立的,父母在我們小的時候管教我們,父母是神在我們麵前所立的權柄,我們要尊重權柄。我們要看到說神在這裏啟示人,祂本身看重什麽?神的心意是什麽?所以我們在讀這些話的時候,我們能沒有敬畏之心哪?我們不信主的時候,當然我們也不知道這些律例典章。當我們信了主之後,我們再來讀神的話,看著這些律法條例的時候,我們看到有些條例規定的特別嚴格,讓我們知道神看重什麽。
第15節講到打父母,第17節講到咒罵父母。但是在16節,祂插進了一個典章【出二十一16】「“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神為什麽要把這一典章放在擊打父母和咒罵父母之間呢?我們一般寫文件的時候,我們會給歸類,明明是15節和17節可以放在一起的,是歸為一類的,16節是另外一類,但在這裏神提到了拐帶人口,拐帶人口就是把人拐走或賣做奴隸,或是留在自己的手下。若是這樣的話,神就必要把他治死,你看這是非常的嚴重,但為什麽會放在兩個中間呢?實際上拐帶人口也是不看重權柄,而且拐帶人口的人,往往也是不尊重父母的人,不孝敬父母的人,他們輕看人的生命,他隨便的拐賣人口。所以你看到說神特別把這些放到一起,就讓我們看到神,特別看重這些。
我們知道現在世俗的律法,並沒有規定的如此嚴重。雖然說世俗的法律沒有做到這樣的嚴格,但是在神的律法裏麵是很嚴重的事,就算我們今生在世上逃避了律法的懲罰,但神的律法是清清楚楚的,那我們讀的時候就讓我們來體會神得心意。
我們再來看第18節【出二十一18】「“人若彼此相爭,這個用石頭或是拳頭打那個,尚且不至於死,不過躺臥在床,」【出二十一19】「若再能起來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無罪;但要將他耽誤的工夫用錢賠補,並要將他全然醫好。」一方麵,我們在神的律法裏麵看到了人的墮落,人墮落的表現是什麽?就是彼此相爭,。這個地方講算作無罪, 因為是沒有把人打死,所以打人的人不用被治死。兩個人相爭所造成的後果,打人的一方需要承擔後果。一個人把另一個人打傷了,那人無法起床,他所耽誤的工夫必須得到賠償,這裏包括他的工錢,以及他要被全然醫治。神的律法講的是非常的清楚的,如果倆人相爭,不能控製,導致一個人受傷,導致躺臥在床,那打人的人一定要承擔後果。
【出二十一20】「“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我們講過在21章裏,除了不可以咒罵和擊打父母,以及不可拐帶人口,其他的典章都是和不可殺人有關,表現在各個方麵。當時你知道,主人買了奴仆和婢女,他們都沒有地位,有的時候連動物都不如,主人可能隨意責打他們。但是如果立時死在主人的手下,他必要受刑,受什麽刑呢?這裏並沒有給出細節,但是12節裏講過,打人以至於死的,必要被治死。作為主人,對於奴仆和婢女,他不可以隨便處理別人的生命。神的心意在這裏顯明出來,神看重生命,人是沒有權利處理別人的生命的。主人在責打奴仆和婢女的時候,他應該要考慮到,不能把他們打死。對於罪人來說,如果我們知道神的律法,我們做任何事的時候都要三思而後行,避免犯罪,律法是有它的作用。
【出二十一21】「若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從神的律法裏,一方麵我們看出了神的公義,神有公義的彰顯。如果過一兩天才死,和前麵立時死在他的手下,有什麽區別呢?如果主人把仆人立時打死,就是故意把人往死裏打,你想想看,他打人就想把他給打死。21節講到過了一兩天才死,表示主人並不想把奴仆打死,但是由於懲戒太重,造成奴仆過失死亡。神在律法裏有故意殺人和過失殺人兩種區別,如果故意殺人是必要受刑,如果是過失殺人,就可以不用受刑。主人因為是用錢買的奴仆,他其實並不想讓奴仆死,奴仆死了,對他來說也是個損失,在這裏神的目的是為了區分故意殺人,還是過失殺人。
【出二十一22】「“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她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我一直在講為什麽十戒頒布說不可以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其實這說明人已經是在墮落了。對於墮落的人來說,這些一定是會發生的,彼此相爭,爭鬥,打人,咒罵父母,這些事情都會發生的,這就是人的罪。
我們來看約翰福音八章44節,【約八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牠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牠心裏沒有真理,牠說謊是出於自己,因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魔鬼企圖是殺人的,是說謊的父,當亞當墮落以後,罪進入了整個的世界,每個人心裏都有撒旦的性情。什麽樣的性情呢?就是殺人和說謊的性情。我們看律法裏麵說不可殺人,墮落的人就會相爭,就會殺人,後麵我們還會講到說謊。這些都表明了有魔鬼的性情在我們裏麵,魔鬼的工作在我們裏麵,導致人犯罪,那神為了懲罰犯罪,祂就頒布律法,在律法裏麵彰顯了神的公義,來限製人的犯罪。
在第22節裏,翻譯上有一些不夠準確的地方。原文的意思是傷害孕婦,以至於孩子早產,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孩子早產出生,而並不是墮胎死掉,然後後麵說,隨後卻無別害,這樣才合理。然後祂說, 那傷害她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婦人早產要根據丈夫索要的賠償, 但丈夫所要的,要照著審判官所斷的,審判官還要再斷,丈夫不可以漫天要價。
【出二十一23】「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出二十一24】「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出二十一25】「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這裏講到若有別害,就是萬一小孩子死掉了,這裏就講到了律法,你打壞人家的眼睛,你就要付代價,你的眼睛也要被打壞,等等。這是神完全的公義,當我們在讀這些經文的時候,我們在想,我們容易彼此相爭,在相爭的時候,我們並沒有考慮後果,但是爭完之後,後果卻是非常的嚴重。這點在神的律法裏麵寫的清清楚楚。
好,我們來看第26節【出二十一26】「“人若打壞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隻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又開始講到奴仆,神還有一個心意,就是祂特別看顧軟弱的,神特別看顧奴仆。前麵講到,主人若用棍子打奴仆和婢女,立時死在主人的手下,主人必要受刑罰。神是看顧軟弱的奴仆和婢女,在這裏主人若打壞奴婢的一隻眼,就要放他自由出去,雖然主人是用錢買的。
【出二十一27】「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個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所以,當律法這樣規定的時候,主人若打奴仆和婢女的時候,就要有約束力,不可以隨隨便便的打,打完是要承擔後果的。神特別看顧奴仆和婢女,神的公義在這裏就彰顯出來。有權勢的人在做事的時候也是有限製的,不可以隨著心中所喜好做任意妄為的事。我們剛才講到人墮落了以後,裏麵有撒旦的性情,殺人和說謊,如果沒有限製的話,人就會任意妄為,所以在神的律法裏麵,是對人有嚴格限製的。
【出二十一28】「“牛若觸死男人或是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無罪。」前麵是講到人,這裏講到了牛。我們知道當時以色列人養牛養羊,用牛獻祭,用羊獻祭。被牛觸死了,牛要負責任,所以要把牛給打死,不僅要把牛打死,而且不可吃它的肉,因為這個牛犯罪了,被治死。但是牛的主人可算無罪,我們覺得好像這個刑罰是不是太輕了,你的牛把別人給處死了,牛的主人還算做無罪,為什麽,我們接著往下看。
【出二十一29】「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有人報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著,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觸死,就要用石頭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前麵好像處罰很輕,但在這一節裏,若牛觸人,別人已經告知它的主人,而主人不作為的話,牛被打死,主人也要被治死.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前麵是過失的錯,這裏是故意的罪。我們看到兩種處理的方法是不一樣的。
【出二十一30】「若罰他贖命的價銀,他必照所罰的贖他的命。」我們看到了神的恩典,對牛的主人,還是有一條出路。牛的主人本該被治死,但是如果他願意出錢,那他也可以用錢贖命。
【出二十一31】「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或是女兒,必照這例辦理。」在這裏講到說,孩子和成人生命是一樣寶貴的。
【出二十一32】「牛若觸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給他們的主人,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在這裏告訴我們說,奴仆的價錢是30舍客勒,這讓我們想到說馬太福音【太廿六15】「說:『我把祂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當猶大出賣主耶穌的時候,也是30舍客勒,出賣主耶穌的價錢,相當於是一個奴仆的價錢。牛觸死人一定承擔後果,所以牛一定要被打死,但是主人要獲得三十舍客勒,這是奴仆的價錢,前麵講的都是殺人的,人殺了人,動物殺了人所要承擔的後果。
第33節到第36節講到了另外的一個方麵,講到了人要為自己的事情負責任。【出二十一33】「“人若敞著井口,或挖井不遮蓋,有牛或驢掉在裏頭,」【出二十一34】「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死牲畜要歸自己。」【出二十一35】「“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以至於死,他們要賣了活牛,平分價值,也要平分死牛。」非常的公平。【出二十一36】「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著,他必要以牛還牛,死牛要歸自己。”」。
有的時候我們在讀神的律法的時候,我們覺得神也真是夠細致的,律法都關心到動物。最後兩節談到了牛把牛傷到了,是涉及動物之間的關係,所以我們看到神的律法裏麵不僅規定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人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包括了人與人彼此相爭的結果和審判,包括了神看顧軟弱的,包括了動物觸死人,動物觸死動物的條例和典章。我們從中可以看到,神的律法和典章是非常的全麵,在神的律法裏麵,我們可以看到神的公義,看到神的憐憫,看到神在律法當中的全麵和細致。
律法是神的話,在第二十章一開始的時候,就講到神吩咐這一切的話。我們既然渴慕神的話,我們也應該渴慕神的律法。詩篇裏說凡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因為神的律法裏麵有祂的心意,特別是對於我們今天信了主的人。
我們來看一下,馬太福音第五章38節至42節。【太五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太五39】「隻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五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太五41】「有人強逼你走一裏路,你就同他走二裏;」【太五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這些說明了什麽?主耶穌來到這個世界上曾經說,祂來了不是要廢棄這些律法,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對於律法的要求,主耶穌來到這世上的時候,是不能廢去的,神的要求在那裏放著。今天對於我們基督徒來說,有一個是很重要的,我們信主了,我們覺得我們自己不在律法之下,是在恩典之下,對不對?實際上,正是因為我們在恩典之下,我們就有從主耶穌而來的生命,所以我們活出來是應該超越律法的。
耶穌來到地上的時候,祂說過,【太五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所以主耶穌說的很清楚,祂說的祂來不是要廢去律法,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能廢去。神的要求從來都沒有去掉,今天神的兒女信主以後,我們不是靠律法稱義,我們的肉體是行不出律法的,不能達到律法的要求。但是信主以後,我們是有從神而來的生命,這個新生命是會遠遠超過律法的要求。我們知道,主耶穌來的時候說不可殺人,祂說恨人就是殺人,但是如果我們讀約翰一書的時候,我們就知道,如果一個人是從神生的,他就會有愛,不會恨,所以從耶穌而來的生命,連恨都不會,他連恨都沒有,他怎麽會殺人呢。
律法管的是人外麵的行為,剛才我們所講的律法都是指人外麵所行出來的,殺人是彼此相爭所導致出來的結果,這是指人外麵所行出來的。但是對於有從神而來的生命,我們的心裏根本是不恨人,也恨不起來,我們就不會導致殺人的結果。對於神真正的兒女,有從神而來的生命,必然會超越律法,律法是不能廢去的。我們今天不是說不要達到律法的要求,而是說,由於我們有從神而來的生命,我們能活出超越律法的高度。
所以在馬太福音五章20節裏講的,【太五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講到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你知道文士是教導律法的,法利賽人是活出律法的要求的。他們是按照律法的字句,活出律法的要求。他們是按照律法的字句,律法的字句要求這樣做,他們就這樣活。但是主耶穌說,若你們的義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所以神的兒女的一定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主耶穌的意思是說,我們不是按照律法的字句活,而是按照神賜給的生命活,超出律法字句的要求。
我們學習律法,讓我們一方麵能夠敬畏神,另一方麵,讓我們知道什麽是神的心意。我們知道違背律法就是罪,律法的要求是清清楚楚的,一筆一劃都不能廢去。今天我們能有主耶穌的生命,當我們看到律法的時候,我們就能超越這些律法字句的要求。我們若隻有愛,沒有恨,我們就不會彼此相爭。若是沒有主耶穌的生命,我們在肉體裏麵,這樣相爭的事情隨時都可以發生。撒旦起初就殺人,牠是說謊的父。得救之前我們都有撒旦的性情在我們裏麵,我們是屬亞當的,當亞當犯罪以後,撒旦的性情就進入了世界,我們裏麵有撒旦的性情。這些相爭的事情怎麽不會發生呢,我們的心裏一定有恨,恨的結果就是殺人和說謊。神的十誡裏所講到的都是人的罪性,不控製的話都會發生後果,我們若活在罪裏麵,必然會承擔罪的後果。
二十一章第13節神特別講到了【出二十一13】「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裏逃跑。」。所以今天我們能夠不犯罪,是因為我們逃到了主耶穌基督那裏。如果在肉體裏麵,我們絕對會犯罪,絕對會發生這些事情,我們會為此而承擔各種各樣的後果。神叫我們逃到基督的裏麵去,就可以不犯罪,這就是為什麽說我們要常常住在基督的裏麵,因為基督沒有罪,在基督的裏麵,我們就會有聖潔的生命。在基督裏麵生活的話,我們就會有各種各樣的表現。看二十二章第29節那裏麵,【出二十二29】「“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給我。」【出二十二30】「你牛羊頭生的,也要這樣;七天當跟著母,第八天要歸給我。」【出二十二31】「“你們要在我麵前為聖潔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你們不可吃,要丟給狗吃。”」。
我們怎麽樣能夠成為聖潔的人,如果我們不逃到基督裏麵,我們是不可能成為聖潔的人的。在這裏,神啟示我們在基督裏麵的生活是什麽樣的,律法裏麵有神的啟示。在第二十二章13節裏就講到了耶穌的救贖,在第二十二章29至31節,我們就看到了在耶穌裏麵的生活。律法在不斷的啟示我們,我們在查第22章的時候,我們再仔細的討論。今天我們查經就到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