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離婚,往往和不愛了沒關係!
就像《人性論》裏說的,愛和恨是對立的兩種情感,相互消減互為毀滅。
愛能夠消解恨,恨能夠消解愛!
當愛足夠強烈時,你就可以消解你對他的恨。當恨足夠強烈時,你就可以毀滅你對他的愛。
愛,一旦形成,如果沒有恨去毀滅它,那愛就會一直存在。於是你能感受到當你跟某個前任分手多年以後,你依然覺得你愛他。於是你常常聽到某個離了婚的朋友說他還愛著前任。
恨,一旦形成,如果沒有愛去消解它,那恨就越積越多。於是你能感受到當你開始恨一個人你就越來越恨,直到你想擺脫他。於是你感覺你對他坦然了,你不再在乎他之前給你的愛。
在離婚的夫妻中,很多夫妻之所以離婚,其實並非是不愛了,也並非是太恨了!因為愛沒那麽容易消失,恨也沒那麽容易產生。
所以很多夫妻之所以離婚,既不是因為不愛了,也不是因為太恨了。他們之所以離婚無關愛恨!
也正因此,大多數離婚的人並不恨前任,反倒是依然愛著前任!
那為什麽有愛還會離婚呢?其實愛是愛,婚姻有愛是遠遠不夠的!要想婚姻幸福長久,必須要有喜歡。你要喜歡他他要喜歡你!
而喜歡,其實就是相處在一起的舒服感。
當兩人相處在一起都感到不舒服的時候,即使有愛也會離,畢竟離了各自都舒服,對誰都好。即使沒有恨也會離,畢竟即使彼此再能忍受相處之下的痛苦,也必將在兩人不舒服的相處之下最終放棄堅持!因為堅持的夠了,也就堅持不下去了!沒有誰在婚姻中的底線是隻要不恨對方就願意一直跟他過下去!
當你倆徘徊在離婚邊緣的時候,不要問你是否還愛他,你可以多想想,你倆相處的舒服嗎?你舒服嗎?他舒服嗎?
如果隻是相處的不舒服所以才想離婚所以才有離婚的衝動!那你到底要不要離呢?如果離,那離了之後你依然愛他,你會經常想起他。如果不離,那就別再糾結愛與不愛了,改變你倆的相處方式吧!讓你覺得跟他相處的比較舒服,讓他覺得跟你相處的比較舒服!那最終也就離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