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居民反映, 小區充電樁充電虛 收費高
近日,@小莉幫忙收到了居民多起投訴,稱小區電動車充電樁充電不實、收費不合理等問題。
一位來自新鄭的市民告訴我們,曾經有一次充電花了0.92元,但是充電樁服務費卻收取了1.44元。另外一名女士反映,自己充電花費電費0.05元,可服務費卻達到了0.37元,是電費的7倍多!甚至還有居民表示:“我的小電瓶以前不到兩塊錢就能充滿,現在三四塊錢都充不滿。”
然而, 充電的費用越來越高,可電動車卻越跑越近!新鄭一位居民稱,電動車在老家充一晚上能跑四五十公裏,但是在充電樁充完後跑20多公裏就沒電了。“說是充滿了,但就是虛電。”
浙江某充電樁生產廠家稱
可以自由設置充電係數
記者了解到,唐女士所在小區的電動車充電樁都來自於浙江的一家企業,隨後,記者以小區需要安裝充電樁為由聯係到了該企業工作人員,對方直言:“不管哪家公司都是可以設置的,看你自己怎麽設置了。可以降低功率,把充電係數往上調,輸入的電流也可以改,電量就會減少一些。沒有充到1度電,但是就按照1度電來給你算。”
記者暗訪發現“貓膩”
運營商私自延長充電時間
提高計費等級
接著,記者來到鄭州某充電樁生產廠家展開調查,該廠家工作人員表示,哪怕小區將電價和服務費公示出來,也能通過延長充電時間來提高收費。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電動車的充電功率是浮動的,當充電達到最高峰值的時候,就會慢慢往下降。當充滿電後,為確保電池處於滿電狀態,充電樁仍會提供恒定的浮充電壓和很小的浮充電流供給電池。如果將浮充時間設置得長一些,充電樁也仍在計費,浮充時間越長,服務費就越高。
除了延長充電時間外,還可以修改充電的計費等級來增加費用。該廠家向記者展示了某小區的充電樁後台並表示:服務費是可以根據功率自己來定的,600瓦以下的都可以按照600瓦來收取服務費。
為治理充電亂象
多部門聯合發文明確要求
2024年,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於貫徹落實規範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充電費用實行價費分離;運營商應按照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充電電費。
席軍旗律師指出,如經營者通過技術手段故意減慢充電速度,卻按正常的充電標準收費牟利,其行為涉嫌消費欺詐,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知情權,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返還非法獲利的款項。
當地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記者聯合新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到現場進行調查和處理。
新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表示:下一步將針對這個問題調取運營方和物業公司的後台數據,查實有涉嫌違法違法的情況後會依法依規去處理。
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表示:會針對群眾反映的充電貴等問題進行調查,有問題的話會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小充電樁承載大民生
相信隨著監管層麵的持續細化
居民以後的每一次充電都能明明白白
每一位車主出行都能平平安安
來源:小莉幫忙 編輯:陳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