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旗下的《經濟參考報》報道,山東萊榮高鐵工程施工總承包商中建八局涉嫌偷工減料,部分路基段螺紋樁施工存在質量問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在引發輿論關注後,7月20日午間,涉事方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向媒體記者回應稱,已注意到相關信息,將進行核實。
隨後,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回應,針對媒體反映山東萊榮高鐵有關施工質量問題,山東省交通運輸廳高度重視,已成立調查組,將會同有關方麵全麵調查核實,依法依規處理。相關調查結果將及時公布。
事情緣起萊榮高鐵勞務分包商、河南三捷公司實名舉報,記者在該公司負責人現場指認基礎上,通過專業人士的配合,並經過大量查閱相關文件和圖紙,發現結果與舉報人反映的偷工減料問題基本符合。
高鐵作為關係國計民生、公共安全的重要項目,任何細小的安全隱患都容易被放大並造成安全事故,這都敢偷工減料?
媒體報道的萊榮高鐵施工過程中的問題,主要是路基螺紋樁的樁長不滿足要求,比設計圖紙中的長度要短。
把建高鐵看做是建房子的話,螺紋樁就是打入地下的地基,關係到高鐵路基的承載能力和穩定性。通常施工手段是先鑽孔,再往孔裏澆灌混凝土。
三捷公司告訴記者,他們按設計圖紙施工打樁,還沒打到設計深度,就遇到較硬地質打不動了。他們向中建八局現場人員反映,對方不但不予理會,還在沒有達到設計深度的情況下,就直接下令灌注混凝土成樁。
擔心出現工程質量事故被追責,三捷公司負責人稱其多次向中建八局項目負責人反映,結果得到的答複是——“能幹就幹,不能幹就滾蛋”。
如果爆料屬實,施工方正常反映問題,卻得到如此粗暴的答複,可見中建八局對自己蒙混過關的本領,有相當的自信。
事實上,高鐵建設有嚴格的施工要求,比如必須按照設計圖紙和技術標準施工,除非設計方和建設方等討論後有修改,否則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更不得偷工減料。
而從舉報信息來看,萊榮高鐵在未變更工程設計的前提下,中建八局大搞“一言堂”,不顧施工方的反對,明目張膽地堅持偷工減料。
是沒有人對中建八局進行監管,還是常規的質量監控手段毫無作用?
可能有人會說了,螺紋樁短點就短點,隻要不太離譜,不至於影響高鐵運行安全吧?
通常高鐵在前期開工立項前,要經過大量的現場勘察,再反複進行科學論證,最後才形成完整設計方案。打入地下的螺紋樁長度,是通過嚴格測算得出來的。
用專家的話說,如果樁長過短,將達不到“把荷載傳遞到地基土深層、減少工後沉降”的目的,可能引起基礎失穩,進而造成永久性病害及安全隱患,威脅行車安全。
如果真是如此肆無忌憚地縮短樁長,不是在拿千萬乘客的生命安全開玩笑麽?
梳理以往的新聞會發現,因偷工減料造成高鐵安全隱患的,早些年已被曝光過多次。
2017年,滬昆高鐵貴州段多條隧道因發生透水事故,兩次造成滬昆高鐵大麵積停運。中國鐵總成立專項組調查後發現,個別隧道存在偷工減料、內業資料弄虛作假等嚴重質量問題。
在更早前的2013年,造價超1000億的哈大高鐵(哈爾濱至大連),因偷工減料導致路基出現大麵積凍脹問題(土壤結冰後膨脹),進而嚴重影響了高鐵的運行速度——
設計時速350公裏的高鐵,實際運行時速卻不到200公裏。
兩起事故的責任方後來都受到了嚴厲處罰,有人因此落馬獲刑,還有央企承包商被禁止承接鐵路建設業務一年。
然而從萊榮高鐵曝出的情況來看,過往的問責,似乎並沒有阻止偷工減料的發生。更讓人細思極恐的是,如果不是三捷公司的舉報,萊榮高鐵施工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巨大的安全隱患,公眾是不是就沒法知情了?
一想到自己乘坐的高鐵,是在嚴重偷工減料後的路基上運行,普通人很難不冒冷汗。
公開資料顯示,2020年10月,中國建築及全資子公司中建八局,以聯合體名義中標萊榮高鐵施工LRTLSG-3標段,中標合同金額約31.5億元。現在問題曝光,中建公司稱要核查,是基本動作。但如果隻有公司自查,無論自查結果如何,都很難服眾。
好在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希望官方能夠盡快給出詳細通報,讓公眾看看中建八局是不是真的這麽膽大包天,這類情況是個例,還是公司的常規操作。把可能的蛀蟲揪出來,把安全隱患都排查清楚,把偷工減料過的工程糾正過來,公眾才能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