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來罘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名可名非長名

(2017-04-28 17:12:35) 下一個

電影《讓子彈飛》裏有這樣一個場景,小六子用槍指著唱機問,“這是哪個吹的?”張麻子一臉認真地說,“聽著象穆紮,他們那邊叫穆紮,我們這邊叫莫紮特。”無獨有偶,多年前我有個朋友,巴基斯坦人,他們那邊叫Mohammed,咱們這邊叫穆罕默德,我喜歡張麻子式的簡潔,叫他穆哈,色目人更簡潔,一個音節,Mo。

老子《道德經》開篇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般認為,老子所說的“常”是指具有最高普遍性的東西。道為天地之始,是普遍性最高的概念,名是道的語言表達。道的普遍性如此之高,以至於不能用語言表達,換言之,能言說的道已經沒有最高普遍性了,能說出來的名表達的已經不是普遍性最高的概念了。

用維特根斯坦的話來說,常道和常名都是不可言說的東西。他有一句話堪稱經典,“對於不可言說的東西我們必須悄悄略過”。然而,老子與維特根斯坦都不知不覺地自己瓦解了自己,對於不可言說的東西,不但沒有悄悄略過,反而說了許多不可言說之言。

維特根斯坦清楚地意識到這一點,他把自己的話比作梯子,“任何讀懂我的人,在把它們當階梯用過之後,最終會意識到它們是廢話。(可以這樣說,爬上去之後,必須扔掉梯子) ”。老子則喜歡玩玄虛,所謂,玄之又玄,眾妙之門。不過,是眾妙之門,亦是眾惑之門。對於老子的東西,過於糾纏字麵解釋,我們很快就會發現自己陷進概念的泥淖裏了,所以,最好把它們當作梯子,用過之後及時扔掉。

我要討論的名沒有那麽玄,就是字麵意義,因此我要改一個字,把“常”改為“長”,名可名,非長名。意思也很直白,名字太長了,那就不叫名了。本來,名字的主要功能是區分張三李四。二戰時期日本的海軍司令叫山本五十六,說不定他老家真有五十多個叫山本的。魯迅的兒子懷疑他父親是被日本醫生以故意拖延治療的方式治死的,那個醫生的名字叫須藤五百三。難道那個日本醫生的老家有五百多個叫須藤的? 根據苗阜的相聲來解釋,情況更糟。如果山本五十六是五十六次的產物,那末,須藤五百三差不多是兩年的活兒。

社會的發展還要求名字使用方便。在一定範圍內,隻要能區分開張三與李四,張三就沒有必要叫張三三得九,李四就沒有必要叫李四四一十六。我曾有個同事,印度人,他的名字就讓人產生李四四一十六的感覺。初次見麵,他讓我叫他PR,我有些疑惑,PR聽起來不象名字,象是首字母。後來,互通Email,他的名字才露出廬山真麵目,PR果然是縮寫,真名叫Peter Ramandassappilayi。那個Peter顯然是入境隨俗的產物,說不定本名比姓還要長。

因為是工作關係,我必須記住他的姓,於是,私下裏連讀帶寫,重複了上十遍,還是記不住,筆一扔,罷了。我當時納悶,PR他們那個民族為什麽要起這麽長的名字? 這哪裏是名字,簡直就是一句話。遂想起《列寧在1918》,這部電影文革期間經常放,次數多了,孩子們私下裏把列寧的名字當成繞口令玩,比賽誰說得順溜。那時,付拉地米爾.依裏依奇.列寧同誌,這一串字我很難說全說對。此時,我由衷地感激印度同事把名字簡化為PR,否則,我真要把他的姓名當成繞口令了。

不過,與007相比,我的運氣還不算太壞。印度人中間流傳這樣一個段子,一次,007遇到一個特魯古地區的印度人,自我介紹道,“我叫邦德,詹母士.邦德。您是?”印度人回道,“我叫Sai... 
Venkata Sai... 
Siva Venkata Sai... 
Laxminarayana Siva Venkata Sai...
Srinivasulu Laxminarayana Siva Venkata Sai... 
Rajasekhara Srinivasulu Laxminarayana Siva Venkata Sai...
Sitaramanjaneyulu Rajasekhara Srinivasulu Laxminarayana Siva Venkata Sai...
Bommiraju Sitaramanjaneyulu Rajasekhara Srinivasulu Laxminarayana Siva Venkata Sai...”。邦德暈了過去。

這個段子稍加改造,也適用於中國文化。大清光緒年間,邦德到山東芝罘公幹,在街上截獲一封東海關的公函。信封上的稱呼一邊是,“頭品頂戴總理沿海防軍營務處山東分守登萊青兵備道東海關監督李”,一邊是,“欽加三品銜雙龍三等第一寶星東海關稅務司賈”。這都是什麽官啊? 哪個官大? 邦德暈了過去。

醒來後,仔細對比中印兩個文化讓他暈倒的地方,邦德發現,印度的那一堆以宗教宗族為主,中國的那兩串以官銜爵位為主。於是,他得出結論,前者是一個宗教本位的國度,後者是一個官本位的國度。

近年來,有一個印度裔喜劇藝人挺火。他的首字母與我的印度同事相同,隻是順序相反,叫RP,全名Russel Peters,有人懷疑那不是他真實的印度原名,他的回答是,“那就是我的真名。英國人在那兒呆了四百年,你覺得他們除了搶我們金銀珠寶之外,就不會睡我們幾個女人?” 他是個第二代移民,我想他肯定有印度名字,而且說出來很可能讓台下人成片暈倒。

他有一個段子,調侃哥倫布,大意如下。“哥倫布原本是尋找印度,結果找到美洲。那個傻蛋走丟了,一差差出半個地球。他知道那不是印度,但不想在船隊人員麵前丟臉,手一指,這肯定是印度,這幫人肯定是印度人,於是當地土著就成了Indians(翻譯成漢語,既可作印度人,又可作印第安人)。我們卻在印度的海邊傻等,克裏斯死哪兒去了? 這狗娘養的,晚點了! 幸虧哥倫布走丟了,不然,我們就慘了。”

不過,有一點哥倫布可能蒙對了,在起名字這一點上,印度人和印第安人的確象是一個地方來的。北美西部落基山裏有很多印第安人部落,其中還真就有人用一句話或一個短語當名字的。二十五年前,有一部好萊塢西部大片,講述一個軍人駐守落基山前沿哨位,與當地印第安人部落相處的故事。那個白人軍官名叫丹巴爾,被派住落基山中最前沿的一個哨位,周圍都是拉科塔印第安人部落,其中一個部落的首領叫“十隻熊”,下麵的人有,“兩隻襪子”,“頭發裏的風”,“踢鳥”,“握一隻拳站立”,“老是笑”等等。主人公最後被印第安人接納,得名“與狼共舞”。

文章的本意是論證名可名非長名,印第安人一入局,情況發生逆轉。看來要改成,名可名,非長名不可。我曾有一位女同事,是個華人,來自廣州。那人姓徐,長相一般,膚色不夠白,加之長期高強度腦力勞動,人未老,發先。徐同事經常被本地印第安人當成自己人。一次在街上被一位慈祥的長者攔住,一段簡短的對話讓她哭笑不得。
“你是哪個部落的? ”
“我沒有部落。”
“你姓什麽? ”
“姓徐。”
“怎麽拚法? ”
“X,U。”
“還有哪? ”
“沒有啦。”
“沒有啦? 你肯定?”
“肯定。”
長者不信,搖搖頭,略帶遺憾地說,“你不應該羞於承認你的印第安人出身。”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cng 回複 悄悄話 幸虧姓徐,要是姓傅的話,別人問怎麽拚? F,U,非打起來不可。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