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有的同學很有意思啊。別人問他為什麽庇護非法移民的法規不合法,他不先具體談這些法規是什麽,為什麽不合法,反而先拿一句”非法移民難道不違法“來說事。
這兒大家學曆都不低,難道看不出這兩者不同麽?非法移民的“移民行為”當然是違法的,這個根本沒有人去爭。而庇護州或者庇護城市(這庇護隻是說法而已)的具體政策,哪條合法,哪條不合法,當然要具體拿出來看才知道。
那為什麽有的同學喜歡拿”非法移民難道不違法“來說事呢?很簡單,這就叫避重就輕,避實就虛。具體庇護的條文是否合法,在法庭上都有的一爭,何況這裏?但非法移民違法,無可爭議。
所以,您說,是可以說。就好像您可以大說特說1+1=2,2+2=4.。。。這些都沒錯。但是,請不要僅拿這個去說明庇護如何如何。想說明庇護是否合法,您還要提供其他的理據。
這些庇護是否合法的理據,我就不直接參與了。我隻是看到某些同學這種在邏輯上誤導別人的行為,出來指出而已。對於在法庭上都未必有定論的東西,我就不與故意混淆邏輯的同學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