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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躍君:監控僑報國籍,誰向海外僑胞痛下重拳

(2018-03-26 16:00:18) 下一個

海外華僑的中國身份問題又起波浪,這不僅是一個單純的感情問題,而且是一個現實問題。

現今有效的中國法律是1980年9月五屆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國籍法。當時改革開放尚未正式起步,中國公民除了特殊許可外,還是禁止出國的,甚至偷渡去港台的還要被槍殺,所以罔論移民海外。當時的“海外華僑”根本不是來自中國大陸,而是來自港澳、台灣和東南亞華僑,包括越南華僑等。他們本來就沒有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所以中國國籍法對他們沒有意義,中國人大隻是沿用以往的國籍政策而已。

結果,該法使用近四十年未變,而這四十年恰恰是中國社會發生巨大變化的四十年。許多大陸民眾出於不同的原因、通過不同的渠道移民海外,把他們的生活中心放在海外。於是,有的人持有海外的長期居留或綠卡,但保留中國國籍;有的則加入所在國的國籍。於是,之前無人問津的中國國籍法問題迭現了出來:根據中國國籍法,中國不承認雙國籍!

其實,中國從來就是承認華僑的雙重國籍。從中國政府對海外華僑的關懷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如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不如清皇朝。最早提出華僑雙重國籍問題的恰恰是在清朝。1405年(明朝永樂三年)到1433年,明成祖命令鄭和先後率領240多艘大型海船、27400位船名遠航,拜訪了30多個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沿岸國家或地區。許多跟隨鄭和下西洋的船民遠洋後滯留不歸,其中定居在印尼的華僑最多,印尼是海上絲綢之路的重鎮。但無論是清朝法律還是民國法律,都將這些華裔以及他們的後代看作中國人,承認他們永久擁有中國國籍,隨時歡迎他們回到自己的母國。甚至直到1955年,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年,中國政府依舊沿用前朝的華僑政策,也都承認華僑擁有中國國籍。中國總理周恩來甚至呼籲,現在中國是人民當家作主,希望海外華僑能回歸祖國,報效祖國。

印尼華僑盡管已經許多代都生活在印尼,但他們出於赤子之心,都不願加入印尼國籍,而保留中國國籍。唯有南越因為與中國沒有外交關係,而與台灣建有外交關係,所以南越150萬華僑隻能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去辦理中國國籍暨辦理或延長中國護照。

後來中國政府的華僑國籍政策發生惡化,起因是1965年發生在印尼的“九三零運動”,即由印尼共產黨發起的一場政變,背後當然有輸出革命的中國共產黨的影子。政變被鎮壓後(死難約50萬人),印尼華僑受到牽連,許多被屠殺,因為印尼華僑感情上傾向於中國。印尼政府單方麵取締華僑擁有雙重國籍的雙邊條約,即這些華僑要麽保留中國國籍,則最好回中國去(這期間確實有20多萬印尼華僑被迫歸國),要麽就加入印尼國籍,中國政府也呼籲印尼華僑能加入印尼國籍。就因為意識形態的分歧,1967年10月27日中國正式宣布與印尼斷交,三天後關閉中國駐印尼使館,直到1990年8月8日才又複交。

在這斷交的23年中,印尼華僑深受其害。因為印尼沒有中國使領館,他們又被禁止出國,所以想延長中國護照都不行。又沒有加入印尼國籍,他們成為沒有合法國籍的群體。最後,許多華僑隻能被迫加入印尼國籍。但他們畢竟還持有中國國籍,按照當時的中國國籍法,一個人想放棄中國國籍還不是那麽簡單,必須主動申請,由中國政府審核批準,即後來中國國籍法第十條:

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準退出中國國籍:一、外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外國的;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具體途徑是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

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複……必須辦理申請手續。

加入、退出和恢複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批準的,由公安部發給證書。

印尼沒有任何渠道可以向中國政府申請退出中國國籍。鑒於這樣的特殊情況,中國政府對這類群體增加了可以不經申請就可以“自動”放棄中國國籍的政策,即後來中國國籍法第九條: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這一出於局勢無奈而產生的取消華僑雙重國籍和入其它國籍就自然取消中國國籍的應急政策,現在卻成為取締所有海外華僑、尤其是改革開放後移民海外的新一代華僑中國國籍的法律依據,可悲可歎,今日中國政府遠不如清政府,盡管清政府還從來沒有要求海外華僑要熱愛(清)政府或熱愛祖國的,更沒有發動海外華僑捐款。

如果說老一代華僑如印尼華僑、越南華僑世世代代保留中國國籍確實是出於對祖國的眷念,則新一代大陸移民卻有更多的現實問題。而這問題不是出在海外華僑,而是出於中國內政。盡管中國政府號稱要堅持社會主義,還要實現以法治國。但這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有中國特色的以法治國”。一旦加入“中國特色”,就可以在實際政策上既沒有社會主義,更沒有以法治國。直接涉及到海外華僑的,就是中國的許多政策是“內外有別”。這點違背中國憲法中的平等原則,但卻是人人心照不宣的中國現實。

筆者上世紀80年代初接待德國教授,想安排他夫婦去黃山旅遊。找遍全上海隻有一家國際旅行社準許安排涉外旅遊,其他所有旅行社盡管有黃山遊項目,卻不準接受涉外顧客。陪教授到北京卻找不到入住的酒店,整個北京城隻有長城飯店和西苑飯店準許接受外賓。筆者隻能花錢買通一位出租車司機,才獲得了西苑飯店的住宿。

現在情況確實有所改善,但“內外有別”依然隨處可見。例如網上訂購火車票,銀行開戶,必須出示中國身份證,而海外華僑沒有中國身份證。在中國創辦有限公司也要出示中國身份證。如果沒有,就會困難重重,實際上幾乎不可能。沒有中國身份證的人,以前還容許在中國購置房地產,現在卻非常困難,甚至被禁止……

還有許多海外華僑所無法回避的難處,例如按照中國退休保險法,如果在中國工作、並繳納了15年以上的養老保險,到退休時就可以享受退休金和醫療保險。這本來就是通行世界的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但在中國,如果你沒有中國身份證,就休想兌現你的權利。你想依法起訴?找不到被告。還有許多僑胞在中國大陸有房產,有遺產繼承等,因為“華僑”而被處處設限刁難……

以上這些違背平等原則的現象,在一個真正的法製國家是不可能出現的,但在中國卻家常便飯。於是,許多海外華僑獲得了所在國國籍後,依舊保留這之前所擁有的中國身份證。即入境中國時使用國外護照和簽證,入境後在中國辦理各種事務,就使用中國身份證,這嚴格說來是非法的。正因為非法,所以用得膽戰心驚,回到自己的祖國卻如履薄冰,就擔心東窗事發,一夜之內喪失所有應有的權利。事實上僅在2013-2014的兩年中,就有106萬海外僑胞的在華戶口被注銷。

今年春節前夕,中國駐英使館對海外僑胞發出警告:“將對有關證件進行注銷或宣布作廢處理,有關人員將被拒簽或拒絕入境。”這讓海外僑胞寒心——中國要取消的是“內外有別”的違憲政策,而不是取消中國僑胞的中國人身份。不要再去空唱“我們都是龍的傳人”,愛國,先從愛中國人開始,無論他們身在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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