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大革命”中,湖南省邵陽縣因“貧下中農最高人民法院”大抓“黑殺隊”,導致當地死傷慘重而遠近聞名。40餘年後的今天,經曆者仍記憶猶新,談虎色變。我在邵陽縣土生土長,80年代前曾在邵陽縣委辦公室工作過20多年,“文革”中抓“黑殺隊”更親曆其境,1974年還參與調查。這一事件之殘酷慘烈,實在無可名狀。現據當年調查之史實,述其來龍去脈,以警世人。
一、邵陽縣曆史政情略述
觀諸近現代史,貧困閉塞落後之地往往易成“革命之鄉”。邵陽縣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成為“極左”肆虐之地,與當地的經濟、人文、曆史條件有極大關係。1968年抓“黑殺隊”事件過後,筆者痛定思痛,回溯該地曆史,認為其禍根早已深埋於1950年代以來肇始的“極左”政治思想之中。
邵陽縣地處湘中偏西南的丘陵腹地,雖有芙夷、赧水雙江相匯成資江在境內穿流而過,但因地勢偏高,仍屬衡邵幹旱走廊的要衝地帶。俗謂“倒了茶罐漲大水,豎起茶罐遭天旱”,十年九旱,耕作方式落後,比刀耕火種好不了多少。當地民眾靠天吃飯,生活貧困,且兵匪、災疫橫行。每逢災年,民眾告貸無門,伐木充食,掘土療饑,沿門乞討,餓殍遍野,苦不堪言。[1]
“文革”中邵陽縣發生慘絕人寰的抓“黑殺隊”事件並絕非偶然,早在1951年3月該地就發生過同類事件。1951年, 在老邵陽縣第七區(即今酈家坪、諸家亭一帶),就曾發生過聳人聽聞的“抓黑殺隊”事件。在近一個月的時間內,到處隻聞毆打之聲,抓千人, 傷百人,死10人。幸處理及時,才未釀成更大的慘禍。但因當時正是土改高潮,顧及影響,此案作內部處理,被處理的幹部不久後大都官複原職。此事為當地幹部“寧左勿右”的思想埋下根源。[2] 此後,無論是土改後的“合作化運動”,1958年的“大躍進”,邵陽縣的負責幹部基本都抱持這種心態,當地民眾被這些運動折騰得苦不堪言。
20世紀60年代,毛澤東提倡以“階級鬥爭為綱”。在這個文化滯後、經濟閉塞的縣份,“階級鬥爭”成了一切工作的動力。1964年冬開始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簡稱“社教”或“四清”,即清經濟、清政治、清組織、清思想),階級鬥爭更是頭等大事。邵陽縣被列為邵陽地區的“四清”重點,地委組織了一個“社教總團”,集中了全地區1萬多名幹部,組成9個分團派駐各區、社,當地基層幹部全部列為“四不清”對象“掛起來”。地、縣主要領導改名換姓,“紮根串連”,“重新組織階級隊伍”,“背靠背檢舉揭發”,大搞“逼、供、信”,“車輪戰術”,“人人過關”,大喊大叫“四不清,害人精;不交代,開水淋” 。於是,貪汙糧、錢的“千字號”、“萬字號”比比皆是。在短短的兩個月中,舉家外逃者不計其數,自殺身亡近百人。
二、1968年“黑殺隊”事件始末
1966年 “文化大革命” 開始,“階級鬥爭”風靡全國,家庭出身不好者或曆史上有這樣那樣問題的人,成了“文革”中首當其衝的受害者。1967年上海“一月奪權風暴”後,各級黨政領導機構全部癱瘓,無政府主義盛行,實行“三支兩軍”(即軍隊支左、支工、支農,軍管、軍訓),各地的“支左辦”成了當地的最高權力機關,軍隊支一派、壓一派,“極左思潮”瘋狂到了無以複加的嚴重程度。邵陽縣一些基層幹部與農民舉著“階級鬥爭”的大旗,頂著“貧下中農最高人民法院”的招牌,捕風捉影,亂砍濫殺,而上麵又放任自流,終於釀成1968年7至9月的“抓黑殺隊”慘禍,3個月內,死人逾千,“殺人如殺雞”。[4] 當地人聞之色變,但無人敢追究此事,直到1974年 楊蔭甫任邵陽縣委書記之時調查此案才算有了可能。那時該地政治氣氛極為壓抑,楊蔭甫兩耳灌滿了關於幾年前抓“黑殺隊”的可怕傳聞,但無人能說清到底死了多少人,而且當地有人因“站隊正確”、執行“極左”路線而升官得利,派係鬥爭嚴重,對這一慘案持“好得很”與“糟得很”兩種對立看法。楊蔭甫本人深受“極左”路線之害,思慮再三,決定開誠布公地全麵調查。他在省、地領導的大力支持下,抽調幹部百餘人,組成地、縣聯合調查團,在1974年4月,用1個月的時間,分期分批對全縣在“黑殺風”前後所發生的亂殺人事件,包括“刮紅色政治台風”、“清理階級隊伍”和“一打三反”在內,全麵調查摸底。筆者為該調查團成員之一,並兼任秘書,負責記錄並掌管全部調查材料。隨著調查工作的不斷深入,所謂“黑殺風”的真相終於水落石出。
1.“黑殺風”禍起東安
在此先介紹湖南流行的“黑殺風”與“黑殺隊”一詞。這兩個詞由湖南道縣貧下中農“造反”組織首創,指當時的“地、富、反、壞、右”等五類分子及其子弟聯合起來成立“黑殺隊”,目的是要向幹部和貧下中農們反攻倒算,報仇雪恨。其實查其源頭,這都是當時的貧下中農“造反派”組織對“黑五類”及其子弟酷刑逼供、屈打成招的結果。但當時人們在“階級鬥爭”理論的灌輸下鬼迷心竅,一傳十、十傳百,越傳越遠,信以為真。湖南道縣1967年的“黑殺風”(即大規模屠殺“黑五類”及其家屬)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的。流風經東安而到邵陽,次年,邵陽縣便發生了同類慘案。
1968年正是“文革”鼎盛期,階級鬥爭如火如荼。
弄子口大隊得信後,立即將陳振球、陳仕元等人全部抓起來關押到大隊部。因擔心他們逃跑,於是發明了一種刑具:先將一截大樹從中鋸開成兩半,再在兩塊合縫處鑿15個碗口粗的大洞,讓被關押的人每人在洞內放進一隻腳,然後將兩塊樹木合攏,再在兩端加鎖,被關押者因此一動也不能動。這就是邵陽縣貧下中農最高法院在“文革”中創造的第一件刑具,命名曰“樹刑”。緊接著效法東安縣嚴刑吊打逼供之法,受刑者屈打成招,普遍亂咬亂供。
中和公社留旗大隊地主子弟蔣鐵軍被家住東安縣的未婚妻供認為“黑殺隊”,該大隊立即對蔣實行關押逼供,蔣在酷刑逼供之下被迫按施刑者的指問招供,“7月14日成立了‘黑殺隊’,名稱就叫做‘反共救國義勇軍’,行動口號是:“先殺黨,後殺團,貧下中農看情況;刀對刀,槍對槍,血洗萬裏如牛羊”。他還供出鷓鴣大隊地主分子莫勇成等一百多個所謂“黑殺隊”員。莫勇成遭受毒打後上吊自殺,其女兒莫細雲又遭酷刑逼供,供出105個所謂的“黑殺隊員”。正所謂“酷刑之下,何求不得”,受刑者為減輕皮肉之苦,普遍亂咬亂供,受牽連的人員迅速增多,抓“黑殺隊”之風開始蔓延。
2.“8·4血案”引發全縣屠殺――地主子弟鄧保民的滅門之禍
1968年8月4日,邵陽縣黃塘公社突發大血案,共死9人,事件肇由是地主子弟鄧保民殺人。此事立即成了引爆全縣屠殺“黑殺隊”成員的“烈性炸藥”。後經多次調查,此事件詳情如下:
鄧保民,男,1924年生,邵陽縣黃塘公社蛇灣大隊人,家庭成份地主,本人出身學生,解放初參加工作,在縣糧食局從事儲運工作。鄧喜歡讀書,特別好讀文藝書籍,對鄧拓寫的《燕山夜話》愛不釋手,閑談時喜歡向人介紹書中的故事,如“一個雞蛋的家當”等。由於鄧講故事時有色有聲,文詞並茂,很受當地人推崇,聽他講故事的人也越來越多。
1966年“文革”開始,其序幕即深揭狠批“三家村”。所謂“三家村”即原北京市市委副書記鄧拓、副市長吳晗、宣傳部長廖沫沙三人曾合作寫了幾本書,其中以《燕山夜話》與《三家村劄記》最為有名,“文革”中也被批判得最厲害,說這些書中隱藏著很多“反動”內容,被作為深揭狠批的材料之一。中國自50年代以來的政治運動,其特點是要“上掛下聯”,各地領導為了表明自身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在批“三家村”時,便大抓“小鄧拓”、與“一切牛鬼蛇神”,凡家庭出身不好或有曆史問題、政治汙點的人,都在被抓之列。鄧保民家庭出身地主,又宣揚過《燕山夜話》,自然難逃厄運,於是被打成“小鄧拓”,被深揭狠批。當時的縣糧食局領導在極左路線 的影響下,接受了“地主子弟當幹部,貧下中農要受苦”的片麵觀點,將鄧保民“開除出革命陣營”,遣送回老家黃塘公社蛇灣大隊當農民。
鄧保民回到老家後,非常清楚自己既是地主子弟,又是被開除幹部這種雙重身份的政治處境,小心翼翼,安分守己。其妻子唐桂姣對他的處境很理解。直到1968年“黑殺風”刮來之前,一家人樂天知命地生活在老家,從不與當地民眾發生衝突。他的遭遇因是“黑殺風”的導火線,下麵根據調查材料詳述,以為曆史存照:
1968年7月下旬的一天上午,兩個手持梭標、籮索的民兵來到鄧家門前高聲大叫:“鄧保民,出來!”其時,鄧保民剛吃過早飯,忽聽得這聲吼叫,一家人頓時都被嚇懵了。鄧走到門前,看來勢不對,問來者,“找我有什麽事?我天天在隊裏出工,沒幹什麽壞事呀”。兩位民兵拿出籮索一邊捆綁鄧保民,一邊說,“幹什麽壞事?你自 己知道,跟我們到大隊部去說清楚”。在大隊部的一間房子裏,端坐著兩個大隊幹部。鄧保民一進屋,審訊就開始了。一個大隊幹部說:“鄧保民,中和公社和平大隊的莫采保供認你參加了‘黑殺隊’,你在什麽時候、什麽地方參加‘黑殺隊’,頭頭是誰?老老實實地交代清楚,黨的政策你是知道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首惡必辦,脅從者不問。你願意走哪條路?自己選擇吧!”鄧保民聽後十分氣憤地說:“講我參加‘黑殺隊’,這完全是陷害,我並不知道有什麽‘黑殺隊’。即便有‘黑殺隊’,我也不會參加,這點覺悟我還是有的。況且誰也沒和我有仇有冤,我要黑殺誰呢?”大隊幹部說:你不會參加“黑殺隊”?我看你就具備了參加“黑殺隊”的思想基礎。論成份,你出身地主;論表現,你一貫思想反動,仇視社會主義,是政府把你開除回來的。你想隱瞞是不行的。鄧保民解釋說:“我雖然出身地主,但我並不是地主分子。解放時我還是個青年學生,剛解放我就參加了革命工作,受了黨十多年的教育。去年被開除回來也並不是工作上犯了什麽錯誤,而是看錯了書,說錯了話,回來後大家都看到,我沒有半點怨言,聽從隊上安排,天天出工,從未愉懶,我再愚蠢,也不會去參加反動組織”。審訊者說:“那麽,莫采保在中和公社,離我們黃塘公社這麽遠,他為什麽偏偏說你參加?”鄧保民說:“我根本不認識莫采保,這完全是對我的陷害,請你們明察。”審訊者說:“人證俱在,還要明查,分明是你抗拒交代。”審訊者旋即想起了捆綁吊打的辦法,說道:“看來,不給點厲害你是不會招認的。來人,用鞭子給我抽!”站立兩旁的民兵立即用棕籮索織成的粗鞭子,使勁往鄧保民被五花大綁的身體上毒打猛抽。當時正是7月 底,氣候炎熱,鄧保民隻穿了一件白襯衣,抽一下,衣服上就是一道血印子。鄧保民大喊冤枉。民兵們說他頑固,打耳光,揪耳朵,鄧仍然不肯屈招。於是民兵們將鄧雙手反綁,吊在屋梁上,見鄧仍舊不招,於是有人就抱住鄧的身子往下猛拽。鄧實在受不了這等毒招,隻好違心地大喊,“我…交待,我…交待…”。民兵將鄧從屋梁上放下後,鄧保民有氣無力地說:“我…參…加…了…‘黑…殺…隊’……”。審訊者又問:“還有哪些人參加?”鄧保民隻是搖頭,回答說:“不曉得還有哪個參加。”他當時想的大概是:我已經被人亂咬,命在旦夕,決不能再害別人。有人立即大喊:“鄧保民耍賴皮,不老實,再吊”。鄧保民又一次被懸空吊起來,緊追硬逼。他忍住疼痛,咬緊牙關,嘴唇咬出血來,什麽也不說。如此折騰了大半天,他硬是不開口攀咬,民兵隻好將他從梁枋上放下來,手鐐腳銬加諸其身,將鄧關在大隊部。第一次批鬥就此結束。
人們餘怒未盡,高聲大喊:大家不要散夥,還要到鄧保民家裏去算帳。大家立即成群結隊、氣憤憤的向鄧保民家裏走去。鄧保民的家離大隊部較遠。那天早晨,他的二女兒鄧愛華和往日一樣去大隊部給爸爸送飯,在回家的路上聽說今天要開會鬥她爸爸,便急忙跑回家告訴媽媽唐桂姣。唐心情緊張,一邊叫鄧愛華繼續到會場聽消息、看動靜;一邊揣測著鬥爭大會的結果,忐忑不安地帶著另外三個子女在家裏靜候消息。不久,鄧愛華上氣不接下氣地跑了回來,泣不成聲地告訴媽媽:“不好了……,爸爸…殺…殺…人了!”唐桂姣大吃一驚:“不可能,他怎麽會殺人?你是從哪裏聽來的?聽清了沒有?”鄧愛華說:“是真的,他用馬刀把貧協主席的兒子砍死了。好多人都拿起扁擔、梭標去追趕,隻要追上,爸爸就活不成了。媽媽,我們怎麽辦?怎麽辦?趕快逃走吧!”唐桂姣由驚詫轉為平靜,說道:“你爸爸闖大禍了,殺人是要償命的。在目前的情況下,隻怕你爸爸的一條命還抵償不了,我們全家都有危險。逃走,逃到哪裏去?如何逃得脫,到處都在抓‘黑殺隊’,到處都有崗哨,走了抓回來處理更嚴重。現在唯一的辦法是老老實實的坐在家裏,等他們來了,我們母子全家一齊拜跪在地,認 罪、求情,看能否赦免。”
唐桂姣剛做好安排,追殺人馬就來了。有人高叫:鄧保民的臭老婆滾出來!唐桂姣聞聲,立即手牽著兩兒兩女走到屋前的禾場坪,戰戰驚驚地一字排開,勾頭跪地。唐桂姣剛準備抬頭、認罪、求饒,幾隻梭標便凶狠地向她的胸膛猛刺,話未出 聲,鮮血四濺,她立即倒臥在血泊之中。可憐的、逆來順受、與世無爭的苦命女人,就這樣告別了人間,與丈夫一起走上了黃泉路,時年45歲。麵對如此凶殘的殺人局麵,孩子們被嚇懵了。鄧愛華畢竟年長幾歲,她硬著頭皮,流著熱淚匍伏在地,沉痛地對大家說:“爺爺、奶奶、叔叔、伯伯們,兄、弟、姐妹們,我爸爸殺了人,犯了死罪,他死有餘辜,殺人償命,現在我媽媽也死了,如果兩條命賠償還不夠的話,我願意把我也賠進去,弟弟、妹妹年齡還小,不懂事,請饒了他們吧,我給你們磕頭啦!”看到那殺人流血的可怖場麵,又聽了小姑娘悲戚的苦苦哀求,有人同情了,有人流淚了,有人後退了。這時卻有人大喊:“殺了我們貧下中農子弟,10個地主崽子也賠不起,對階級敵人絕不能心慈手軟!”那人說罷,盯準匍匐在地的鄧愛華的頸項,舉起馬刀就砍,可憐少女那長滿秀發的頭顱隻連著一點點皮肉未脫落下來,殷紅的血柱從斷了的頸項中噴出好遠好遠。這時,鄧家剩下的兩男一女三個孩子像木偶一樣跪拜在地,臉色慘白,涕泗橫流,全身抖動的象篩糠一樣。要不要嶄草除根?要不要全家誅滅?那些殺紅了眼的民兵們,深感地主子弟留不得,留下來定會後患無窮。他們立即向三個手無寸鐵的小孩子動手,有的用馬刀砍,有的用梭標捅,有的用扁擔打,有的用石頭砸。旁觀人群有的嘖嘖歎息,有的怒罵,一時間人聲雜亂,飛血如雨,不一會,3個孩子全躺在血泊之中,禾場坪中隻剩下5具還在抽搐的屍體和滿地流淌的鮮血。有人當場清點“戰果”:鄧保民的“臭老婆”唐桂姣( 45歲),二女兒鄧愛華(18歲) ,大兒子 鄧超雄(17歲) ,小女兒 鄧立華(9歲),小兒子鄧少雄( 7歲)……
“沒有漏網的就好,隻有一個最大的女兒遠嫁東安去了,算了。大家可以放心了。”“這些屍體怎麽辦?”鄧保民的鄰居提出了一個問題:“他一家人都死光了,誰來給他們收屍?”有人說:到鄧保民的自留地裏挖個大坑埋了算了。又有人說:他一家死有餘辜,誰願意去給他挖坑、埋墳?鄰居說:不埋也不行,俗謂“春三、夏一、秋半天”,過兩天,這一片就會臭暈,誰還敢進這個村?況且,屍首擺在地上也嚇人!有人想出了一個主意:那邊山上有個岩洞,從未有人下去過,不如把那些屍體丟到岩洞裏,既不要挖坑,也不會嚇人,更不會散臭。大家都認為這是個聰明的好辦法,於是眾人一齊動手,抬的抬,拖的拖,殺人現場隻留下一灘灘血跡。
蛇灣大隊殺了鄧保民一家之後,又抓了一些五類分子(地、富、反、壞、右)及其子弟要殺。黃塘公社領導獲悉後,一麵派人下隊勸止,一麵將殺人情況上報,要求上級采 取緊急措施。在公社幹部的勸阻下,該隊又追殺一人,迫使一人自殺,共死9人。當時稱為“八·四事件”,又叫“八·四血案”。此事成為邵陽縣全縣抓“黑殺隊”的導火線。[6]
3.“群眾運動天然合理”,處處隻聞殺人聲
“八·四血案”的消息很快傳遍全縣,各地群眾輿論大嘩,縣支左辦負責人、縣人民武裝部政委柴德林馬上召開緊急電話會議。他在會上說:“階級敵人殺了貧下中農,貧下中農起來殺死幾個階級敵人沒有什麽了不起,殺死不是白殺死了,大家不要大驚小怪。”他反複要求幹部學習毛主席《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糟得很”和“好得很”的論斷。他說:“這是群眾運動,群眾運動是新生事物,是天然合理的。絕對不能向貧下中農的革命行動潑冷水。”這番話無疑是為“黑殺風”開了綠燈。
當時正值全國“軍管”,縣、區、社都由武裝部長掌權,生產大隊也是民兵營長說了算。他們手捧柴德林賜下的“尚方寶劍”,有恃無恐,一時間殺氣彌漫,人心惶惶。一些在土地改革中上台鬥過地主,或分過地主房屋、田地、財產的人,或與五類分子有過火磨擦的人,都如臨大敵,大都由地下搬到樓上,並在樓門口準備了砍刀、棍棒、石塊、尿桶和石灰、砂罐之類,作為防衛武器。有的在要道上設關立卡,派專人日夜防守,盤查過往行人,見生人就抓,發現懷疑對象或打或殺;有的村莊集中起居,並派人去周邊鄰近各地探查消息,以便早作準備。更多的大隊為防止“階級敵人”“黑殺”,將“地、富、反、壞、右”等“五類分子”及其子弟,平時愛提意見不服領導的、長期在外搞副業的人員,以及有各種各樣“問題”的人員,全部集中起來“辦學習班”,實行刑訊逼供,腳鐐手銬,捆綁吊打,致傷、致殘、致死,抓“黑殺隊“之風愈演愈烈。
“八·四血案”後,中和公社弄子口大隊最早行動。該隊黨支書陳善勸、“文革”主任蔣金祥、治安主任陳春錦(注:陳春錦原是縣公安局幹部,曾因違法亂紀、逼死人命受到處分,於1962年退職回家)三人在一個軍屬家裏喝酒,聽一個女人說“地主子弟”陳法林、陳儒成(1949年參加人民解放軍,1952年轉業到甘肅省國營銀光化學材料廠,即805廠,62年因病帶30%的工資回鄉)兩人在“打禾桶邊起拱子”(邵陽土話,即陰謀鬧事之意),立即抓捕訊問,二人拒不承認欲“陰謀起事”。於是陳善勸等人率民兵將陳法林、陳儒成推到屋後山上,由治安主任持刀剖腹,未死,又用鳥銃將二人打死。此後又將從山西抓回的地主子弟陳儒林用亂棍打死。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該隊先後共打、殺7人,迫使2人自殺,成了全縣在抓“黑殺隊”運動中殺人最早、死人最多的大隊之一。[7]
據塘田市區後來調查匯報:塘田市公社三角大隊
“黑殺風”越刮越凶,不少生產隊幹部組織農民到鄰近市縣抓本地在外工作的“五類分子”子弟。不少地方殺人後處理屍體的方式是往河裏一丟了事。邵陽縣處於資江上遊,因此資江河下遊河段的死屍日夜漂流不息,引起下遊城市邵陽市民眾極大震恐。
邵陽縣“支左辦”的軍代表柴德林對殺人之風的蔓延負有不可推卸之責任。據邵陽縣公安局羅金陵等人回憶:8月6日,柴德林去電,將部分徒步去韶山參觀的政法幹部緊急召回開座談會。會上,柴介紹了“抓黑殺隊”的情況後強調說:“對死人問題,你們不要指責,不要追究責任,更不要向群眾潑冷水。”他說:“這是群眾運動,群眾專政。群眾專政是新生事物,是天然合理的”。他還說:“貧下中農是最高人民法院,打死幾個階級敵人算不了什麽,打死不是白打死了。”他還要求每個政法幹部去買一本毛澤東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單行本,“好好學習‘好得很’和‘糟得很’的問題,爭當‘好得很’派,而不要去當‘糟得很’派”。他還提醒幹部:“如果你們去指責製止,農民就會把你們也當成‘黑殺隊’殺了,或丟到河裏去,我也救不了你們。”他把全體政法幹部分成8個小組下到各區社“觀陣”。縣公檢法領導說:目前全縣抓“黑殺隊”抓出了幾十個“反革命組織”線索,你們下去也要查一查,掌握一點情況,不要讓人將其殺掉,以免斷線,不利於一網打盡。可是政法幹部下去後,隻聽一片殺人聲,任何勸止、忠告,那怕說“政策規定殺人權在省裏”,都不起任何作用,因為每個區社都由武裝部長掌權,而每個區社武裝部長又都握有縣“支左辦”柴政委的“尚方寶劍”。在這種情況下,政法幹部實在無能為力,隻能眼睜睜地幹著急。區社幹部靠邊站,參加“三支二軍”的47軍駐軍部隊多次派官兵下鄉,做艱苦細致的思想工作,強調不準任意抓人、打人、殺人,搞“形左實右”,嚴防階級敵人攪亂階級陣線,都無濟於事,反而越殺越凶。到8月中旬,亂砍濫殺之風更為嚴重,許多地方見生人就抓,有懷疑就殺。在這種混亂局麵中,不少人乘機為非作歹,有公報私仇的,有挾嫌報複的,有趁火打劫的,形勢混亂到了極點。[8]
4. 野蠻殘忍至極的殺人手段
要了解1968年邵陽縣抓“黑殺隊”這一濫殺運動的殘酷性,還必須了解所謂“貧下中農最高人民法院”殺人手段的殘忍。當時常見的殺人手法有活埋、“ 銃決”[9]、石砸、吊麻蟶(guai,去聲,邵陽方言,將青蛙稱作麻蟶)[10]、耙(鋤)頭挖、捆綁沉河、亂棍打死、繩索勒死等方法,通常死後對屍體不加掩埋,甚至不許其親屬收屍。
不過,在所有稀奇古怪的殺人手法中,上述幾種還算比較“文明”的。以下各種讓人在死前受盡各種折磨的殺人方法,則顯示了殺人者的殘酷陰暗心理:
擀麵條
黃亭市公社金鋒大隊一個學生,在抓“黑殺隊”期間去邵陽市辦事,被誣以為“黑殺隊搬救兵”,民兵們強令其俯睡在木凳上,背脊上橫放一根鐵棍,鐵棍兩端各坐一人,在其身體上壓過來壓過去,如同擀麵條一樣。幾百斤重的壓力之下,隻壓得這位學生屎尿直流,骨頭斷裂而亡。
鐵絲穿腳筋
長陽鋪公社長陽鋪大隊下街生產隊社員劉利民被誣為“黑殺隊”後,在他家裏挖地三尺,尋找槍枝彈藥和反革命罪證,並對劉的家人畫地為牢,白天不準出門,晚上不準點燈。最後民兵用燒紅的鐵絲穿過劉利民的一雙腳筋,吊到門前階簷梁上,再活活打死。
腦袋開花
縣五中學生鄧愛毛被誣為“黑殺隊”後,被人綁在學較的籃球架上,再用帶鐵釘的木棒外包橡皮敲腦袋,一敲幾個洞,一打一片紅,殺人者將此方法命名為“腦袋開花”。
鐵錘錘手臂
小溪市公社山伏衝大隊貧農社員羅頂名被誣為“黑殺隊”,批鬥時民兵將他的手腕強按在青磚上,再用油榨坊裏捶枯餅用的兩個大鐵錘輪流捶打,雙手骨頭被生生捶得粉碎,最後一錘送命。該公社梅洲大隊地主子弟羅堯立,被打成“黑殺隊”後,被人用老虎鉗子將手指夾粉,然後將他殺死丟到河裏。
火燒
黃塘公社合興大隊泥工師傅鄧玉枚被打成“黑殺隊”後,酷刑逼供,上吊下燒,最後被活活燒死,場景極為殘酷。
烙鐵烙
國營河伯嶺林場馬頭嶺工區貧協主任羅頂有,係中共黨員。“文革”初期曾擔任過一個群眾組織的頭頭。1968年7月28日,當地一夥人把他當成“黑殺隊”成員捆綁吊打,將其右臂打斷後,又用柴刀把他的脊梁骨砍斷,然後再將羅的左臂按在石板上用鐵錘將骨頭錘碎,再用燒紅的烙鐵在呂身上烙,烙得流油冒煙,其狀慘不忍睹。隨後,這夥人把羅吊在樹上,直至快斷氣時方才放下來,剝光衣服,倒拖雙腳丟到河溝裏,再用亂石砸死。羅妻在當地無法生活,被迫將大兒子送人,自己帶著小女兒改嫁他鄉。
九公橋中學教師鍾明良,家庭出身地主,在“文革”中一度比較活躍。1968年9月,“貧宣隊”(“ 貧下中農毛澤東思想宣傳隊”的簡稱)進駐學校,鍾被誣為“黑殺隊”,關押了13天。關押期間受盡酷刑,先把他捆綁放在一間小屋裏,令學生們在樓上向他撒尿,名曰“坐尿牢”。之後,又把他雙手向後反剪捆綁倒掛,麵向一盆大水,繩索一鬆,頭即浸入水中嗆水,過一會兒再把繩頭一拉,使頭部脫離水麵。如此拉拉放放,多次反複, 名曰“順手牽羊喝水”。此外還用了“蕩秋千”、“鐵絲穿手掌”等十幾種酷刑。“貧宣隊”中有人說,他還有個漂亮的老婆,不要放過他。於是有人又想出了一個毒招,用燒紅的烙鐵烙鍾的生殖器,鍾受盡酷刑而死,時年34歲。
脖子上掛水桶,肚子上壓土磚
羅城公社毛坪大隊豺狗山生產隊貧協組長、共青團員曾桂林,24歲,“文革”初期擔任過一個群眾組織的負責人。1968年9月10日,被誣為“黑殺隊”,在大隊關押24天。刑訊逼供中,民兵將曾桂林的雙手反綁吊起來,再在其脖子上掛一桶水,身上壓幾塊土磚,活活拷打致死。其雙目失明的老父曾國奉不知兒子已被打死,摸索著將僅有的一隻老母雞殺了煮好來送飯。民兵們惡狠狠地把雞奪過來倒在地上喂狗,老人想摸摸兒子的屍體都不獲準,氣得爬在地上咬土喊天。這夥人還把曾的家產抄劫一空,把老人趕出家門,土改時分的房子也被人霸占了。
“五馬”分屍
檀江公社稅務幹部蔣意興,邵陽縣水田公社人,家庭出身地主。 1968年8月被誣為“黑殺隊”揪回家鄉批鬥之後,再被押到一座竹山裏,由五個民兵分別將不同方向的五根竹子扳彎吊下來,再將蔣的頭、雙手和雙腳分別捆到五根竹子尖上。然後,五個人齊聲高喊:一、二、三,將綁了人的五根竹子尖同時放開,蔣這個活生生的人當即被五根竹子的彈力撕成碎片。
以上記述的殺人手法,於史料而言絕非可有可無之閑筆。設若中國文明進步,這一頁恥辱的曆史或使國人產生自省之心。
與人類曆史上任何災難一樣,在受害者當中,女性所受的淩辱較男性更多。五豐鋪公社板橋大隊回鄉女知青呂小蘇,家庭出身地主。本人長相姣好,追求者甚多。但她心高氣傲,對本鄉本土的人全不放在眼裏。高中畢業後與一個大學生戀愛,擇日成親。1968年8月新婚之夜,被本村一夥垂涎欲滴者誣為“黑殺隊”,從新房中抓出批鬥,毒打不屈,被這夥人把衣服剝光,並在其乳房和私處亂摸亂捏,呂不甘受辱,破口大罵“流氓、畜牲,不得好死”。垂涎者腦羞成怒,惡狠狠地說:我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休想得到。然後用鐵絲穿其乳頭,丟到板橋水壩中淹死。黃塘公社有個婦女在邵陽市某小學當炊事員,隻因家庭出身地主,被當成“黑殺隊”揪回批鬥,並要處死,她向打手們求情,說:我學校裏床頭的稻草中有個存折,存有幾百元錢,請你們拿去,饒我一命。凶手們如蕕至寶,立即奔赴學校,將她的宿舍進行大搜查,存折到手,立即返回,幾個人對其實施輪奸後,說:此人留不得,活口禍害多。便偷偷地將她活埋了。
在這場屠殺當中,人性中最陰暗的醜惡被激活了,一些生產大隊的幹部與民兵不僅以殺人為樂,還要憑借其淫威製造骨肉相殘的人倫慘劇。長樂公社新石村的羅光楚,1949年以前教私塾為業,抗日戰爭時期曾當過兩年保長,土改時家庭成份劃為“小土地出租”。“文革”中他被人誣指為“黑殺隊”,雖受盡各種酷刑,直至皮裂骨折筋斷,奄奄一息,仍然不肯招認這一莫須有的罪名。該隊幹部將其做鐵匠的兒子叫來,說:“你父親是‘黑殺隊員’,現行反革命分子,你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能不能與他劃清界線?看你把他如何處理?”小鐵匠被逼得走投無路,隻好強忍悲痛,橫下心來,在眾目暌暌之下,噙著滿眶熱淚,把垂死的老父親往肩上一杠,走到小河邊,狠心往河裏一拋,讓其父親隨波逐流而去。雙清公社比田大隊劉家生產隊張南卿(中農成份)被誣為“黑殺隊員”後,受盡酷刑,幹部們強令張的兩個弟弟將張丟到老煤窯裏窒息而死。這種逼迫親人下手殺親人的方式可謂喪盡天良,既使生者蒙受喪親之痛,還要讓他們承擔巨大的道德心理壓力。
小溪市公社活水坑大隊生產隊長蔣柳橋,男,貧農。“文革”初期因參加名叫“資江烽火”的群眾組織,於
絕大多數死者在被處死之前,都遭受過非人的侮辱。小溪市公社活水坑大隊貧農社員王有柱,因參加“資江烽火”群眾組織被誣為“黑殺隊”,被捕入監,反銬“背包獄”9天9夜,因其屎拉在監獄角落裏,被看守按住頭,踩住腳,逼著把糞吃掉。還有人被酷刑折磨得自殺以明無罪。下花橋區出現一條“打倒毛主席”的標語,被誣 學區主任鄒仕楚所為,因他出身地主而被懷疑,飽受酷刑,鄒受刑不過,被迫拿菜刀當眾剖腹,讓人看自己“心是紅的還是黑的”,腸胃流了滿地,氣絕身亡。
在抓“黑殺隊”的過程中,刑訊手段之殘忍,殺人手段之慘無人道,真是不勝枚舉,也卒不忍聞。對出麵製止或提出不同意見者,殺人者均說是“階級立場不穩”,與“黑殺隊”同罪,因此丟命者大有人在。這樣一來,誰也不敢過問,任憑暴行泛濫。人們私下形容當時的殺人狂潮:“殺豬要扯稅票,殺牛要經批準,隻有殺人和殺雞一樣,想殺就殺。”幹部是“背起包袱下鄉,勾起腦殼(低頭)走路,吊起腦殼呷飯(意謂命懸一線),日夜提心吊膽”。這確是當時情況的真實寫照。
5. 塘田會議,智勇陶柏榮製止殺人風
“黑殺風”延至8月下旬,資江河裏漂浮的死屍接二連三,死狀甚慘,兩岸觀者雲集。居於資江下遊的邵陽市自來水廠的抽水機蓮蓬頭也被死屍堵塞,水質腥臭。市民逾半月不敢飲用自來水,民眾嘩然。當時邵陽市既是行署、地委駐蹕之地,也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地區民政部門組織了一些小船沿河撈埋屍體,每具屍體工費10元,加草席一床裹埋。市公安局也以同樣方式派人沿河撈屍,運到郊外掩埋。邵陽市民怨鼎沸:“真是黑了天了!(暗無天日之意)”
這時,一個邵陽地區人民不應忘記的人出現了。
“塘田會議”使熾熱的殺人之風得到遏止,並起了很好的示範作用。9月3日,邵陽縣駐軍“支左”領導小組及全體官兵迅速召開緊急會議,決定以“塘田會議”為榜樣,進一步研究製止亂殺人問題,會上做了4條決定:一,嚴格依法辦事,維護無產階級專政的權威和秩序;二,嚴禁隨意抓人殺人;三,區、社不準介紹(本地幹部、民兵等)到外地抓人;四,一切在押人員立即無條件釋放,真正有罪的送縣軍管小組處理。但因緊接著又大刮所謂的“紅色政治台風”,“清理階級隊伍”,“殺人風”與“刮台風”同時並進。直至10月,肆虐近5個月之久的“黑殺風”才算基本平息下去。
製止殺人的陶柏榮是個有膽有識、謀大事不拘小節的人物。數年後,陶柏榮轉業到邵陽市,有死裏逃生者登門求見,感謝他的救命之恩。他才將自己當時所冒的風險說了出來:“那次我也犯了個冒充師政委的錯誤,因為縣裏也是團級,都是同級,他會聽我的嗎?幸好當時不戴軍銜,使我冒充成功。回部隊後,我還向師領導作了檢討,得到了師首長的諒解和支持,才僥幸過了這一關。”
1974年,地、縣聯合調查團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摸底,結果如下:全縣在抓“黑殺隊”運動中,共抓了11,177人,關押7,781人,私設監獄702處,自製鐐銬1,587付,被打死、殺死322人、逼迫自殺669人,共計死亡991人;另有113人致殘。
三、1970年濫殺風再度興起
塘田會議後,大部分地區的“黑殺風”開始平息。但由於極左路線盤根錯節,根深蒂固,有人怕“留下活口遭報複”,務求斬草除根,不留後患。據塘田市區了解,該區在會後又追殺了30多人,其他各地也有追殺現象。有的地方則等待時機,準備新賬老賬一起算。在1969年的“鬥、批、改”(又叫“三分之一”,因為全縣的鬥、批、改運動計劃分三批搞完)運動和1970年的“一打三反”運動中,又相繼發生了捆綁吊打和刑訊逼供等死人事件。
1.邵陽縣革委會主任汪某的“七殺令”
1970年春,全國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廣泛開展“打擊現行反革命破壞活動,反對貪汙盜竊、反對投機倒把、反對鋪張浪費”的“一打三反”運動,具體到邵陽縣,就成了抓“黑殺隊”的繼續。這一年的農曆正月初八日,邵陽縣召開3,000人的幹部大會。縣革委主任、人武部部長汪某在會上聲色俱厲、殺氣騰騰地說:“這次‘一打三反’,就是要用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頭,將舊社會遺留下來的那些汙泥濁水、資產階級毒瘤,也就是那些貪汙、盜竊、投機倒把和形形色色的反革命分子、壞分子,以及有各種各樣嚴重問題的人,全部、幹淨、徹底地清查出來,該抓則抓,該關則關,該判則判,該殺則殺,以免他們一有風吹草動就跳出來興風作浪,危害社會主義革命和建沒。對於這些危害社會的殘渣餘孽和害群之馬,絕不能心慈手軟,要下狠心將他們一網打盡,斬盡殺絕。”緊接著,注主任一連喊了“殺殺殺殺殺殺殺”等七個“殺”字,說“要殺出全縣城鄉一片紅,要殺出一個紅彤彤的新世界。”邵陽縣全境立即陷入一片驚惶恐怖之中。
據原和平公社黨委書記陸古成回憶,會議當晚,該社即有7人被嚇得自殺身亡。他的回憶足以佐證當時的恐怖氣氛:此時縣裏正籌建氮肥廠,向和平公社布置紅磚生產任務,陸古成不該在電話裏詢問,紅磚的價格是按市場價還是按調撥價?結果被縣革委會主任在全縣電話會上大罵特罵,說他“算資本主義帳”,是“地地道道的走資派”,要“查他出身九代”,並“撤職查辦”。後來,縣委果然派出專案組對陸的家庭出身、社會關係和工作經曆明查暗訪,徹底調查,結果什麽問題也沒有查出來。但陸古成為避禍,就此辭職,遠走高 飛。[12]
2. “學習班”成了閻王殿
“一打三反”運動分為農村、縣城兩大塊。縣直屬機關集中財貿、工交、衛生、農、林、水係統幹部,舉辦所謂“三清三反”學習班,即清政治、清經濟、清思想,反貪汙盜竊、反投機倒把、反鋪張浪費。學習班地址選在靠近縣人武部、緊鄰芙夷河畔的原縣一中校舍。抽調一百多名幹部組成專案班子,再選拔177名貧下中農代表組成“毛澤東思想宣傳隊”同時參加。“造反”起家、紅得發紫的縣革委常委黃明宣負責全盤操作。辦學習班前培訓骨幹時,柴政委強調:“懷疑就是對象,交代就是證據”,“籮索就是逮捕證,吊斷籮索數現錢。”他還告誡大家:“林副統帥指示,文化大革命有大戰役小戰役,文戰役武戰役,配合進行。現在是
學習班一共開辦了3期,先後有兩千多人參加,由黃明宣一手操作。黃仍然沿用抓“黑殺隊”、“刮台風”那一套極左的高壓手段,動用了集中國酷刑之大成的40多種刑罰(詳見附錄1),半數以上人受過多種酷刑,3人被逼死,41人被毒打致殘。群眾如此描述這學習班:“四門緊閉站雙崗,中間流動背起槍。大房子設刑場,小房子搞審判,大禮堂設法場,進了一中無有好下場。”在嚴刑逼供下,學習班的人當中有82%的人被打成貪汙、盜竊分子、反革命、或其他壞分子。
九公橋糧站保管員王克俊,60歲。在學習班期間,他經受了21種刑罰,9次昏死,坐黑牢長達一年多,被毒打致殘。後查證落實,隻有34元錢賬目不清。
黃亭市糧站會計羅慶雲,家庭成份中農,紅旗公社紅旗大隊人。原懷疑他是隻“大老虎”,用“車輪戰術”輪番轟炸,兩天兩夜間用盡各種刑罰。羅實在無法熬下去,趁上廁所時用剃須刀片割頸自殺。死後,學習班立即召開大會,說羅以自殺向黨“示威”,對抗運動,是自絕於人民的“現行反革命分子”。還舉辦了羅的“罪行展覽會”,從國庫取錢取糧,派專車從他家裏把稍值錢一點的東西,包括他妹妹用作嫁妝的被褥,全部拉到縣城塘渡口做“罪證展覽”。更讓人奇怪的是,羅死後一年多,即1971年3月4日,縣人保組、軍管會還發出“聯合通知”,要“羅慶雲遵紀守法,老實改造,爭取成為新人”。殺人者的草菅人命與漫不經心,由此可見一斑。
李根銀,下花橋區醫院革委會副主任,複員軍人,共產黨員。1970年3月作為積極分子和接班人來參加學習班。隻因在一次夜晚巡邏放哨時說了一句,“聽說中央來政策了,鬆了”,就被扣上“動搖軍心”的帽子,成了“運動的絆腳石”,批鬥3次後交附近的沙坪大隊農民監督改造。李實在想不通,割頸自刎。死後被定為“自絕於黨、自絕於人民”的“現行反革命分子”,不準家屬收屍,不準埋棺材,不準親友吊唁。當地群眾將李的遭遇編成順口溜:“頭天是紅人,二天是罪人,三天是死人”。
國營五豐鋪林場工人莫益成,1968年秋“刮台風”時被打成“炮打三紅”的“壞頭頭”,已經被整過一次。1970年“一打三反”中又被說成是“貪汙盜竊”分子,新帳老帳一起算。時值嚴冬,在一個大雪紛飛的晚上,學習班強迫他脫光衣褲,在雪地裏接受批鬥。這天其妻分娩,無人照管,嬰兒被活活凍死。
學習班的“經濟帳”算得更加離奇古怪,曠古未聞:廚師嚐菜的鹹淡,炊事員吃鍋巴,釀酒工嚐酒,藥劑員檢藥、煎藥,養路工坐車,值班員睡公鋪,屠業員扣秤,以及出身不好的教師家屬按當時的政策享用“四屬戶”照顧糧、公費醫療與糧食補差等等,都要按工齡長短累進計算,高價退賠。一個區機關的炊事員因吃鍋巴、嚐菜,共計退賠1,630元;一個屠業員因賣肉扣秤加罰款共9,999元,因為考慮到上萬元就是死罪,人被殺之後就無法收退賠款了。甚至連教師星期天休假,也要罰1.3元錢一天,理由是農民沒有星期天(注:當時視工廠所有製不同,學徒工一個月18-20元,工人一個月32-36元)。
縣中醫院一位姓肖的煎藥工,62歲。在學習班上有人質問他說:“你天天幫病人煎藥,藥中有紅棗、桂圓、黨參、當歸等補藥,你就沒有呷過一點?”肖答:“中藥配方有一定的份量,哪個敢亂動。”主持人大喊:“不老實,吊起來。”肖老頭怕吊打,心想好漢不吃眼前虧,就承認嚐過一些甘草、黨參。主持人追問:“究竟呷了多少?”答:“兩三片吧!”片、錢在邵陽話中發音相近。主持人又問:“一天三錢是不是?”老肖心想,隻要不吊打,三錢就三錢,於是回答說“是”。肖老頭從事煎藥工作共10年,最後由主持者算帳:一年365天,一天3錢,1年就是10多斤,10年共1百多斤,甘草、黨參各半,按市場高價計算共140多元。結果硬逼肖如數退賠。
更奇怪的還有:受害者被抓,要出抓人費;被看管,要出看守費;被調查,要出腳步費;被審訊,要出烤火費;被吊打,要出手續費;連頭戴高帽,身穿白褂,頸掛黑牌,都要按製作成本和加工費,高價算錢。這筆錢沒人能夠逃交,有的交錢贖人,有的從工資中扣除,還有的在平反複職的補助費中扣除,並說這是“照章辦事”。有個人被關押35天,各項費用105.6元,要家屬交錢贖人。還有個人被打死,要家屬交300元領屍,死者家貧交不出,妻子被活活氣死,最後還是他人幫忙將房屋發賣,交了錢才把屍體領回去。有個現役軍人回家探親,看到如此情形,說了句“如此搞法不符合黨的政策”,立即被戴上“破壞運動”的帽子,坐牢數月,被毒打致殘,還被罰跪罰喝尿。
教師雖然未參加學習班,但也有470人被抓鬥審批,有241人慘遭毒打,7人被迫自殺。學校並沒有什麽經濟問題,黃明宣等人便挖空心思,亮出“高招”:凡剝削階級家庭出身的教師,沒有資格享受公費醫療和糧食補差,要按高價退賠;其家屬在農村按“四屬戶”(即幹部家屬、職工家屬、教師家屬和軍屬)吃照顧糧的,要按自由市場的價格退賠差價,星期天未回農村參加農業生產的教師要退賠一天的工資。長樂公社的周鳳翔因此退賠314元;王玉清退賠787元;趙碧霞退了402元;雙江公社的郭雄退賠醫療費290元,退糧食補差款90元。當時小學教師的月工資高的為48元,低的僅32元,幾年不吃不喝也難交完這些退賠賬。[13]
3.農村深挖“反革命集團”
農村的“一打三反”以深挖“反革命集團”為主。據縣公安局統計,在抓“黑殺隊”和“一打三反”運動中,全縣共挖出“反革命組識”98起,成員744人。蔡橋公社有13個大隊,其中10個大隊挖出了“反革命組織”:黃亭市公社茶鋪大隊打出了5個“反革命集團”。
在這些案件中,河伯公社的“五洞反革命集團案”可算是驚天冤案。詳情如下:
此案緣起1968年8月大抓“黑殺隊”之時。當時五洞大隊分為兩派,互相攻擊。有人說地主子弟陳良柱在鄰近的東安縣打工,抄回了劉伯溫的《燒餅歌》和《五公經》,並且秘密傳播,這在當時屬大逆不道的“反革命言行”。大隊幹部即據此羅織了“以地主子弟陳良柱為首,地主分子陳夷如為後台的反革命集團”案,陳良柱被慘殺。兩個小小的生產隊,折騰得昏天黑地,神哭鬼嚎,縣裏馬上派人幫助破案。在辦案過程中,該專案組負責人、縣公、檢、法軍管小組偵破組長陳某某,利用手中的權力,以做思想工作、與所謂“反革命分子”劃清界線、積極檢舉揭發為由,對該隊“反革命分子”陳時元年輕貌美的妻子廖某某威脅利誘,逼迫成奸,而對其夫陳時元則嚴刑吊打,酷刑問罪,百般折磨致死,廖女被陳霸占長達7個多月。在此期間,陳某廴發現有誰議論其男女之事,就給誰扣上“反革命分子”的帽子,捆綁吊打,酷刑逼供,投入監牢。結果風言風語越來越多,“反革命集團”也越滾越大,最後在五洞大隊100戶人當中竟有96戶半成了“反革命”,占96.5%,其中這“半戶”指陳時元被當作“反革命分子”長期關押致死,其妻廖某某既被陳長期霸占,便被排除在“反革命”之外。這個“反革命集團”中計有30人被嚴刑拷打逼供,18人被逮捕入獄,最長的坐牢28個月,最短的也坐了8個月;7人被判刑,刑期短的判了4年,長的判了20年,其中6人致死,5人致殘。這就是“五洞反革命集團案”中的“殺夫奸妻案”。由於“反革命分子”特多,本隊的社員要分散交外隊管製、監督,同時還要請外隊人到本隊來當隊長。
這一聳人聽聞的冤案從1968年抓“黑殺隊”開始,於1969年“鬥、批、改”當中定案,當地幹部、群眾受苦之深,冤屈之重,罄竹難書。此案雖經受害人(即被該幹部霸占的陳時元之妻廖某某)多次反映上訴,又經正縣級離休幹部張必烈等3人查證核實,但因派性幹擾等種種原因,直至80年代末全案才獲平反,而後,當事人陳某某已死,隻好不了了之。[14]
黃塘公社有8個知識青年參加修水輪泵站非常賣力,被群眾譽為“八大金剛”。因8人特別團結,有人便懷疑他們可能有不軌行為,公社“一打三反辦”旋將其定為“反革命組織”,名稱就是“八大金剛”。抄家時抄出一張8人合影照片,以此為“反革命集團”的“證據”,又將一首自勉詩說成是“反動綱領”,一張壽筵入席名單說成是“反革命組織”成員名單。在“如山鐵證”麵前,這8個人被打得遍體鱗傷,死去活來。結果查了半年,什麽“反革命活動”都未查出來。穀州公社的3個下鄉知青因晚上喜歡聚在一起散步談心,也被懷疑是搞“反革命活動”,畫地為牢,慘遭橫禍。
那時整人的花樣百出,什麽殘酷,什麽刺激“新鮮”,就用什麽。在運動中,雙清公社雙龍大隊院子生產隊貧農張自衛被指控為“與反革命有牽連”,遭到種種酷刑均不肯“認罪”。有人便想出一個毒招:讓張屁股半蹲,雙腿微屈,如同打拳的坐樁一般,腳板下各放青磚一塊,雙膝上再各放土磚一砣,屁股下麵的土地上插梭標一柄,標尖向上,對準屁股,脖子吊在一根垂直的籮索上,再用兩根稻草把兩個大姆指吊起來,名曰“練功樁”,兩分鍾不到人就昏厥。
抓經濟問題,整人整得更慘。例如,和平公社新河大隊張十延是個祖傳牙醫,技術好,醫德佳,很受人歡迎。他與生產隊簽訂合同外出鑲牙,按規定繳款。運動中說他在外“搞投機倒把”,走資本主義道路,賺錢蓋新房,將其關押批鬥,其所有財產包括新砌的房屋在內一律沒收充公。小溪市公社文昌大隊赤腳醫師簡雪波,在運動中被指控為“有經濟問題”,是“新生的資本主義”典型,被關在大隊部辦“學習班”,後來慘死在被關押的小屋裏。河伯嶺林場馬頭嶺工區婦女主任鄧細妹懷有5個月身孕, “一打三反”中遭誣陷,強迫她脫光衣褲坐在裝滿水的大澡盆裏,名曰“坐水牢”,最後被活活折磨而死。陳勳堯是河伯公社上陽大隊19生產隊人,貧農,曾販賣過幾疋土布,1970年“一打三反”中被當作“投機倒把分子”批鬥,背脊骨被打斷,睾丸被捅爛,疼痛難忍,上吊自盡。死後當地幹部不準家屬哭,不準送葬,還要在棺材上貼上“反革命分子陳勳堯死鬼滅魂”的字條,勒令他兒子陳上喜照著念,念完後還要高喊“打倒反革命分子陳勳堯”的口號。謝習之乃九公橋公社湘河大隊人,貧農,篾匠,1962年起外出搞副業3年,每年按規定繳款投資,未欠集體分文。1970年搞“一打三反”,“縣革委會”工作組進駐該隊,將他定為“資本主義典型”,算了3筆“剝削”帳:3年中先後帶徒弟6人,每人每年算雇工剝削180元,共3,240元,按60%退賠,計1,944元;在外給人打曬簟936床,每床暴利0.5元,計468元;在新寧縣花500元買了一座舊屋架子回家修屋,剩餘部份木料,做了4副棺材,出賣2副,得230元,重罰500元。3項合計2,916元,責成立即退賠。謝思量全部家當也沒有這個數,被逼懸梁自盡。劉再興是新建公社新民大隊團支部副書記,貧農,回鄉知青,因愛提意見被人懷恨在心。“一打三反”時被誣為反革命,關入烤煙房,打得遍身鱗傷。他咬破手指寫血書,說自己不是“反革命”。被釋放後的一天,劉正在理發,被人叫去大隊部,一個多小時以後,被吊死在梁上。不但無人追查其死因,反而將其宣布為“反革命”,為其畫相供大隊和生產隊批鬥。
以上隻是少數幾例。全縣農村的“一打三反”曆時一年,共有19,721人受到迫害,其中貧下中農17,016人,約占受打擊人數的90%,6,417人被關押,15,340人被打成“貪汙盜竊投機倒把分子”,定性金額123萬多元,抄家1.6萬戶,抄走各項財產無數,有307人被迫害致死,91人被打成殘廢,不少人被整得傾家蕩產、流離失所、家破人亡。這是邵陽縣繼“抓黑殺隊”、“刮台風”後的又一次浩劫。
四、充滿荊棘的冤案平反之路
與其它地方相比,邵陽縣的政治運動的殘酷與多發均屬罕見。但這些運動早已使當地政界的人際關係異常複雜,形成一個個利益死結。1974年試圖平反冤案而做了第一個“吃螃蟹”的勇者楊蔭甫還因此蒙受不白之冤。在這種局麵下,當全國大多數地區的冤假錯案已經平反時,隻有邵陽縣還徘徊在曆史罪錯的陰影之中。
1. 1974年冤案調查,查冤案者反蒙冤
1973年楊蔭甫任邵陽縣委書記時,曾經給邵陽縣帶來過一縷短暫的春風。楊蔭甫是河北省灤縣人,1949年3月隨軍南下,曆任邵東縣區委書記、縣公安局長、縣委書記。“文革”初被打倒,下放到農場喂豬。1972年9月,調邵陽縣任縣革委副主任,1973年7月改任縣委書記。這種經曆使楊蔭甫與邵陽縣的政治勢力無任何利益關係,能夠比較客觀地看待當地的政情。更重要的是,從1968年抓“黑殺風”以來,一直在邵陽縣主政的柴德林此時退居二把手位置。
楊蔭甫履任之後,發現邵陽縣的極左問題極其嚴重,在“抓黑殺隊”等各項運動中死人上千,僅次於以濫殺聞名於世的湖南道縣,遺留下來的政治恩怨更是糾結牽纏,民怨鬱積。這些情況使楊蔭甫寢食難安,他多方奔走,獲地區領導批準,組織聯合調查團,第一次大膽地摸了這個極左路線的“老虎屁股”。當時確定的調查措施及後續措施有二:第一、對農村組織地、縣聯合調查團,分期分批調查摸清抓“黑殺隊”的死人情況,再依法處置;第二、對機關單位“清隊”中被錯誤地開除的幹部適當收回,重新安排工作。但一則由於當時全國的政治大氣候仍然是極左當道,二則因為邵陽縣的極左路線一向較其它地區更甚,多年的政治鬥爭使利益關係盤根錯節,情況格外複雜。楊主持的調查處處受到掣肘。
1974年4月,由100餘名幹部組成的調查團用一個多月的時間,對全縣自1968年以來“黑殺風”前後所發生的濫殺事件,包括“刮紅色政治台風”、“清理階級隊伍”和“一打三反”在內,做了一次全麵調查。1974年5月1日,中共邵陽地委正、副書記,邵陽軍分區司令員、政委等地方軍政要員齊集邵陽縣委,聽取調查團的匯報。一條條人命、一樁樁血案,使得領導們喉哽鼻塞,熱淚盈眶,一致表示要堅決落實黨的政策,糾正極左遺患,地委將從財政上予以大力支持。中共邵陽地委還以14號絕密文件向中共湖南省委及中共中央匯報。
同年5月,調查組把“抓黑殺隊”和“一打三反”中使用過的刑罰,篩選、匯集成72種,再用一尺見方的硬紙板,用漫畫形式繪製成“72種刑罰圖”,公開展出。結果大受歡迎,大家一致要求由縣總工會牽頭,組織匯報團,帶著“72種刑罰圖”層層上訪,既向各級領導機關詳細匯報、展出,又能收到較好的直觀效果。
7月初,5人匯報團組成,由張介山、尹邦宋負責,從地、市到省,層層組織大中型匯報會,場場爆滿,反響極為強烈,紛紛要求將責任人繩之以法。時任湖南省副省長的孫國治表示:問題一定要徹底解決。匯報團於14日到達北京後,找到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文革”接待站,該站人員聽說是匯報一個縣的情況,十分熱情,由站領導親自聽取匯報,整整聽了一天,邊聽、邊問、邊記, 非常認真負責。接待站負責人最後表態:“一個縣死了那麽多人,那個主要領導是要負責任的,我先給你們省裏打個招呼,要他們調查處理上報,再將你們的匯報材料整理成書麵文件,上報黨中央,請你們先回縣裏等候消息。”誰知匯報團回縣後左等右等,什麽消息也沒有等到。這期間發生了一件怪事,“72種刑罰圖”被人從北京的招待所偷走了,據說至今還收藏在邵陽縣公安局的檔案櫃裏,當作一顆“反黨、反社會主義的重磅炮彈”,準備“秋後算賬”用。
1974年冬,冤案調查工作有了眉目,被錯誤開除的職工也收回了300多人(不到被錯誤開除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然而,全國“批極左”的大氣候卻轉了向,左禍又成熊熊之勢。於是,在邵陽一種說法占了主導地位:調查“黑殺隊”是“否定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偉大成果”,是“為牛鬼蛇神翻案”;楊蔭甫是“反黨亂軍的派頭頭、派書記”。於是,以“貧下中農”為名的告狀信不斷向地委、省委飛去。1975年5月,沒有地方勢力根基的楊蔭甫被迫調離邵陽縣。這項意在尋公義、正人倫的調查,也為楊此後的仕途埋下了“地雷”,成為他後來屢屢挨整的主要原因。1976年冬,“四人幫”被粉碎。這本來是給極左路線的當頭一棒,在“清查與‘四人幫’有牽連的人和事”時,省委向邵陽縣這個“文革重災區”派出了工作組。但該工作組卻依靠邵陽縣委堅持極左路線的原班人馬,給反極左的原縣委書記楊蔭甫硬戴上“四人幫黑幹將”的大帽子。他們聲稱:“1974年楊蔭甫在邵陽縣的所作所為,是向‘四人幫’提供進攻中國共產黨的黑炮彈,就是篡黨奪權,就是為地、富、反、壞、右翻案,做了蔣介石想做而做不到的事。”從此,楊蔭甫成了邵陽地區的頭號清查對象,後被撤職,留黨察看兩年,調省醫藥工業研究所守大門。邵陽地委同時還宣布:將1974年楊蔭甫主持的有關抓“黑殺隊”等的調查報告、領導講話、工作簡報、統計數字及其他一切有關資料,通統作廢並徹底銷毀處理。結果,凡是參與或支持地、縣聯合調查團調查過“黑殺隊”的人,都成了“楊蔭甫之流”或“四人幫的殘渣餘孽”,遭批鬥、拘捕,甚至被投入監牢。筆者亦是其中之一。
1978年以後,全國各地都在大力“撥亂反正”,“地、富”“摘帽”,“右派”“糾正”,徹底平反冤、假、錯案。而中共邵陽縣委反而利用“清查”的機會,以“積極參與並支持大亂邵陽縣篡黨奪權活動”的罪名,多次下發文件,處理幹部14人,其中撤職10人,黨紀或政紀處分4人,進一步製造出一批冤、假、錯案。[15]
不過,楊蔭甫主持的調查畢竟為邵陽縣1968年抓“黑殺隊”以來製造的各種冤假錯案,留下了極其寶貴的曆史資料,這也是筆者寫作此文、見證這段痛史的重要材料。
2. 不徹底的平反冤假錯案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邵陽縣委掛出了“落實政策領導小組”的牌子,除了全國皆推行的“右派”“糾正”,“地、富”“摘帽”外,該地還有一項特殊任務,即對“文革”中抓“黑殺隊”、“刮台風”、“清隊”和“一打三反”中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作第二次調查摸底。這次的處理方法是:政治上平反,經濟上適當補助,全縣共補助幣22,080元。處理極不徹底,依然上訪不斷,鳴冤不止。
1985年6月,羅安榮任邵陽縣委書記,他按照中共湖南省委(1985)12號文件的精神,決定對“文革”中抓“黑殺隊”等一係列亂殺人事件作第三次調查處理。當時,邵陽縣的幹部們因各自的利益關係,對處理“文革”中的各種亂殺人事件認識差異很大。有的重彈老調說,“貧下中農殺死幾個階級敵人沒有什麽了不起,要搞,會影響大局,不利於安定團結”;而有些出身較好的受害人親屬則揚言,“政府不管自己管”、“血債要用血來還”,大有報仇血恨之勢,如果任其發展,後果不堪設想。針對這種種思想情況,縣委新班子以省委文件為依托反複強調:殺人是嚴重違法的犯罪行為,依法處理“文革”中的亂殺人事件,是伸張人倫,伸張正義、伸張法紀,伸張大是大非,是對曆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受害人負責,對子孫後代負責的重大舉措;“文革”中的亂殺人,是在特定的曆史條件下發生的,不能再用以牙還牙的方法來處理,隻能在法律的基礎上,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公平合理地解決。隨後,邵陽縣學習、借鑒了道縣的經驗,組織了230人的“專案班子”,專門從事落實政策工作,對在“抓黑殺隊”、“刮台風”、“清隊”和“一打三反”等運動中的死人問題,作第三次調查摸底。
經過這次調查,按照“特殊情況,寬嚴適度”的原則,邵陽縣重點立案查處亂殺人事件134起;查處主要責任人280人,清查後定性處理242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的19起,責任人30人,紀律處分217人,其中開除黨籍128人,留黨察看63人);受處分人員中,國家幹部34人,開除出黨11人,留黨察看9人,農村黨員受處分的208人,其中大隊以上幹部152人,定為殺人罪的117人,犯嚴重錯誤的19人;因主要責任人巳死或責任分散未立案查處的92起;對947位受害者徹底平反昭雪,恢複名譽,用縣政府紅頭文件發平反通知書;對死者遺屬按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常年分月補助,對致傷致殘者發定期生活補助費,有房屋和財產損失的,原物在的退原物,原物不在或受損的折價賠償,被迫外逃者照樣安排田土山水,以便其回鄉安居樂業;對有特殊困難的遺屬,批準解決農轉非7戶10人,招工商戶2人。原縣委常委、縣委副書記、縣政協主席黃明軒,原區委副書記蔣昭元屬於“造反”起家的幹部,按“清查三種人”的原則處理,撤銷一切職務,開除黨籍。而在殺人事件中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柴德林政委,因邵陽縣的幹部民眾對其怨恨頗深,無法立足,早於1977年12月調離了邵陽縣,遷回其老家黑龍江省呼蘭縣。對其“文革”草菅人命之罪,有關方麵並未給予任何處理。
直至1987年底,對邵陽縣始於1968年抓“黑殺隊”以來的係列殺人事件的追究處理才算基本告一段落。“文革”在中國的結束時間是1976年,而邵陽縣平反“文革”期間大規模殺人冤案,卻比“文革”結束晚了將近10年。在邵陽縣,從冤案始直至平反,前後經曆了八屆縣委領導,其間種種政治較量,的確耐人尋味。更令人不滿的是,當年首倡調查“抓黑殺隊”的楊蔭甫等一大批幹部,曾因“篡黨奪權”罪名被撤職或遭黨紀、政紀處分,他們至今未獲任何甄別,更談不上對他們落實政策。當時對他們作錯誤處理的文件,至今仍然保存在這些受冤幹部的檔案袋裏。“文革”過去已30多年了,但在邵陽“文革”餘毒至今依然存在。
注釋:
[1] 《邵陽縣誌》第554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北京),1993年6月出版。
[2] 粟紅葉,“1951年春老邵陽縣第七區抓‘黑殺隊’事件”,作者手稿。
[3] 《邵陽縣誌》第129頁,出處同注1。
[4] 1974年4月邵陽地區、邵陽縣聯合調查團,《調查材料記實》。本文所引資料凡未注明出處者,均出自《調查材料記實》。
[5] 1981年5月.因縣屬金江水厙占地矛盾長期難以解決,該隊已由東安縣劃歸邵陽縣管轄,成為金江水厙管理區之一。
[6] 張介山,“八·四血案”。作者手稿。
[7] 李進華,“邵陽縣‘文革’黑殺風始末”,載《為了邵陽的安寧》,中共邵陽市委黨史研究室編寫,2005年出版。
[8] 羅金林,“回憶”, 作者手稿。
[9] “銃決”一詞係邵陽縣“貧下中農最高人民法院”的“創造”。調查組在邵陽縣塘田市區發現一張“布告”:“xxx,男,現年38歲,家庭成份地主。一貫與貧下中農作對,現參加‘黑殺隊’,要殺害貧下中農。抓捕後頑固到底,拒不認罪,經大隊貧下中農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立即執行銃決。1968年8月x日。當問及“銃決”一詞的來曆時,有人振振有詞地說:政府殺人用“槍決”,我們農民沒有槍,隻好用“銃決”了。
[10] 此刑詳情如下:將人先緊緊捆成粽子形狀,再用長繩從橋上吊下去,一放一提,象吊青蛙一樣,以折磨取樂。調查組發現的案例中,有用此法將人折磨夠了後,再放到溪水裏用撐船的篙竿(上有長長的鐵尖)捅死。如邵陽縣長樂公社貧農社員王青治即死於此刑。
[11] 陶柏榮,“一件欣慰終身的事”,《邵陽晚報》2005年4月19日10版。
[12] 陸古成,“回憶”, 作者手稿。
[13] 出處同注6。
[14] 張必烈等調查材料,“五洞反革命集團案”。
[15] 出處同注6。
附錄1:一個學習班的40種刑罰
附錄2:亂殺風中(非正常)死亡人員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