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抗戰勝利後江南市鎮建設中的民間力量——以菱湖戰後重建(1945-1949)為例

(2016-05-11 05:08:21) 下一個

轉自湖州文史在線

抗戰勝利後江南市鎮建設中的民間力量——以菱湖戰後重建(1945-1949)為例

[<<] [>>]
【作者簡介】彭南生,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近代史研究所教授。武漢 430079

【內容提要】抗戰勝利後,隨著旅滬人士資金、技術、人才與先進觀念的回鄉,菱湖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重建運動。在這一過程中,菱湖建設協會對民間力量的動員與聚合產生了關鍵性的組織作用。在重建過程麵臨著開發與保護、進取與保守、公益與私利的兩難困境時,一方麵,衝突雙方相互妥協,不斷調整重建規劃,另一方麵,地方政府發揮了勸導、協調、幹預功能,使重建工作能夠擺脫困境,在曲折中向前發展。戰後菱湖重建不僅展示了返鄉的旅外人士與鄉紳勢力之間的衝突與調適,而且也顯示了政府對民間社會的調控。
【關 鍵 詞】江南/市鎮建設/民間力量/鄉紳


 

   抗戰勝利後,以章榮初、潘公展為代表的菱湖籍人士麵對殘破的家鄉,發起了聲勢浩大的重建運動,在當時全國產生了很大影響。有關這次菱湖鎮建設的背景、過程及其成效,筆者曾撰寫過專文(1),需要進一步深入探討的問題是:在這次以民間力量為主的市鎮重建活動中,民間力量是怎樣動員與聚合起來的?民間力量內部存在著哪些分歧?又是如何與政府互動的?

 

  一、民間力量的動員與聚合

  在菱湖戰後重建中,包括企業家、地方人士、一批熱血青年在內的民間力量起了主導作用,以章榮初為代表的旅滬菱湖同鄉的桑梓情懷是菱湖重建活動中民間力量聚合的感情紐帶,菱湖建設協會及青樹基金團的成立為菱湖重建的實施奠定了物質基礎。

  抗戰勝利後,“一般抗戰工作同誌回到菱湖,目擊家園殘破的慘狀,憂心如焚”,專門組織了“菱湖鎮複興建設委員會”,並擬定了計劃(2)。1945年12月31日旅滬菱湖同鄉157人假上海貴州路湖社舉行了茶話會,會議決定發起組織菱湖建設協會,推舉潘公展、唐伯耆、章榮初等九人為籌備委員。章榮初在會上表示:“我務必為桑梓有所建樹,方無槐於先祖和後人。”(3)隨後,他成立了青樹基金團,負責建設資金的籌劃與管理。經過十個月的籌備,1946年10月12日在上海正式成立了菱湖建設協會,正式會員200餘人,大多為僑居滬上的菱湖鄉賢,包括官紳商學各界人士,會所設在天津路山西路口的豐業大樓,菱湖設辦事處。不久,舉行第一次理監事會議,選舉潘公展為理事長,章榮初為副理事長,王雪峰任菱湖辦事處主任並兼任建設協會理事。潘公展、章榮初提出建設協會的工作原則,“就是以發展教育和農村經濟為最大目標,並以工商業的繁榮為配合,而以增進人民福利為依歸”④,下設秘書處、設計委員會、各種專門委員會及蠶桑推廣、農田水利、文化教育、工業管理、工程設計、公共衛生等六部。菱湖建設協會加上此前成立的青樹基金團,構成一個完整的民間組織,“建設協會是負責設計建議和監督的機構,青樹基金團是負責人力和財力的策劃調度與執行機構。前者有的是‘權’,後者有的是‘能’,這‘權’與‘能’的劃分是相當合理的。建設協會菱湖辦事處的設立,其主要任務,在於溝通地方人士與旅滬同鄉的意見”(5),菱湖建設協會的成立基本上完成了民間力量重建菱湖的動員與聚合,標誌著以章榮初、潘公展為首的上海菱湖同鄉規劃資本、技術乃至現代觀念回鄉的開始。

 

  為了配合菱湖建設協會的工作,菱湖地方人士組織了多個外圍團體,深入民間基層,廣泛動員民眾,進一步凝聚了民間力量。1946年7月設立的菱湖農民養魚生產改進會,下轄13個支會,分布在附近的村落中,會員達1300人,“利用改進會的堅強的基礎和力量,幫助建設協會”(6)。另一個外圍團體是蠶業協進會,“奠定了一個鄉村蠶桑組織的基礎,與養魚生產改進會,並駕齊驅了”(7)。此外,菱湖地方上的一批熱血青年還成立了菱湖鎮建設委員會建設工作隊,推舉楊文虎為總隊長,並製定了12條章程,計劃先填築北聖宮到渤瀾橋的河道,改建青年路(8)。在上述民間團體的組織與動員下,菱湖重建所籌集到的資金與物資相當可觀,僅據《菱湖日報》記載,菱湖重建過程中民間資金與財產的投入如下表所示。


湖新村基地。《菱湖日報》1946年7月21日 沈樹桐:沈氏家族之共有產,自願不取分文,捐助作建設菱湖新村基地。

    《菱湖日報》1947年2月6日 菱湖醫院地址堪定後,“沈恒豐米行及沈柏青、陸福康、沈承祚諸先生,他們知道醫院的

    《菱湖日報》1947年1月1日地址堪定後,立刻慷慨地把祖產贈給地方,再由地方移贈於建設協會”,興建學校基地上“之住屋產主,願以全部推讓,所有宗祠家廟的遺址,已解決十分之六”。在菱湖醫院落成之前,旅滬的菱湖鄉賢沈貴三、潘渭川、費孝侯等21人,發動菱湖同鄉捐款捐物,在南柵拱宸橋北夏宅籌建了“時疫醫院”,

《菱湖日報》1946年8月1日、8月11日、10月10日、10月21日多次收到民間組織與個人捐款,第1次23.8萬元(9),第2次36.2萬元,第3次1218.9萬元(10),第3次57萬元(11)。上述三次捐款共計法幣1299.7萬元。熱心教育的社會組織與人士共計捐款法幣464.3萬元,彌補菱湖國民學校教育經費的《菱湖日報》不足。

  
 1947年1月6日、1月11日、2月1日旅滬菱湖鄉賢沈承昭,捐資3000萬元,發起籌設圖書館一所,采購各種書籍,容納其中,以嘉惠好學者。地方輿論對民間力量的動員與聚合起了推動作用。菱湖建設協會掌握了地方公共輿論,抓住了市鎮建設的話語權,通過輿論喚起地方民眾的重建熱情,培 養菱湖地方民眾的精神凝聚力。

   《菱湖日報》1946年10月21日  菱湖建設協會籌備人之一的沈開成創辦了《菱湖日報》,在輿論導向上發揮了積極作用,該報從1946年5月11日複刊到1947年6月1日宣布停刊,主要版麵用於報道菱湖建設協會的消息、進展狀況,或用於刊登菱湖早期現代化建設的規劃、討論文章等。據筆者初步統計,關於菱 湖重建消息53篇、討論文章37篇、建設規劃(含章程草案)21篇、有關菱湖重建的公益廣告、鳴謝廣告、啟事、來函照登等27篇、專訪、總結性文章2篇, 共140篇,其中1946年10月10日還專門發表了“建設特刊”。這類關於菱湖建設的文章、消息在當地及上海的菱湖人中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菱湖日報》刊登公益性的文字廣告為菱湖重建呐喊,“建設是大眾的事,決不是某一個人的事”,號召鄉人為建設捐款捐物,“公益的建築物征用了你的土地,你應當慷慨地捐  助,為兒孫造福,如因公益需要,而你反要抬高價值,陰謀阻撓,必為社會所不齒”,“要故鄉繁榮必須建設,建設菱湖是全鎮人們的責任”(12)。《菱湖日 報》還發布了一係列鼓舞精神的口號、標語,如“實踐重於理論、行動重於空談”,“建設應以菱湖全區人民的意思為意思”,“群策群力共同複興菱湖”,“紀念 祖先必須關懷故鄉”、“建設之要首重民生”,“破壞建設的就是菱湖人的公敵”(13) 等。此外,菱湖建設協會青樹基金團還於1947年7月1日、8月1日、10月20日連續編印了三期《菱湖建設特刊》,潘公展親自題寫刊名,撰寫發刊詞,免 費分發各界人士。

 

  二、菱湖建設中的兩難困境

  民間力量的動員與聚合並非一帆風順,在製定菱湖戰後建設方案與實施過程中,始終麵臨著重建與保護、公益與私利、進取與保守之間的兩難困境。早在菱湖建設協會發起籌備時期,建設協會就確定了菱湖鎮的都市化規劃,重點是街道的拓寬與功能區的相對集中。計劃中修建八條幹路,設置十大功能 區,涉及到填河造路及拆房建屋。陸功伯、沈樹桐、孫維梅、卞尚齋等鄉紳提出了反對意見,他們認為,菱湖鎮“天然是優美的水鄉,鎮內河港紛歧,鎮外盡是澤  國,其建設應因地製宜,先從整理水利入手”(14),保持菱湖水鄉特色,而“盡填鎮內河道,築成幹線馬路九條,能使鎮外人民涉足而至乎?抑可通車馬乎?” 拆屋重建,“不問願與不願,劃成八區,而強行征購之,造成強淩弱,眾暴寡,竟置國家法律於度外,試問古今中外有如此辦法乎?”所有建設“必須認定國有、公有、共有、私有四種的性質”(15)。陸功伯的信發表後,引來菱湖鎮民一片口誅筆伐聲,菱湖各界代表暨青年召開了一個大會,發表了反駁式的宣言,明確表示:“吾人不談建設則已,若欲談之,則決不能違背時代趨勢,一味以迂就現實為藉口,因陋就簡,粉飾了事,是因循而不是徹底手段,吾人今欲商業致於發達之   境,人民趨於富庶之途,與夫擠於現代市鎮模範之域,則舍此建設,別無良策,簡陋粉飾之談,殊非吾人眾意之所讚同也。”(16) 菱湖“街頭並且發現了標語和漫畫”,“都很憤慨地說姓陸的是菱湖的罪人”(17)。其實,在菱湖鎮重建規劃上形成的兩派不同意見,並非簡單地讚成與反對,陸功伯等人並非一味地阻止建設,而是提出了重建與保護之間的協調問題,似乎很難說他們的言行就是“一味迂就現實”。 但是,在這一問題的背後,隱藏著更為深沉的價值衝突,即商業利益與道德、或公益與私利之間的衝突。作為民族資本家的章榮初,從學徒起家,在競爭激烈的十裏洋場上馳騁風雲,致富巨萬,深諳如何投資獲利的竅門。但在投資建設家鄉時,他一再表明,菱湖重建以公益為主,“一切財產,除工廠任何人可以投資外,榮初私人之支出,永遠不作私有,亦決不為遺留子孫之想”,即便是“商店住宅,雖屬私有,但其性質係由榮初出資建造及購買土地,待造成以後,如數捐助作為地方公益事業之基金,如供給學校、醫院之經常費,即以該項基金所收入而維持之”(18)。他也曾當麵對菱湖父老鄉親表示:“我們所進行的工作,隻求對地方有利益,完全是本著同胞和同鄉的立場,善盡我們對國家對家鄉應當盡的一份責任罷了。”(19)


  可見,章榮初參與戰後菱湖重建不僅寄托著他濃濃的鄉情,也體現了他勇於承擔地方“公益”的責任。輿論也希望章榮初建設菱湖的舉動是“‘斥私資、謀公益’的義舉”(20),所以“不希望發了國難財、接收財、勝利財的人們,再來參加發這一批建設財,把持建設,壟斷建設,以圖自肥的份子出現在建設的陣容裏”(21)。其實輿論既是一種希望,也是一種告誡。但是,以陸功伯為代表的鄉紳勢力並不相信這樣一位深諳謀利之道的章榮初會完全放棄私人利益,對他始終抱著 懷疑的態度。早在青樹基金團成立之始,就有人攻擊章氏的財富為不義之財,沈祖怡曾說“榮初先生之作風,有令人大惑不解者”,並且“深悔未能如榮初先生置身  淪陷區而能擴展其財富”(22),字裏行間充滿譏諷。在他們看來青樹基金團就是“私”的同義語:“以為建設協會是公的,基金團是私的,以致引起了極大的誤 會,於是征購土地馬上生了問題,建設竟也因此而呈停頓狀態。”(23)如建造炭酸鈣廠所需地基的業主們就表示:如果“該鈣廠確屬地方福利事業,則產價均肯讓步,如係私人企業性質,非惟不肯任章君擅自一麵估價每畝15萬元收 買,即高價亦不允售給,以維護應有之產權”(24)。因此,他們認為:“建設工作宜分義利二字,如榮初先生為發展私人企業計,開工廠以救濟失業,設商店以振興市麵,鎮人雖不能直接受其利,而間接蒙其賜者,實非淺鮮,鎮人鹹極讚成。如果舍己從人,設立學校,以開民智,成立醫院,以惠群黎,理宜將其辦法公布通衢,呈請省縣政府核準,以定百年永久之福利,同此顱圓趾方,好義誰敢後人。”(25)

其實,在“義”字的背後,陸功伯為代表的鄉紳勢力站在既得利益的基礎上,考慮的也是個人私利,即在征購土地過程中如何確保屋主、地主的利益。章榮初征購土地的建議價是法幣15萬元一畝,這個出價是否與當時菱湖土地的市場價相符合呢?陸功伯認為,“一畝地產,可建造二十幢房屋,假使由租主出而建造,其造費約以五年為期,期滿則房屋盡歸產權人所有,其一幢租價,亦須五鬥米一月,則全年可得租米一百念石,以五萬元一石計算,其租息已達六百萬元,則產價當在千萬元以上,偏僻地方,亦須百萬元左右。”按照陸的計算,如果按市場價買賣,章榮初的出價遠遠低於市場價。因此,要求劃分公私界限,“若不劃清公私界限,誰肯以金錢虛擲耶”(26)!建設項目“若為私有,榮初先生既以資力為建設基本條件,似可出諸買賣方式,與地方人士商酌辦理”(27)。而在章榮初看來,拆屋重建完全是為了菱湖鎮民的福利,既是福利事業,當然不能按市場方式運行,所以,他咬定15萬元一畝的地價,“在每項土地購買完成後開始動工,若土地不能解決,永作懸案”(28)。

  平心而論,章榮初投資戰後菱湖的重建的確是出於回報桑梓、服務社會的良好願望,創辦一些營利性的企業也是補充建設基金之不足,實現“以建設完成建設”的目標,他計劃分別提取炭酸鈣廠和繅絲廠利潤的40%作為青樹基金團的經費,就是其良好願望的最好注腳。因此,即使購買土地的價格低於市場價,也理應獲得道德上的同情。而陸功伯等鄉紳勢力主張市鎮建設事業應在尊重私有產權的基礎上進行,也無可厚非,因為“人民居住自由,及產權保護載之法律”,建設協會“欲以省縣政府一紙備案公文任意執行,不特觸犯法令,且法律規定,行政效力不能束縛法律。……即總理遺教,自治方案,於訂地價一條,由人民自行報價,政府收購,在事先,亦必須人民自行報價,而不予強製”(29)。這樣搬出以對自己有利的“總理遺教”作為抬高地價的籌碼,強調自行報價,並不合時宜。最終,章榮初不得不調整市鎮都市化建設方案,轉而從鄉村建設開始,從發展農業生產開始,為生產發展教育,以教育促進生產,形成市鎮與周圍鄉村的一體化建設、農工商的全麵發展,同時,在現代化建設中,注意保持菱湖水鄉特色。可見,如何在道德與商業之間尋求平衡、在公益與私利之間兼而顧之,是真正擺脫菱湖戰後重建困境的關鍵所在。

  如果說以陸功伯為首的鄉紳在維護既得利益時以“公義”、“產權”相標榜,已經使得章榮初等主張都市化建設的人士無可奈何的話,那麽,在實施鄉村重建時蠶農的保守性幾乎使得改良種的推廣事業前功盡棄。1946年冬,章榮初費盡心力購買二萬五千張改良蠶種,催青後免費分發與蠶農飼養,不料卻遭到了拒絕,事後想起當初的困難情景,章榮初還心有餘悸,他說:

  那些蠶種運到菱湖摧青完畢分發到鄉裏去的時候,竟發生了意外的困難,許多蠶戶因為這些新的牌子過去沒有養過,在他們的頭腦當中隻有所謂‘老虎牌’才是靠得住的,所以他們對我們苦心孤詣設法買來的蠶種,竟不加考慮地拒絕接受。那時榮初在上海接到電報感到非常惶恐,因為這是有關十多萬農友一年生計的一椿大事,萬一發生什麽意外,叫我怎樣對得起我們菱湖的農友?(30)

  菱湖鄉村重建中也麵臨著村民“風水”觀念的阻礙。菱湖建設協會理事王洗曾親眼目睹某村修橋受阻一事,該村一座木橋:

  橋椿已腐朽不堪,橋麵更非常危險,經過當地人士的奔走設法,獲得了熱心地方建設者的資助,來重建那座木橋,誰知在動工之後,當地若幹人士請了堪輿者來察看風水的結果,認為目前不能打椿,必須待到今年臘月——舊曆年底——才可以打,否則據說‘要妨礙全村人口的安全’,經過堪輿者這一番話,那橋椿隻得原封不動地讓它存留著。(31)

  這兩個突出的事例足以說明菱湖重建過程中進取與保守的兩難困境,章榮初免費分發已經催青的改良蠶種的舉動,是為了改革菱湖農村副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完全是出於企業家的進取精神,但在農民的保守性麵前,章榮初遭遇到了始料未及的阻力,如果不是地方官員出麵勸導,其結果或許如那些熱心地方建設的人士修橋時所遭遇到“風水”觀的阻礙一樣,也隻能望洋興歎了。



  三、政府與民間的互動

  在菱湖民間力量的動員與聚合過程中,菱湖建設協會等民間團體有效地運用了政府權威,政府則給予了必要的支持,形成了民間主導、政府呼應的運行模式。民間主導的特點主要由民間團體負責重建規劃的製定、建設資金的籌措及重建的具體實施,菱湖建設協會吸引了旅居滬上的菱湖籍官、紳、商、學界人士,將民資、民智等民間力量動員並聚合到菱湖重建工作中。政府呼應則體現在官方人士出麵領銜民間組織、地方大員及時視察菱湖、當地政府積極配合重建等。

民間主導不僅符合戰後國家財政極度短缺的現實,也是近代農村市鎮建設的一種有效方式。如果說上海、漢口等大城市的現代化建設尚需政府主導的話,那麽農村市鎮建設則應放手讓民間主導,充分發揮民間的積極性、創造性。因為市鎮建設的根本還是農村經濟建設,隻有農村經濟發展了,市鎮才能繁榮,建設才有保障。菱湖人充分認識到了這一點,“一墟一鎮要等待政府來辦,人力、物力、時間,事實上所不可能的”(32)。菱湖建設協會精神領袖潘公展曾在該協會成立大會上明確指出:“戰後要複興,不能完全希望中央或省府用到這小小的地方來,因為國家還有很重要的工作,因此,我們更覺得小地方應以自力更生的精神,先行建設起來。”(33) 正是在這種共識之下,從事菱湖市鎮建設的民間團體不僅組織起來了,而且在民間力量的動員與聚合過程中,唱響了菱湖重建的主旋律。

但是,民間主導並不意味著政府無所作為。譬如在菱湖建設協會成立時,就有人認為該團體完全是為了一己的私利,要求厘清公私界限,對民間力量充滿了不信任,希望利用國家的權威推進建設工作,“似應先明白該項建設為榮初先生將來捐歸公有?抑為私有之慈善事業?……若為公有,則榮初先生似應將創辦基本要素如基金之呈獻,預算決算之方案,建築之設施,落成後之保管等,呈報政府核示”(34)。因此,在地方建設中,國家與社會的適度互動有助於建設過程的順利展開。具體而言,政府對菱湖重建的呼應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由菱湖籍的國民黨大老,時任國民黨中委、上海參議會議長的潘公展出任菱湖建設協會的理事長,成為協會的精神領袖。如此一位民國重量級人物掛名一個鄉鎮建設協會的領袖,在菱湖民間乃到全國都具有精神向標的價值,使民間力量的動員與聚合具有了更強的凝聚力。在菱湖建設協會遇到困難的時候,潘公展以理事長的名義猛烈抨擊了少數人的破壞言行,他說:

  少數人卻隻知為個人打算,為私欲著想,他們憑著一時的意氣,不擇手段地破壞協會的工作,甚至底毀章先生的名譽。這種行為對於章先生可以說無損毫末,反而表現出這些人道德的破產,人格的墮落。

  潘還表示“萬一再有人破壞會章詆毀會譽,協會全體同人決不坐視,一定要予以相當的製裁”(35),這番表態對建設者無疑是一種鼓勵,對破壞者則是一種震懾。

  其次,在菱湖建設過程中,浙江省政府官員親臨視察,在一定程度上對菱湖重建產生了鼓舞作用。早在菱湖建設協會成立之時,時任浙江省政府主席的沈鴻烈就曾表示:“如能推動全力創辦菱湖建設,省府方麵當求之不得,其必全力扶助”(36)。在菱湖重建的關鍵時刻,沈鴻烈於1947年6月26日親臨菱湖,他先後參觀了菱湖化學廠、青樹中小學、菱湖臨時醫院,充分肯定了章榮初參與菱湖重建的熱情與成就,“章先生是一位企業家,他有遠大的眼光,和縝密的計劃,他不但要徹底改革農業生產,而且更要求得農業的科學化和工業化。所以他要辦工廠利用就地的原料,安插當地的勞力,以機械來擴大生產,解決更大多數人的生活,這計劃完全正確,完全切合客觀環境的要求”,再次表明了“政府決竭全力協助去除障礙”的態度,並支持浙江省二區專員於樹巒對少數阻礙分子所采取的強製措施,“少數搗亂份子煽動破壞陰謀,於專員下令逮捕交法院懲辦,這措置很得當,以後萬一再有這種情事發生,本人也一定要嚴予懲處”(37)。這次視察及談話對菱湖重建產生了正麵的推動作用。

  第三,在菱湖重建過程中,官方人士及時出麵化解了民間力量所遭遇到的一些阻力。如前所述,在市鎮建設理念與規劃上,以章榮初為代表的進取力量與以陸功伯為代表的鄉紳勢力相持不下,觀點頗為衝突,章榮初與菱湖建設協會主張按現代化標準重建菱湖,但是以陸功伯等人極力反對,兩派僵持不下,使菱湖建設麵臨著極大阻力,甚至一度造成菱湖建設協會暫停工作。這時,民間力量需要政府權威在菱湖重建的進程中給予必要的支持,“建設菱湖,應盡量利用當地人力、財力、物力,配合地方政治力量,複興地方經濟”(38)。浙江省民政廳廳長阮毅成曾公開表示:“菱湖建設,便是國家建設,所以反對菱湖建設,便是反對國家建設,破壞菱湖建設,便是破壞民主,破壞地方。”(39) 浙江省二區專員於樹巒曾親筆致函沈樹桐等鄉紳,希望在涉及建設基地出讓方麵“格外通融,完成善舉”(40)。在諸如土地征購等問題上,如果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僅靠民間力量,寸步難行。如醫院、學校建築用地,因產主阻撓,最後章榮初不得不請政府出麵,“賜予有效之協助,先行派員來菱插牌,再辦征購手續,以利進行”,吳興縣政府發布公告,令菱湖區署“先就該區劃定地段,予以牌示,暫停其他建築,候令收購”(41)。在給蠶農免費發放改良蠶種遭到拒絕時,“王區長、丁區長、倪主任、張主任等到處奔走解釋,總算沒有發生什麽大問題。”在遭遇上述困難時,如果沒有官方的支持,其後果不堪設想。截至新中國成立,菱湖戰後重建雖未完成預期的目標,但也取得了相當的成績。當時參觀過菱湖建設的政府官員與社會各界人士均對此予以肯定。浙江省政府主席沈鴻烈曾如此描述他的菱湖之行:“這次到吳興來視察,最使我感到安慰的就是菱湖建設的成績。這建設工作不僅在吳興、在浙江可以說是獨一無二,就以全國來說,也可以說是非常難得的奇跡。”(42) 此外,一些社會賢達與知名人士如導淮委員會工程師、水利專家關衡青、中華書局總編輯舒新城、金陵大學農經係教授兼中國農業推廣服務社社長應廉耕、同濟大學土木係教授李華儀、蠶桑專家費達生等都對菱湖建設給予了充分的肯定(43)。這些成績的取得,不僅取決於戰後資金、技術、人才與先進觀念的回鄉,而且還在於其貫穿始終的民間主導、政府呼應模式的成功運作。菱湖建設協會對民間力量的動員與聚合產生了關鍵性的組織作用,在重建過程麵臨著開發與保護、進取與保守、公益與私利的兩難困境時,一方麵,衝突雙方相互妥協,不斷修正重建規劃,另一方麵,政府發揮了勸導、協調、幹預功能,使重建工作能夠擺脫困境,在曲折中向前發展。戰後菱湖重建不僅展示了民間社會之間的衝突與調適,而且也顯示了政府與社會的良性互動。


  注釋:

  (1)彭南生:《江南市鎮早期現代化建設的一次嚐試》,載章開沅、嚴昌洪主編:《近代史學刊》第二輯,〔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

  (2)(4)(5)王雪峰:《菱湖建設工作的後顧與前瞻》,《菱湖日報》1947年1月1日。

  (3)李惠民:《章榮初的創業之路》,湖州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湖州文史》第8輯,第36頁。

  (6)《魚業改進會會員大會,潘公展致訓詞》,《菱湖日報》1947年4月21日。

  (7)《理想中的計劃實現》,《菱湖日報》1947年5月21日。

(8)《建設先鋒——青年們開始建築青年路》,《菱湖日報》1946年5月11日。

  (9)《菱湖臨時救濟時疫醫院捐款鳴謝(第一號)》,《菱湖日報》1946年8月11日。

  (10)《菱湖臨時救濟時疫醫院經募捐款》,《菱湖日報》1946年10月10日。

  (11)《菱湖臨時救濟時疫醫院捐款鳴謝(第三號)》,《菱湖日報》1946年10月21日。

  (12)《菱湖日報》1946年3月11日、1947年1月6日。

  (13)《菱湖日報》1946年10月10日。

 (14)《功伯致公展先生函》,《菱湖日報》1946年5月11日。

  (15)《功伯等致章榮初先生函》,《菱湖日報》1946年5月11日。

  (16)《陸功伯先生的信公開後菱湖人發表宣言》,《菱湖日報》1946年5月21日。

  (17)《當心假借民意》,《菱湖日報》1946年6月1日。

  (18)《章榮初先生複行周功伯等函》,《菱湖日報》1946年5月11日。

  (19)(30)章榮初:《春蠶成績的檢討——六月八日在春蠶成績展覽會給獎典禮上講》,《菱湖建設特刊》第一期,1947年7月1日。

  (20)(21)(23)陸靖:《獻給建設協會》,《菱湖日報》1946年10月10日。

  (22)(24)(27)(34)《沈祖怡先生複函》,《菱湖日報》1946年7月21日。

  (25)(26)《潘公展、陸功伯先生為商榷建設來往函件》,《菱湖日報》1946年8月21日。

  (28)《章榮初啟事》,《菱湖日報》1946年7月21日。按照當時菱湖米價衡量其購買力(白粳米每石43000元)來看,15萬法幣可以購買3.49石粳米。

  (29)《複章榮初先生函》,《菱湖日報》1946年5月11日。

  (31)王洗:《對迷信宣戰》,《菱湖建設特刊》第三期,1947年10月20日。

  (32)沈開成:《我的菱湖建設計劃(三)》,《菱湖日報》1946年6月1日。

  (33)《菱湖建設協會在滬成立》,《菱湖日報》1946年10月21日。

  (35)《菱湖建設特刊》第二期,1947年8月1日。

  (36)《潘公展氏報告詞》,《菱湖日報》1946年10月21日。

  (37)(42)《沈主席嘉勉菱湖建設》,《菱湖建設特刊》第二期,1947年8月1日。

  (38)王家程:《我對於建設菱湖的管見》,《菱湖日報》1946年8月1日。

  (39)《省方大批官員來菱視察菱湖建設》,《菱湖日報》1946年6月11日。

  (40)《於專員函沈樹桐等商學校醫院基地等問題促及早解決俾便完工》,《菱湖日報》1946年6月21日。

  (41)《菱湖日報》1946年9月21日。

  (43)《菱湖日報》1946年6月11日、7月11日,並參看李惠民:《章榮初的創業之路》,《湖州文史》第8輯。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