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這個坑的時候我想到了三種房地產開發模式。
第一種是新建房屋。就是去買空地,然後在政府那兒獲得規劃許可證,把大的土地劃分成若幹個小塊,然後再申請立項、方案審批、施工圖審批,然後再開始招標搞施工。這樣的業務模式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比較難,周期長、資金多、流程複雜,風險不可控。對新手是不可取的。
第二種是改建擴建房屋。就是去買一個舊房子,然後在政府那兒獲得加改擴建的許可證,通過快速施工再銷售出去。這樣的業務流程已經比第一種大大簡化,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可操作性大大提高了。但是這樣的流程也還是比較慢,雖然不用進行土地分割,建設周期也要六個月以上。對於老百姓來說可取的程度大概是在70%左右吧。
第三種是重新裝修轉賣Flipping。買一個舊房子,也未必去政府審批了,就是修舊如新。這樣的方式操作的快的話一至兩個月就可以重新上市。很多人都推崇這種方法,以為這種方法是快速致富的一個好渠道。殊不知這不僅僅不是一個好方法,甚至有可能會是一個陷阱。其主要原因是操作者必須要有豐富的經驗、強有力的執行力度、敏感的市場嗅覺、對工人和材料要有精準把握。這幾個環節缺一不可。重新裝修有一個上市的期限,如果錯過時間節點就可能造成滯銷,從而嚴重壓縮流動資金,這個業務越轉越轉不動,也就被困死了。
上述三種方法都是市場上很常見的開發策略,也都行之有效。但為什麽在這樣的業務流程中真正獲益的人不多呢?
主要是因為這三種開發模式都已經行之有年,基本上回歸了平均利潤率。即使是一個成熟的開發商,在一個成熟的社區進行上述操作,大概率他也隻是獲得了一個溫飽的回報。如果他是直接作業人員,也不過是賺到了自己的工資。對於一個初出茅廬的心思新人,他不能奢望在這樣的業務流程裏麵獲得超過平均值的效應。
因此,我們要在美國做地產開發,一定要注意上述三種開發模式的弊端。哪個業務流程都可取,需要注意的是針對自身條件要有可行性。
在這裏我還是要說:賣大米和賣LV包,哪個賺錢?我來選的話還是賣大米。畢竟大米是天天吃,吃完就變成排泄物。哪怕每斤賺幾分錢,架不住天天都能消耗掉。而LV包為啥賣的貴?因為它不容易壞,也不舍得用啊,那要不貴點兒,商家豈不是要喝西北風?
因此我們要做到地產開發,一定要有一定的規模,而且最好是有一定的現金流水。我們要養下金蛋的雞,而不是賣下金蛋的雞。就拿萬科和萬達來說,萬科就是一直在賣雞,不停地把優質資產生產出來然後賣掉。而萬達就是一直在賣雞蛋,大部分物業不賣隻租,時至今日王健林成了首富,而王石成了下崗工人,豈不令人唏噓。
我們要搞的房地產開發模式,一定不能跟上述三種一模一樣。如果你不能創新,我勸你最好不要趟這個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