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蹤

本人有殘疾,退休後回憶一生平凡,記下來以打發無聊,並望與網友共享。
正文

遺囑

(2018-11-22 17:29:18) 下一個

棘被昆明理工大學邀請講學,順道提前回來探親,隻能在家呆四天。她在西昌的好朋友不但晚上接機,還專門請了三天假開車陪她來會理。因為她九年沒有踏足家鄉,親友們都排隊宴請,隻在家裏吃了一頓中餐,嚐她媽蒸的資中冬菜燒白。前些天會理陰雨綿綿,她們抵家那天才有點昏昏太陽。第二天一早她打電話來(家裏住不下,她倆住酒店),說今天天氣不錯,打算去上墳。我說那我陪你去。她說不消了,朋友找得到。我說不一定,山上一年一個樣。回答那我們一會兒開車來接你。

我揀了些水果、零食、白酒作祭品,又上街買香、燭。我們家從來不燒紙錢,認為那是欺哄老祖人,明明是草紙,卻要冒充人民幣。倘若陰間的錢真是這樣容易造出來,那倒沒有貧富差距,何必要人燒給指定的鬼?燒後的一縷清煙又如何到得了那鬼的手裏?

車子開到山腳,四顧無人,我要棘的朋友留下來守車,便帶著她跨上小路。走出一、二十米,才發覺泥土稀滑,後悔沒有帶我的長傘作杵路棍。兩旁的莊家地裏包穀杆倒有一人多高,但那怎能承得下一個人的體重?正無可奈何,棘突然看見一塊果園裏的矮樹下有支撐枝條防倒伏的竹杆,一米多長,作拐棍毫無問題,趕緊取了一根來給我。再搜尋,她也拉出一根。往上走,莊稼沒了,全是墳塚,逼窄的小路其實是下雨衝出的水溝。頂多兩個半天沒雨,溝底全是稀泥,要找溝壁的草叢放腳,否則警防狗吃屎。好不容易爬到約略是安葬父親的部位。原先這墳就在路邊,眼前卻是座高大且鑲著瓷磚的新墳。墳那麵是齊人高的茅草。父親的墳竟然不見了。再端祥山勢和臨近的森林,應該是這裏呀!繞過新墳,扒開茅草,原來是多走了幾步。父親的墳還在新墳的左下角。

將墳前的雜草拔去一些,短小的拜台打掃幹淨,憑著臘燭的光焰把香點燃,放祭品,倒好酒。棘把香遍插墳的周圍。禮畢。上坡拐往林中。二孃的墳本應在父親墳的右上方,通過一條小徑,約20餘米處。路的左邊一溜墳塋,都是後來相繼築立,一座比一座氣派。右邊則為深坎。此時墳前的茅草都長成一樣深,看不出路。我叮囑棘一定要踩穩了才放腳,否則踩滑,滾到哪裏都說不定。走了幾分鍾還沒見二孃的墓碑。棘說不會有這麽遠呀!我也情知不對,可能走低了,順著坡爬到另一個平台,再往回越過幾座墳才找到。

棘用手機將二姑婆和阿公的墳墓均定好位。並將路口的方位照像收藏。意在今後沒有我她也找得到。但我不相信她能如願以償。我年年來過的今次都費了此等周折,她幾年十年來一次,變化又會多大?下山更傷腦筋。我一手拄竿,一手抓住溝壁長出的茅草,這隻腳踩穩了才放另一隻,倒還沒有坐下去。棘提著裝酒瓶、酒杯的籃子,兩手不空,幾次滑呈坐墩肉,褲腿、褲腳全是泥。我對她說,立墳隻會給後人帶來麻煩。你立了不顧吧,別人以為這家人沒後。上墳的目的也就是昭示這墳塋的守護者還在,不可輕易毀壞。對逝去的親人又有何意義?像太公和阿婆,墳的影子都沒了,但他們的音容笑貌經常浮現在我的潛意識裏,這不更好麽?

她這次回來,我向她慎重交待的第一件事就是翻開她媽1983年參加“會理縣教育工作先代會”獲得的獎品—精裝筆記本的扉頁,上麵有我親筆寫就:

棘:

假若我因病無法表達時,你一定不要讓醫生搶救!絕不能插管、鼻飼之類,讓我尊嚴地離去是最大的孝順!

      切記!切記!

                                   父(簽字)2018.10.11

                                   母(簽字)2018.10.11

次頁:

                      遺   囑

我倆死後切莫留骨灰。撒在哪裏都成。

                                   (父簽字)2017.9.16

                                   (母簽字)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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