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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的家 (三)我的父親(5)

(2025-03-22 09:45:18) 下一個

                                                              (三)  我的父親(5)

         我從小就和兩個姐姐跟隨著母親,還有兩個年邁的祖父母一起呆在老家啟東。父親24歲去了上海謀生,大哥哥15歲時也隨著父親去了上海。父親每逢學校的寒暑假總會回來,可是大哥去了上海一直在三個舅舅那裏混沒有回來過。我們的家即使到了逢年過節時也顯得比鄰居家冷清許多。

         我和姐姐特別羨慕鄰居家經常有親戚來往,他們家經常有叔叔或伯伯還或者阿姨夫等領著一家人來走親戚。此時,我們就常常去鄰居家看熱鬧,時間久了,他們的親戚也認識了我們。他們也經常一家人都穿著新衣服漂漂亮亮的出去做人客(走親戚的意思),一年到頭總有那麽幾次來來往往的走親戚。

         而我們家從來沒有人來,也沒有地方可去。偶然外婆來看望我們,這是我們最開心的日子,可是外婆總是好像例行公事似的呆個兩三天就走了,使我們心裏一下子感到很失落。土地改革後,外婆家被評為地主而掃地出門都去了上海,我們家再也沒有人來了。

         我們在感到冷清的時候,不禁要問母親,人家都有親戚來往,難道我們家除了外婆家外就沒有親戚了嗎?母親告訴我們,我們家族裏也有許多的親戚,但因為家族裏的一些恩恩怨怨都老死不相往來。你們的父親不想讓你們知道這些恩恩怨怨,以影響家族後人之間的團結。

         原來,由於我曾祖父的遺產糾紛,導致家族裏的人都與我家老死不相往來。我的祖父雖然贏得了遺產糾紛的官司,繼承了我曾祖父的全部家業,可是他失去了家族裏的所有的人,也感到十分的孤獨。而且我家的人丁原來就不多,祖父原本就是個獨生子,後來他也隻生了我父親這麽個兒子,我的一個姑姑還是祖母從她娘家的親戚那裏領養過來的。父親長大並知道了家族裏的許多的恩恩怨怨以後,覺得人的一生裏,金錢、家產都不是最重要的,親情和友情才是最重要的。特別在那個家族社會裏,家族的團結尤為重要。所以我父親一直在默默的不計前嫌的修補著前輩們所造成的家族裏的裂痕。

         在我五六歲的時候,我家宅基上突然搬來了我父親的遠房堂弟一家(我祖父堂兄弟的後代)。正是父親知道了他家房屋被台風所摧毀,正處在危難之時,便托人捎信給他們(因我父親正在上海工作)讓他們搬到我家東頭的一間屋子裏去住,使他們一家感動不已。兩個姐姐和我感到非常高興,因為我們宅上人多了,熱鬧了。

         我的母親要我們分別叫他們小伯和小媽。小伯是個瞎子,是個算命先生,家裏還有一個領著小伯外出算命的大男孩,叫順財。小伯沒有孩子,他們待順財如同自己的親生兒子一般。一家三口,憑著小伯的算命生意,一家的生活倒還可以,但如同一條小船一般,經受不起任何的風浪。

         時間久了,小伯成了一位遠近聞名的算命先生。晴好的天氣,他們常常外出算命,每次回來,順財總是大袋小袋的背著各種糧食回來。當時農村貨幣比較少,常常以糧食作為交換貨幣來使用。刮風下雨天一般不外出,但也有家附近的人為子女的婚姻來請他算命、排八字,小日子倒漸漸的好了起來。

         可是在一個夏天外出算命時,小伯突然昏倒在路上(中暑),順財畢竟還是個孩子,驚嚇的不知所措,延誤了搶救時間,結果慘死在路上,享年才四十多歲。從此,小伯一家生活無著,小媽媽不得已改嫁共和鎮豆腐店姓吳的老板,不久,為他生了個女兒,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但她一直牽掛著順財,好在順財離開她的時候,已經成人,憑著他的勤快、忠厚老實,溫飽問題應該是不成問題的,日久後也就漸漸的淡忘了他。

         其實,小伯還有一個親哥哥叫李士榮,他是個竹器匠,當時老家農村的許多農用工具、生活用品,都是用竹子手工編製而成的。他當時算是個能工巧匠,又有經營頭腦,後來成為家族裏最富有的一家。在他不惑之年,在啟東縣向陽村開了一家石灰竹器行,幾乎成了鎮上的首富。可是他從來沒有來看望過他自己的親弟弟,甚至聽到他親弟弟的噩耗以後也沒有來,顯示了他們親兄弟之間的人情淡薄,與我家更是老死不相往來了。

         可是我在上海兩江中小學讀小學一年級的時候,突然有一個歪著頭的鄉下人模樣的中年男子領著一個比我大幾歲的大男孩來上海找我父親,父親熱情地接待了他們,父親要我叫他大伯,叫那孩子哥哥。

         後來知道,他就是大伯李士榮,事先他來信告訴我父親,老家教育事業比較落後,想讓學習一貫優異的小兒子來上海讀中學。父親二話沒說,立即回信給他們,一口答應他們來了上海讀書,於是他們就來了。

         那個大男孩叫李剛,畢竟還是個孩子,他的生活起居都要我父親照顧,還要照顧我,當時我父親確實很辛苦,可是他還是裝的滿不在乎的樣子。就讓李剛在他任職的私立兩江中小學裏讀初中。從此,大伯與我家開始熱絡起來,親如兄弟。那時,大伯經常來上海看望兒子,同時請我父親去大舞台或共舞台觀看京劇,給我們買好吃的東西。

         後來我在上海讀完小學二年級的時候,父親讓我在一個德國醫生那裏治愈了我的哮喘病以後,我已經成了一個頑童。經常與幾個貪玩的同學在隔壁公共體育場(後來更名為滬南體育場)踢小洋皮球,幾乎每天都玩的滿頭大汗,顯然身上的衣服都弄的很髒,衣服和鞋子損壞率極高。父親要照顧我又要照顧我堂兄,又要工作確實不堪重負。隻能讓我母親把我又領回了老家,讓我在家附近的育才初級小學讀書,以減輕父親的負擔。

         有一個夏天,我家突然來了個身穿旗袍的時尚少婦,操著一口上海話來我家。她叫我母親為媽媽,母親讓我們叫她秀珠姐姐。母親燒了很多菜來招待她,這是我和兩個姐姐第一次見到她。她走後,我們急著問母親她是何人?母親告訴我們才知道,原來她也是我們家族裏的後人。她的父親是個有文化的人,後來在上海的一家洋行裏任賬房先生,俸祿優厚,生活富裕。雖然他們知道我父親在上海,但他們始終沒有去看過我的父親。父親知道他們來了上海,曾試圖去看望他們,後來知悉她父親在上海混的很好,而我父親與他相比顯得很卑微,又有以前的隔閡,唯恐見麵時出現很尷尬的局麵,因此而卻步。

         可是她的父親後來不知道什麽時候染上了毒品,並到了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結果流落街頭。一次被我父親在街頭發現時,他已經皮包骨頭,幾乎認不出來。還是他先看到我父親,發著嘶啞的聲音,喊著我父親的名字,才認出他來。父親忙問他,他的妻子和三個孩子的下落,然後設法救他。他奄奄一息的告訴我父親,他的妻子不久前去世,知道自己也在世不日,拒絕救助。但他懇求我父親幫助他照顧、安排好他的三個孩子。畢竟是一個家族裏的弟兄,看到這番情景,我父親不由得流下淚來,點頭滿口答應了他的懇求,他才慢慢的閉上眼睛,客死在他鄉的街頭。

         父親處理了他的喪事以後,通過與一些朋友的聯係和介紹,對堂兄弟的三個孩子作了這樣的安排:大女兒李秀珠已經到了當婚的年齡,把她嫁給了父親朋友的弟弟啟華,他一直在上海做洋傘生意,算是當時上海灘的小生意。雖然可以衣食無憂,但上海灘上一般的女人還看不上眼這種生意,所以他已經三十出頭了還是個光棍。父親對他知根知底,他是個忠厚老實之人,通過他哥哥的介紹將秀珠嫁給了他。他見秀珠年輕貌美,疼愛有加,過著還算美滿的生活。然而,這畢竟是個小生意,且這種生意誰都會做,於是做的人多了,競爭激烈,使他做不下去了。他又沒有其他的技能,隻能回啟東的老家—家。曹家在老家畢竟還有一畝三分地,憑著他的勤勞,生活是不成問題的。曹家離我家隻有一華裏之遙,秀珠姐一回到老家,便想起了我家—她的伯伯媽媽的家,總有自己家的感覺,想著就來了。

         父親又親自把他的堂兄弟的二女兒秀珍和小兒子毛毛帶到老家啟東,秀珍剛年過十六,但當時在老家一般年過十五結婚的也比比皆是,於是經人介紹嫁給了一個年長一些的國家公務人員(稅務局)。因她年輕貌美,又溫柔,深受他的寵愛,過著很美滿的生活。毛毛還小,父親有點舍不得讓人家收養,想自己收養,可是遭到了我母親的反對。但並不是我母親缺乏憐憫之心,隻是我當時還小;兩個女兒還未成人;祖父母已年邁需要照顧;田地還要耕種;而父親又一直在上海。增加一個孩子的照顧,做母親的確實不堪重負。父親還是體諒到了母親的苦處,托人介紹在距我家有幾華裏之遙的曹家鎮附近,物色了一家比較殷實而又開通的人家—薛家。將毛毛送去的那天,再三要他們善待毛毛。薛家夫婦因沒有孩子,非常疼愛毛毛,如同親生一般。他們馬上送他去學堂讀書,毛毛果然聰明、懂事,讀書成績優秀,更獲得養父母的喜愛。

         可是,孩子畢竟已到了會記事的年齡,總是忘不了自己的姓氏,總是把我家當成自己的家,想著自己家的人。所以,每逢禮拜天和寒暑假總是喜歡來我家玩。我母親雖然拒絕收養他,但在她的意識裏,總認為他是李家的後代,又出於他的憐憫之心,他每次來,我母親總是燒許多孩子們喜歡吃的菜,毛毛也很機靈,總在我母親麵前媽媽,媽媽的叫。讓我母親高興。

         他比我大好幾歲,喜歡與我的兩個姐姐玩,他幾乎每個禮拜天都來。當時也沒有什麽可代步的工具,隻有靠他自己的兩條腿。一個十來歲的孩子,一天來回要走十餘華裏的路,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他的養父母也總是對他不放心,但讓毛毛試著走過幾次後放心了。他也似乎習慣了。

         平心而論,薛家兩老思想算是比較開通,並沒有對毛毛管的很嚴。主要毛毛這孩子也比較乖巧,首先讀書讀的不錯,其次他從來不說謊,譬如想要來我家玩,也都是征得他們的同意後再來的,並按說好的時間回去。反正已經是十多歲的孩子了,自己走來走去的也從來沒有出過什麽差錯。再說他們也知道,我們都待他很好,他們還有什麽不放心的?

         他小學畢業以後,在我們農村他可算是個小夥子了。意味著可以邁出獨立生活的第一步,他又畢竟在上海呆過,盡管當時他還小,但上海的繁華景象早已根深蒂固的銘刻在他的腦幕了,覺得整天與土地打交道並不是他的願望。況且,他認為自己最親的親人—我的父親也在上海,隻有他能給自己最大的安全感。於是他與自己的養父母商量,準備去上海謀生。養父母確實是個開通又明白的人,知道孩子已經長大成人,強迫他留在身邊還不如隨著他的意,況且,他的伯伯、堂兄弟及其許多親戚都在上海,還有什麽不放心的?於是,為他準備盤纏和衣物用品,讓他去了上海。

         毛毛乘的小火輪靠上上海十六鋪碼頭時,我父親已經等在那裏,兩人見了麵,父親對著毛毛渾身上下看了個遍,含著淚花喃喃的說:“長大了,也長高了!”可是他還沒有到工作的年齡,就與我小舅舅商量,先讓他在小舅舅家裏打個雜。

         當時,我小舅舅是上海隆盛鋸板廠老板,家住在上海南市區蓬萊路萬象新村的一幢三層樓洋房裏。家裏已經有四五個孩子,家裏雖然有兩個女傭,但家裏雜七雜八的事比較多,所以,增加一個打打雜的人,也正需要。毛毛是個很機靈的孩子,也很勤快,與外婆和舅媽的關係相處的非常好,深得她們的喜歡。到了後來,順理成章的進入了上海隆盛鋸板廠工作。給自己取了個李春林的名。雖然他沒有用薛家的姓,但在上海結婚生子後,依然經常回老家看望他的養父母,在鄉下也接受他們給他取的薛家的名字,很讓養父母感到欣慰,算是沒有白白的疼過他。但這些都是在毛毛臨走前,我父親對他叮囑的,幸好毛毛很聽從我父親的話,始終沒有使薛家養父母失望,傷過他們的心。

         我們家族裏的許多恩恩怨怨,在我父親一輩子的默默修補下,除了其他一些我父親尋找不到的家族後代外,其他的家族後代都和好了,親如兄弟姐妹相互一直保持著聯係。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變遷,家族裏的後代都飄落在這個世界的各方,家族的觀念也日趨淡薄,即使你與他們住在同一個城市或國家裏,也不會像我父親那樣去設法找到他們,作為還遺傳著我父親基因的我,隻能在我的心裏暗暗地為我家族裏的人祈禱,願家族裏的後人都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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