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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為什麽要無條件深信自己有錯?

(2016-10-22 18:29:32) 下一個

                 

2016-10-13 王路在隱身

         ?八月份,朋友丟了手機,發朋友圈吐槽。我看見後,留言說,下次小心一些吧。這把她激怒了。她說我沒人性,別人遭受了損失,不去安慰,倒去譴責。

    好在她還繼續把我當朋友,九月來北京,又和我約了一頓飯。但在來京之前,她的手機又丟了。吸取了上次的教訓,我沒再說什麽。

     昨天,她的手機又丟了,她依舊發朋友圈吐槽,說創下了丟手機的最快紀錄,半個月。

    我能看出她是容易丟手機的人。但我猶豫該不該告訴她。有時候,一個人還沒有遭受但很快就會來臨的損失,在另一個人眼裏清清楚楚,但別人未必願意告訴她,因為這不討好。

      她是個學生黨,沒什麽錢。丟一次手機,算是不小的損失了。但她似乎並不能從丟手機中吸取到任何教訓,在她吐槽丟手機的朋友圈裏,把原因歸結為杭州的小偷技藝高超,還得出杭州的小偷技藝和西安有一拚的結論。大概因為她在西安也丟過東西。

     在我眼裏,這是很糟糕的見地。不該因為丟了一樣東西,就對一座城市下結論,哪怕是玩笑。如果我丟了東西,更傾向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在我眼裏,正因為她完全不習慣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會讓自己更容易遭受損失。作為朋友,我很想提醒她,但又怕她再罵我沒人性,想了半天,在朋友圈評論裏問她,為什麽丟?

  她說:被偷了。

   我改成私聊問:為什麽被偷?

   她說得很詳細,小偷是怎麽上車的,在她身邊什麽位置站著,她的手機放在哪裏,什麽時候丟的,一清二楚。但所有這些,都是丟手機之後才發現的。

    我告訴她,如果是我丟東西,可能更習慣去想自己哪裏做得不好。小偷的技藝高超與否,是我完全不能掌控的,唯一能做的,就是讓自己更小心。

       我至今沒丟過手機,可能多多少少跟這種習慣有關。不過,話也不能說太滿,也許明天就會丟。從長久來看,一輩子不丟手機幾乎不可能。隻是,這種習慣會讓丟手機的幾率小一些。

     從前,我習慣把手機放右褲兜,便於掏出來看。鑰匙有時候放右褲兜,有時候放左褲兜。有一次,鑰匙和手機放在一起,掏鑰匙時,手機屏幕劃出了裂痕。從那之後,我就養成了鑰匙隻放左褲兜的習慣,手機屏幕也沒有再被鑰匙劃壞過。

      我剛到北京時,每次出門坐地鐵,刷完卡不會立即放回錢包,隻是直接塞進口袋,因為返程時還用得到。有一次,我逛南鑼鼓巷時買小吃,掏錢包時把卡掏掉了,丟了。從那以後,無論坐地鐵多擠,我刷完卡都會把卡放回錢包,到現在也沒再丟過第二張卡。

     我告訴她這兩件事, 又說,如果我是你,會覺得丟手機不是完完全全的壞事,它有助於你發現自己的習慣,如果不去認真對待的話,未來會丟掉比手機更加重要的東西。

       她回複說,鑰匙沒有辦法劃傷屏幕,金屬的硬度比玻璃低,劃傷屏幕一般是沙子滑的。言外之意是,我把手機和鑰匙放不同口袋的做法完全是徒勞。

    她還說,沒覺得自己哪裏做得不好。她把朋友圈的截屏給我看,說她的朋友們一律是回她抱抱、摸摸頭,以及問她現在是不是安頓好了。而我的話,雖然表麵上是為她好,但本質上和譴責沒有區別。她說自己已經習慣了周圍都是善意的人,懂得安慰別人的人,完全不習慣我這種很沒人性的做法。她說,別人已經遭受了傷害,你為什麽還要去譴責別人,給別人第二次傷害呢?

     我有點無言以對。想了半天,回複說,“謝謝你給我的建議,大概因為,我自己的所有成長和磨煉,都是在麵對不習慣的事情上得到的。也許丟手機是個係統性的問題,真的無法避免;也許你真的無法改進策略;也許我真的是在譴責你;但這一切,都不妨礙你把事情向另一個方向想象:也許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我可以把手機放得更好,也許有萬分之一的可能王路的初衷不是譴責我。”

   她沒有再回複,而是發了條朋友圈:

“我不懂有人會不明白這樣的道理,世上會有白白的災禍。世上有太多事,與受害者毫無關係。白銀案的女孩做錯了什麽?一個二十出頭的姑娘,有著和睦的家庭,不錯的工作,喜歡穿洗刷得幹幹淨淨的白鞋,有一天,她在家裏獨自睡午覺,一個殺人犯撬門進來,把她殺死了。她做錯了什麽?……如果我們在發生無辜之人被侮辱被損害的事後,第一反應不是譴責與懲罰作惡者,安慰與支持受害者的話,我們的世界就會變成女性從不出門、受害者被欺辱後不敢報警、作惡的人得到寬容的空間的世界。我想不到有什麽比此更加糟糕。在我看來,明白無辜的人會毫無原因白白的受侵害,是每個人必備的常識。”

     我得感謝這位姑娘。她讓我更加清楚為什麽我受到很多讀者的反感和厭惡。在很多人的生活裏,有趣是第一位的,而我喜歡說教。在我的生命裏,有趣絕非第一位的,遷善改過才是第一位。如果不說教,我就沒有提筆寫下去的必要了。而我的說教,最重要的目的也不是為了讀者,而是為了通過和讀者的對話去理解自己,理解世界。

    大概因為這種差異,我不太能接受很多流行的東西。比如,電影《從你的全世界路過》感動了很多年輕人,但我感動不起來。片子裏,茅十八在被歹徒用刀捅過之後,來了一堆警察,沒有一個打120叫救護車,甚至沒有一個人過來攙扶,所有人都置傷員於不顧去追歹徒,甚至連茅十八的女朋友荔枝,也隻是抱著茅十八傻傻地哭,一邊哭,一邊看著血汩汩流下。我當時就想:你傻呀!被刀捅了不及時送醫院會死人的!後來,果然茅十八死掉了。

   這樣的場麵很酷,很煽情,但會讓我出戲。看到男朋友大出血你不叫救護車,這是我難以忍受的邏輯硬傷。你想做有趣的事情,然後你掛了。很多人追求有趣,追求酷,但在另一些人眼裏,那也許是蠢。就像有個90後的夫妻,看喜羊羊和灰太狼看多了,媳婦在一次開玩笑中,拿起平底鍋拍向老公的頭,把老公拍成了植物人。昨天還有個新聞,一位爸爸反手把兩三歲的孩子拉在身後玩,一不小心跌到,一屁股坐在孩子頭上,孩子沒有搶救過來。很多人要做有趣的事情,結果做出了悲劇。

    電影裏,陳末為了尋找女搭檔,在電台節目裏號召整個城市的出租車司機打開雙閃,號召全市的住戶閃燈。我想張嘉佳真是大膽啊。我很怕這種事情。在我的理解裏,雙閃是交通秩序的需要,我不敢濫用我的權力,為了尋找一個並沒有生命危險的女人,讓整個世界陪我玩行為藝術。逾越了私權的有趣,有妨害道德的風險。雖然這是戲,但會有人因為感動去模仿這種看似浪漫的愚蠢。

     公和私的界限,在很多時候是難以厘清的。以前我有幾個讀者群,總是有人喜歡在群裏閑扯,我提醒過很多次,說每個人在公開講話時,最好考慮一下是不是可能打擾到別人,但溫和的提醒是無效的,後來沒辦法,我把群交給別人,自己退了。

     因為很多事情自己難以看得清楚,我從來不敢相信自己做得哪一件事情毫無謬誤。有的事情我雖然有很大把握,但當別人反對我的時候,我就會想,一定是我有什麽做得不夠好的地方。很多時候,找來找去,也沒有找到。但我知道,沒有找到不是因為不存在,而是我的能力比較差,看不見自己的缺點。

                                 

  佛教認為,一個人應當深信自己是罪惡生死凡夫,深信自己對世間一切無常無能為力。這種深信,是懺悔的基礎,是持戒的保證。這麽講,有點慚愧,因為我到現在做得都很差,但我知道它是對的。

“別人做了錯事,我有什麽錯?”——在事相上,也許自己真的沒有錯誤,一點錯誤都沒有。但在理體上,要有錯在自己的認知。《高僧傳》裏,講過一個人叫安世高,說他的前世,平白無故,走在路上就被人殺死了。這是無妄之災。但書上說,這種災難也並不是完全平白無故,因為他的前世欠別人一條人命。換言之,是業力的結果。這並不是提倡有人被殺了不該追究凶手法律責任,這講的是,人應當如何麵對無妄之災。哪天我得了癌症,或者被雷劈中,我怎麽追究癌症和雷的責任呢?前篇文章寫原諒,原諒不是縱容。原諒不是處理自己和他人的關係,而是處理自己和自己的關係。

   前年,有輛大卡車進藏,在川藏線上,撞死了一位老太太,司機很恐慌,怕家屬趁機訛詐。家屬不僅沒有訛詐,還協同交警妥善地處理事故,並且連一分錢的賠償都不要。他們由於信仰,認為這件事是業力的結果,他們理解司機並不想撞老太太。藏人家屬的做法,並不值得提倡,提倡它會帶來很糟糕的結果,會讓司機放鬆警惕,輕視事故。但藏民的發心,令我讚歎。

    相信自己有罪的認知,會讓生活更平和喜悅。這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的體驗。這種有罪,和法律上的罪完全是兩碼事。在法律上,我是清白的。我也不會允許,別人無故給我安上罪名。但在道德上,我要深信自己有罪。這不意味著我真的做錯了什麽,無條件深信如此的唯一理由是,希望自己變得更好,希望生活平和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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