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梅爾(Vermeer)死後就被人忘了,他的畫被人說成“Delft的無名畫家”畫的。即便知道維梅爾名字的人也都以為他是與他同時的幾個當地畫家的學生。他那幅“窗前讀信的女孩”(Girl Reading a Letter at an Open Window)的畫在1742年作為倫勃朗的畫由波蘭國王August III收藏。後來又被先後說成是另外三位畫家的畫,直到1862年才被正名。
這幅“窗前讀信的女孩”的畫中,女子的頭後上方曾有過一幅愛神丘比特的畫,後來不知為什麽被覆蓋了,就是那幅“站在維珍琴前的女士”(Lady Standing at a Virginal)畫裏麵牆上的那幅“畫中畫”。畫的透視效果(滅點)指向女子頭後麵,也許最初是為了指向丘比特的畫,隱喻女子看的是一封愛情信,或者是為了平衡那封信對觀者的注意力的吸引。
1762年,英王喬治三世買了維梅爾的那幅“音樂課”(The Music Lesson)的畫,當作是荷蘭畫家Frans van Mieris(1635-1681)的作品,作為自己最重要的收藏品(該畫家的作品尺寸極少大於12x15英寸,而“音樂課”的尺寸是其兩倍有餘)。此畫至今一直在白金漢宮。
1784年,有畫商向法王路易十五推銷那幅“天文學家”(The Astronomer) ,說是Delft的被認為是維梅爾的老師的兩位畫家的作品,但路易十五沒感興趣。後來希特勒見到了這幅畫,對它表現出濃厚興趣。
到了19世紀初,維梅爾的名字雖然不為人知,但他的畫一個個都陸續地被鑒賞出來是一個Delft畫家畫的,畫家的名字猜的是”Jean Ver Meer”,”Van Der Meer”或”Jacob van der Meer”。直到19世紀後半截,才知道了那個畫家其實就叫“Johannes Vermeer”。
隨著美國人越來越有錢,維梅爾的好幾幅畫到了美國。1907年,那幅“寫信的女子”(A Lady Writing a Letter)被一位古董商以$100,000不菲的價格推銷給了對畫家的荷蘭名字還都十分生疏的J.P.Morgan(該畫現在華盛頓DC的國家美術館)。1928年,一位美國收藏家花了$300,000買了那幅“The Allegory of Faith”(現在紐約的大都會博物館),而賣主在1899年買的時候才不到700荷蘭盾(維梅爾死時他的畫還能賣幾百盾,200多年荷蘭的通貨膨脹率真夠低的)。可見為什麽維梅爾的畫都往美國賣(畫價都是有錢人炒上去的,那時是美國人,後來是日本人,還有沙特王子,現在看樣子要輪到中國人了)。
1935年在荷蘭的鹿特丹舉辦了第一次維梅爾的畫展(展出15幅維梅爾的畫,其中有六幅不是出於他之手),他被稱為超過17世紀所有其他荷蘭畫家,僅次於倫勃朗,終於的到了極高的承認。
維梅爾一生畫了不到50幅畫,但留下來能看到的隻有36幅,差出來的十幾幅就沒人清楚了,可能丟失在某個角落,或可能被毀掉了,也可能在某個私人手裏不為人知,說不定哪天就冒出來了。由於維梅爾的畫很少,而他又變得如此出名,如果能發現他的畫,那就會是繪畫界最重要事情。
果不其然,借1935年荷蘭那次展覽的東風,1937年在法國就出現了一幅從沒見過的維梅爾的畫:“以馬斯的晚餐”(Supper at Emmaus),畫的是耶穌和幾個門徒在進晚餐,變出食物的故事。兩家博物館展開了競爭,其中一家買下了它,博物館評價它是“用最高藝術水平表現出來的聖經故事”(唉,鑒賞家!)。
以馬斯的晚餐(The Supper at Emmaus, 1936)(冒名)
以馬斯的晚餐(The Supper at Emmaus, 1601 by Caravaggio)
接下來,在 1938和1939年又出現了七幅維梅爾的畫,其中好幾幅被高價買走。之後又有維梅爾的畫陸續出現在市場上。
最後的晚餐(Last Supper, 1938-1939 )(冒名)
有人懷疑畫中的黃衣女人是照著“帶耳環的女孩”(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畫的,因為要偷偷做畫,不能用模特。
Lady Reading a Letter, 1940(冒名)
洗腳(Washing of the Feet, 1940-1943) (冒名)
1943年,德國第二號人物帝國元帥戈林也買 了其中一幅"Christ with the Adulteress",花了相當於今天的$7 million。有意思的是,戈林居然還要掏錢,可惜他沒生在今天的中國。
Christ with the Adulteress, 1942(冒名)
1945年5月,盟軍在奧地利的一個鹽礦找到了戈林的藝術收藏(就是2014年美國電影”The Monuments Men”講的故事),發現了那幅維梅爾的畫,查出了是一個叫“Han Van Meegeren, 1889-1947”的荷蘭人賣給戈林的,於是沒幾天Han就被逮捕了,罪名是通敵和掠奪荷蘭文化資產。在麵臨重判的時候,Han說出了那幅畫不是維梅爾的畫而是他自己畫的。為了證明這一點,1945年12月,當著記者和法庭指定的證人,Han按維梅爾的風格畫了“博士中間的耶穌”(Jesus among the Doctors,沒多久賣了$3000)。在Han的住處還找到了“洗腳”(Washing of the Feet)那幅畫中的那個白色水瓶。1946年1月,他被釋放了。
當場作畫
在1947年10月對Han的審判中,通敵的罪名被撤銷,因為那幅賣給戈林的畫是偽造的,不算是荷蘭的財產。但是他被指控作假偽造,最後被判最少一年監禁。
法庭上,由專家教授醫生等組成一個委員會,在比利時皇家藝術博物館化學實驗室主任的領導下,對Han指認的他作的八幅假畫進行了檢驗,結果確認了它們是假畫(但這一結論後來一直有專家反對,1967年和1977年還用新技術再次檢驗,Po-210和U-238都用上了,證明最初的結果是對的)。結論有了,就在宣判的前一天,Han突發心髒病,三天後死在醫院,引發的原因是三期梅毒(不知他太太為何沒事)。
隨後幾年,Han被 荷蘭大多數人認為是荷蘭的英雄,因為他愚弄了納粹的第二號人物(同時也讓鑒賞界的專家丟盡了臉),盡管他用賣假畫的錢在戰時饑餓的阿姆斯特丹過著豪華生 活,還能吃魚子醬,盡管他在德國舉辦畫展(但不成功,沒人買他的畫),盡管他在德國出版的個人畫冊上寫著“我親愛的希特勒”。
Han死後,法庭判決沒收他的全部財產用於賠償。Han賣假畫的所得有$25-30 million,他在15個國家買了52座房子,但是他的大部分財產都轉移給他太太了,而他們在1943年離婚(婚後還住在一起)。Han堅稱他太太沒參與,大多數人也都相信,但也有傳記作家不相信,苦於沒法證明。結果他太太保留了自己的財產,過著非常豪華的生活,活了91歲。
其實Han的偽造在某種意義上也算一種藝術創造吧(偽造博物館正掛著的畫不是不打自招麽,也難說,Han的那幅”Procuress”就是這麽幹的,他還應該把自己畫在畫左邊的陰影裏,代替在那兒的維梅爾),也不容易。
老鴇(Procuress)(偽造)
如果他不騙人說是維梅爾的畫,不簽維梅爾的名,應該說Han是少有(如果不是唯一)的還能再現17世紀荷蘭繪畫風格的畫家(在Wikipedia上列出的13世紀後的荷蘭畫家中,17世紀的占一半強)。
有人說他是在做好事和做壞事之間。要不是Han的一幅偽畫賣給了戈林,恐怕到現在也沒人知道那些畫是偽造的(不過和維梅爾的畫放在一起比,Han的畫看著差多了),除非某天一幅畫要賣,才有可能有人要確認確認畫的真實性,即使這樣,除非大動幹戈,否則假畫沒準兒還會被鑒定成真畫,那就永遠沒人知道真相了。
不僅是偽造維梅爾的畫,Han還偽造了其他幾位畫家的畫,都是17世紀荷蘭黃金時代的荷蘭畫家的畫。他還畫了另一幅“老鴇”(Procuress),是偽造另一位畫家的。
老鴇(Procuress)(偽造)
老鴇(Procuress,Dirck van Baburen, 1622)(真畫)
在真相搞清楚後,這些畫作為偽造的畫曾在世界各地多次展出, 還來美國展出過幾次(下回再來,別忘了去看看)。另外,曾有一幅在美國華盛頓DC國家美術館的維梅爾畫,後來知道是假的,可能就是Han畫的。
在偽造畫的事情公開後,曼哈頓還有一家畫廊請他去畫17世紀風格的肖像畫,一張$6000。Han的畫也行市大漲,以至於Han的兒子開始偽造父親的畫。另據Han本人講,他父親也偽造了一些畫(都不知道被哪些倒黴蛋收藏了)。這家子三代也算是偽造畫的世家了。
由於維梅爾的畫較少,以後遇到維梅爾的畫要多看兩眼啦,先甭管真的假的。這是在盧浮宮照的維梅爾的“縫蕾絲邊的女孩”(The Lacemaker,16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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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不是特展,就是一般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