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搬家的這段日子裏,又讓我深深地懷念了一通祖國。遙想我2001年在北京搬家時,搬運兩室一廳的家具行李和衣物用具,一共花了不到200元人民幣,以至於我對那個獨自一人背負著一個大冰箱上四層樓的又瘦又小老氣橫秋的搬運工心生惻隱,這200來塊錢分到他手裏能否有30塊啊?
在美國,搬個家真無異於被狠狠地打了一次劫,外加扒兩層皮。
此次搬家,差不多可算是我和娃淨身出戶,搬走的隻有娃和我的書本衣物、學習用品和一些鍋碗瓢盆,沒有家具。這些東西如若賣,是連200美元都賣不到的,甚至都無處可賣。我曾到一家當鋪去賣一個全新的木琴——190美元在Amazon買的,可是當鋪說,最多隻能給我30美元。真是夠狠夠黑的,難怪小時候讀的小人書裏舊社會的當鋪都是貪婪狠毒的地主惡霸開的。新社會的當鋪也同樣的乘人之危,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你看那些古代劇和民國劇裏,困難關頭,把家裏的一個物件當了還夠請個郎中抓兩副藥治病救人的。我這裏賣個自以為還不錯的物件,卻都不夠買一劑抗生素的,更別說看醫生了。
向搬家公司詢價時,又有一種進當鋪的感覺。
第一家公司說,他不能通過電話告訴我收費標準,必須派個人到我家去預估。我說告訴我每公斤每英裏收多少錢總可以吧。答曰:堅決不行,通過電話報價是違法的。我就不明白了,明碼標價違個哪門子的法呀?
第二家公司是可以在網上估價的:$2881 !
第三家公司說,即使我的東西不足900磅,我也得付1000磅的費用,那麽至少要付2400美元,而且還要視交通狀況等等情況而增加費用——就是說,為想怎麽宰我就怎麽宰我留下活口。
再看看網上的評論,一位女士說,她前一次搬家費是3500,這次同樣的東西同樣的距離,收到的帳單卻是10000。我可經不起這樣坑,於是毅然決然放棄雇用搬家公司的計劃,開始在網上踅摸最便宜的搬家門道。
最便宜的是租個U-Haul,就是掛在車後的一個大拖箱,自己裝箱、拖運、卸車。可是,無論U-Haul便宜得多麽動人,我也不敢用啊。就我這開車技術,完全可能不是把它開到溝裏就是用它刮到別人的車甚至人,到時候我就賠大發啦。
其次便宜的是租個集裝箱,公司把集裝箱送到家門口,自己裝箱,裝好後,公司再把它運到指定的地方。U-Pack這家公司把自家和別家公司比較了一番,聲稱自家的服務最好最便宜,從某地到某地(我忘了地名),兩個集裝箱才800多元。我一想,就它了,我才租一個集裝箱,就算距離遠點,800多塊錢應該足矣。本來想珍惜一下我那早衰的老腰,用搬家公司代勞全部搬運的體力活,現在既然可以省下2000多塊錢,老腰何足惜?想起那個在北京為我扛冰箱的搬運工,應該與現在的我有同樣的思想吧。及至給U-Pack打電話預定集裝箱時,我才知道,想要省錢並不是很容易的事,一個集裝箱要$1490。而且,電話小姐還說,嫌貴?她隻剩兩個集裝箱了,我若是放聰明點就趕緊訂,不然恐怕就得等到下個月了。不管真的假的還是人家的營銷手段,有一點是肯定的,人為刀俎。
我跟娃說,為了省錢,我決定不用搬家公司,自己裝箱,他必須出一份力。搬一個小盒子得一元錢,搬一個大盒子得兩元,如果和我一起抬一個盒子就不得錢。娃一算,裝箱得一次錢,卸車又得一次錢,四、五十個盒子,他至少能得一百多元,不錯嗎!欣然應允。開工之前,我跟娃強調安全第一,不能搬不動還要硬撐著搬,傷了手腳,不能為了賺錢不要命!又做了一個補充規定:幹得快、態度好有獎,磨洋工、態度差扣錢。
娃這是頭一次幹重體力活,表現不錯,很重的盒子也都盡量自己搬,極少要我幫忙。娃還有招,把帶輪子的椅子當作推車用。絕大多數盒子都是娃搬的,我趕緊猛誇有兒子真好。娃說:“這是養兒子的唯一好處吧?”
“哪能是唯一呀,以後還會有更多的好處呢。”我說。
完工算賬時,娃一共應得工資81元,另外將前兩天被罰掉的31元作為獎金完璧歸趙,如此,娃就賺了112美元。娃真是又樂又累,數完錢就去睡了近仨小時。
照片是裝箱的最裏麵一層,我在為自己的排箱布局如此緊湊而小小得意之時,娃說:“高速公路上一刹車,上麵的東西就會乒零乓啷地掉下來。”
201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