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到鄉下不久,董維之在一職工學校找到了工作, 全家又搬回了縣城, 還住在西馬路附近的那一間租的房子裏。幾年後, 董三明高中畢業下鄉當了知青。 下鄉一年後的冬天, 參加了征兵的體檢, 但由於家庭出身不好,他沒有被允許參軍,又回青年點繼續勞動。那一年, 魯小鋼, 胡建國都離開青年點去南方當兵了。
一九七六年, 毛澤東離逝, 文化大革命隨之草草收場。 三年後的一九七九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 不久, 取消了家庭成份的劃分。 至此, 橫行了三十年的成份論正式退出曆史舞台。董維之的家庭成份複查也不了了之。吉慶縣委隨即撤銷了留黨察看二年的決定。 同一年, 董維之老家的房子也被退了回來, 但已經破舊不堪。再以後, 老家修了個大水壩, 整個小鎮都被淹沒在了水庫之下。
一九八八年的一個夏日, 兩個穿軍裝的人來到董維之的工作單位,鄭重地遞交了一份蓋有紅色公章的省軍區文件,正式宣布撤銷當年將董維之清理出軍的錯誤決定, 並為其平反, 同時補償人民幣三百元。董維之千恩萬謝。 把來人一直送到火車站。 文件上沒有任何歉意的表述。當年的決定是正確的, 現在撤銷這個決定也是正確的,都英明。
一個基於錯誤的成份劃分而做出的錯誤決定就這樣在一天之內被推翻了,而董維之為此付出了三十年的時間代價。但他人生軌跡被迫改變的代價, 則是永遠無法計算得出。他已經沒有機會實現他的理想了。 他已經變得麻木了。他不再抗爭了。
董三明沒能參軍,第二年考上了大學, 成為鄧小平複出後的首屆(即一九七七屆)大學生。但還是因為成份問題, 在政審表上屬於二類, 他不允許報考工科院校, 他隻好去了一所醫科大學。 後來他留學美國, 獲得博士學位。他的弟弟在一九七八年考入了北京的一所名校, 後來也留學美國, 也獲得了博士學位。
吉慶鎮也和全國一樣, 投入到城鎮改造這個巨大工程之中。 董三明所熟知的泥草房, 老井, 老榆樹都不見了。 工人俱樂部, 人民文化宮這些當地的曆史建築也都拆除了, 取而代之的是做工粗糙, 華而不實, 毫無特色的水泥高樓和街上一張張陌生的臉。
但為了將來,不要忘記那荒唐迷茫的年代。但願文革的日子不再重演。
本文部分情節取自作者的日記以及作者父親的回憶錄《我的六十年回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