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轉載自https://club.6parkbbs.com/other/index.php?app=forum&act=threadview&tid=13180130)
作者:在時間的河底
我的家庭無論從社會地位、經濟條件還是文化層次來講妥妥屬於城市中上層,而我是第一代的獨生子女, 照理說我的人生理應非常順暢才是。然而我卻是從小就沒什麽開心的記憶,在18歲時還開始了一場持續數年的噩夢。
以下是我的人生故事:
(1)
1977年我出生於浙江的一個地級市,父母都是公職人員,由於想生二胎男孩,就將我放在爺爺家養到六歲,爺爺奶奶對我還不錯。六歲為方便念書轉到外婆家,外婆重男輕女,舅舅們也嫌棄我,動輒打罵,不讓上桌吃飯,放學回家還要給他們帶孩子。
初中回父母身邊,父母都冷漠,生病了也不管我。不多久我媽出軌,兩人離婚了,我從此一個人生活,向兩頭去討生活和學習的費用,好不容易讀完了高中。高考前傷了腳,沒人送我去考場,因遲到失利,最後隻夠資格讀民辦高校。父母不願意付民辦的學費,我隻好開始工作。
1995年,工作幾個月後,初中好友的生日聚會上有幾個二十來歲的青年人是她男友廠裏的同事。其中一個打聽了我的情況,開始追求我。從小沒有被愛,我一下子就被騙了。那時太想有人帶我離開,真的太想了。我後媽要把我介紹給一個溫州暴發戶老板,三十多剛死了老婆,說想找個有文化的小姑娘。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再也沒有能力考慮別的。
我跟著這個男人來到了他家,他家在浙江和江西交界的一個小山村裏,房子是土壘成的,屋子裏的地都是不平的。隻有一個房間,他父母臨時用木板再隔出一個房間來給我們住。在城市長大的我真沒見過這樣的。但我那時已經被所謂的愛情衝暈了頭腦。
然而慢慢的這個男人本性暴露,原來他犯過事,賭博時把人手砍了,才跑到我們那兒去避風頭。他父母賠了錢警察才沒把他抓走。那樣的山村裏根本沒什麽產業,隻靠種點地,要不就去大城市打工。不久我就想分手回家。但我剛到的時候身份證就已被他們拿走藏起來了,而且我身無分文。
(2)
我一吵鬧要回家就會被打,不光他打我,還有他爸, 有時還有他表哥。他們把我鎖在屋子裏,連客廳也不能去了,飯都給我送進來吃。後來我就懷孕了,懷孕也隻能在這小小的屋子裏走幾步。那時沒有電視,沒有書,我白天等黑夜,黑夜等白天真的真的好難熬。我聽見他們在商量說如果生個女孩子就送人或者扔掉。九個月後我生的是個男孩。
幸好那地方計劃生育還是有人管的。馬上有人上家給我上了環。生了孩子後,允許我到客廳來走動了。我還是經常會被打。後來為了少被打我也不說要走了,洗腦自己說,你看這樣一家三口挺好的。
有次我趁著家裏沒人,撬開廚房的門,不管不顧逃出村口。但村裏老老少少這麽多人總有人看見,跑出去沒三裏地就被追上了。他們一把抓住我的頭發,把我在地上拖了兩三裏地拖回家。
孩子慢慢的長大,他們讓我在家接手工活賺錢。一邊又盤算讓我再生一個,去婦聯問,回複等六年才可以生第二個。
我又一次跑了,這次偷了他媽私藏的二十塊錢。甚至成功坐上中巴車來到縣城。結果他們帶著一幫子人趕來車站,還是抓到我了。我哀求路人幫我報警,結果警察來了,得知我們有孩子了就不管了,認為是家庭瑣事,說:把你老婆帶回去。我真的絕望了,有輛急駛的車過來,我想死,一頭衝上馬路,被人一把拽回,連死都不成。他表哥惡狠狠的說,你跑啊,跑到娘胎裏都把你抓回來,警察法院都是我的關係。他們押著我回去,那天晚上我又被打了,好多人打我。打完以後又被強暴。
這以後我也不敢再鬧騰了,為了自己少受苦。漸漸的他們覺得我認命了,準備讓我懷第二個。我心裏急, 但是又沒什麽辦法。
在這個時候,已經被騙到山裏的七年之後,2002年的一天,我爺爺來找我了。
我消失後,我爸應該去問過我那個初中同學,同學告訴說和一個男人談戀愛了,具體情況不清楚。我爸也就認為我是和別人跑了。他一直瞞著我爺爺,怕他傷心,騙說我被派國外工作去了,還讓後媽女兒冒充我定期給爺爺寫信。
我爺爺一直見不著我,起了疑心,我爸才說了。爺爺就一個個去找了我通訊錄上的同學。我和那個男人開始算是談戀愛,所以我的一個好朋友還知道點大概, 告訴了他。我爺爺最後找到那個男人的一個堂哥,還在之前的廠裏打工,逼問出了我的下落。
(3)
那天也湊巧,隻有那個男人的媽看管著我,沒有其它人。我爺說帶我去我表叔廠裏打工,以後會安排一家人都去工作,又給了他媽兩千塊錢。也許她家裏實在太窮了,也想把我當搖錢樹,加上有孩子,以他們的思維認為我也沒人要了,就答應放我走了。我就上了我爺爺包的車,整整被困七年之後,第一次真正離開了那裏。從此以後,再也沒有回去過。
給我的感受就是整個村莊,婦聯、警察都默認這樣的事情是很正常的。當地的民風甚至以打老婆為榮。村裏有好幾戶人家有像我一樣的姑娘,都是兒子出去打工騙回來的,關起來打,生孩子當老婆,隻是她們沒我這樣的教育背景。慢慢地全村人都覺得這樣的事情很正常,加入到作惡大軍。婦聯計生都是幫凶,求助根本沒用。他們隻管不要生太多讓他們為難,隻維持大局穩定。哪家懷上了,讓你去打掉。你個人生死不管的。警察和稀泥,有孩子就是萬能的。你報警,照樣讓他們帶回去。有孩子不好好當媽,不好好當人家老婆,是你的錯。單靠你個人力量,根本不可能抵抗整個社會各方各麵,真的非常非常絕望。
我終於逃出那個山村,但事情還並完全沒有結束。
爺爺帶我回到他的城市,我找了個廠子打工。山村裏那家人不斷不斷騷擾我的家人,要打聽我的下落。我的其他親人這時候並沒有給我多大幫助,我爸甚至還是幫凶,他說“你不能像你媽那樣對家庭不負責任”。
家裏人隻認為我是談了不好的戀愛,怪我自己沒腦子,他們從來沒覺得他們對我做的一切有什麽嚴重問題。既然已經有孩子了,就應該勸和。隻是覺得把我關在山村裏不對,應該讓我出來工作。那家人幾次找到廠子裏來,我都堅決不承認與那個男人有什麽關係。他又開始用老招,到處說我們有孩子,把自己弄成一個可憐男人找妻子的樣子,家裏還有個可憐孩子要媽媽。
(4)
我這時又做了件蠢事,就是與另一個男人領了結婚證。但當時我也想不出其他自救的方法。隻要他們帶著孩子來找我,我大概率又會被抓回去。社會輿論不會站在我這邊,沒人會聽我說。我被有孩子這個事實扼住了脖子,大家隻會覺得孩子要媽媽。我的痛苦隻有自己知道。沒有一張和其他男人的結婚證可能我到哪都擺脫不了。
和我結婚的這個男人大了我十多歲,是那種典型的老實人。我在2004年生下了女兒,他們終於覺得沒法再抓我回去了,於是上法院告我,要我付撫養費。盡管我說是被迫的,被打被限製人身自由,被強暴生下的孩子,但沒有證據。法院不采用“一麵之詞”,而那個男人有村支書開的證明,說我們是“自由戀愛”。
當然法院也沒有支持他獅子大開口要兩萬一年的撫養費,最後判決5000元一年,直到孩子18周歲。男人綁一個女人也好,騙一個也好,都是一本萬利。可以做性奴,可以生孩子,就算女人跑了可以以孩子名義要錢,孩子大了可以給他養老。而我被傷的遍體鱗傷什麽都沒有。
山村裏的孩子,除了給撫養費,其他什麽聯係也沒有。我爸一直罵我冷血,但我隻要一想就渾身發抖, 不可能再回那個地方去看孩子。很多時候我都騙自己那可能就是我做的一場夢吧!
最近幾年我上微博,思想漸漸開始覺醒。夫妻之間越來越別扭,三觀越來越不合。兩年前我結束了這一段婚姻,也與原生家庭斬斷所有關係。帶著女兒住在學校附近,在一家民企做個普通小職員。生活普普通通,平平淡淡。有時有點小艱難,隻是回想起這一生非常的遺憾非常的不甘也非常的孤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