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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看神的醫治(ZT)

(2019-08-01 08:19:56) 下一個
 

 



  (一)對神的醫治須有平衡的認識


  基督教對神的醫治趨向兩個極端的看法

  慕迪聖經學院的前任院長叨雷博士(Reuben A. Torrey),很誠懇地寫道:「在所有論及神醫方麵的書當中,我沒有看過一本是較平衡,且能按聖經記載的份量,來表達這一方麵真理的書。這類的書之中,有些隻強調神醫治的大能,並祂隨時準備要醫治人的一切疾病;進而鼓勵人領受今日神在人身上的醫治。另有些書則隻討論一些神不醫治的經文,強調神有時會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需要上作工;祂不一定會醫治。因此我們實在需要一本『兼顧兩麵』的書,它不但能詳盡的顧及聖經中有關醫病的真理;而且它成書的唯一目的,就是要發掘出神在這一主題上的全備教導,並以之為今日神醫的準則。」


  經曆須根據正確的真理

  健全的基督教信仰應包括「正確的真理」和「正常的經曆」二方麵。神醫方麵的問題,一向是基督教所麵臨的最大困擾,因人們常將神的真理與經曆本末倒置,有的人甚至忽略了真理,隻講經曆。另一方麵,有的人固執他們對真理偏差的領會,認為神在今日不再施行醫治,因此全盤否定了神醫的經曆。
  我們必須承認:基督徒能實際的經曆神的真理,必定是基於神所啟示的話語上。為了對神醫能有正確且平衡的認識,我們須查考全部有關的經文,而非一部分或單方麵的經文。並且在解釋相關的經文時,必須考慮到上下文,而非斷章取義。



  (二)神今日仍施行醫治嗎?


  時代主義者的論據

  時代主義者(dispensationalists),是一些強調在曆史上「神的工作,因著不同的『時代』或紀元,而有所不同」的基督徒。他們是「神跡在這時代已經停止」之論調最熱切的擁護者。加爾文在他的「基督教信仰理論」(Institu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一書中寫道:「醫病的恩賜,就如同其餘的神跡一樣,是神在某一段時間內所賜下的,為了使福音的傳講永遠顯得奇妙,這類神跡已全然消逝了...如今(醫病神跡)已經與我們無關,而傳講這種能力的人,也是些不曾受到差派的人。」時代主義者認為使徒時代之後已無神跡醫病的根據如下:

  (一)徒二22,林後十二12以及來二4等三處經文,都明白地顯示神跡奇事及異能等的目的,隻是在證實使徒們所傳的道。當整個道理的規範啟示完成之後,就不再需要這些神跡異能了。

  (二)當使徒們施行神跡異能時,不隻會叫人受益,也會叫人受罰。例如:彼得令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因說謊而仆倒斷氣(徒五1~11),保羅使以呂馬瞎眼(徒十三8~12)。但如今不再有這類管教性的神跡了。
  (三)所有新約聖經中提到神跡的書都是在主後55年之前寫的,而在主後60年之後所寫的書,就不再提及神跡醫病了。例如:保羅並沒有醫好以巴弗提(腓二27,主後60年),他也建議提摩太用酒來治療胃病(提前五23,主後62~63年)。
  (四)「醫病的恩賜」在整本新約聖經中一共才提過三次,且三次都出現在林前十二章。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之後所寫的羅馬書和以弗所書中,在提到各樣的恩賜時,並沒有再提到醫病的恩賜。可見這是一種暫時性的恩賜。


  靈恩派對神醫的看法

  靈恩派的人對於神是否仍在今日施行醫治,他們最慣常用來辯解的經節是希伯來書十三章八節:「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據此他們認定了:在過去,神既施行醫治且不曾更改,那麽今天祂也會繼續的作下去。
  要知道,按希伯來書十三章八節的前後經文來看,所謂「永遠是一樣的」之話,指的是祂永不改變的聖潔、公義、信實等「本性」(參來十三5~6;一11;瑪三6),而非指祂手中的「行事和作為」,因為神的作為在過去和今天已有些改變,譬如:神不再以洪水毀滅世界,也不再要求祂蒙恩的兒女遵行禮儀、律法等等。因此,我們不能同意說:主耶穌行走在地上時,祂如何大行神跡醫病,今日也如何以神跡為治病的惟一手段。


  對神的醫治較持平的看法

  由於聖經並沒有明確地告訴我們神的醫治將要中止的話,反而在福音書和書信裏有如下應許的話:「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十六17~18);「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雅五15)。因此我們相信,神在今日仍會施行醫治,並且神的醫治不隻是神跡式超自然的醫治,神也使用醫生和藥物施行自然的醫治。隻不過聖經裏麵那種明顯的神跡式超自然的醫治,今日已不多見,而泰半是在自然的醫治中有神手的參與。雖然如此,信徒仍不應漠視神跡醫病的可能性。



  (三)神的醫治和人的信心的關係


  靈恩派認為信心是神醫治的先決條件

  靈恩派的人非常強調病人的信心,他們往往把施行神醫失敗的病例歸咎於病人缺乏信心。他們認為病人若以完全的信心來求告神,就必從神那裏得到響應,而叫那些令群醫束手無策的病症,霍然而愈。他們最喜歡引用的經節是:「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罷!你的災病痊愈了」(可五34)。


  從聖經裏的實例看信心是否絕對必要

  在全部新約聖經裏,單是「你的信救了你」一句話,就提過七次,其中六次與醫病有關(太九22;可五34;十52;路八48;十七19;十八42);此外,至少還有三次,提到病人本身的信心和病得醫治相關(太九29;徒三16;十四8~10)。由此可見,病人的信心的確相當重要。
  雖然如此,在新約聖經眾多的病得痊愈的事例中,有許多並非因病人顯出信心,而是因別人的信心(太八10~11;九2;十五28;可二1~5;九23~24;路八50;約四50)。連雅各書所說:「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雅五15),指的不是病人的信心,而是代禱者的信心。
  更有甚者,新約聖經大多數病得痊愈的實例,若不是病人根本就是一個不信的人,就是病人本身並沒有什麽信心(太八1~4,14;九32;十二13,22;二十30;可七35;八22;路十四4;十七14;廿二51;約五8;九1;徒五16;八6~7;九36~43;十九11~12;二十9~12;廿八8~9)。
  綜觀上述聖經中的實例,信心固然非常緊要,但絕不是病得醫治必具的先決條件。在神的醫治中,有神主宰的權柄,祂可以在任何情況下完成祂特定的旨意。有些神醫運動家,動輒將失敗歸咎於病人的信心不足,這是明白聖經的人所不能接受的。


  一般信徒誤解信心

  話又說回來,信心有助於醫病,因此,若要尋求神的醫治,仍不能忽略信心的重要性。可惜一般信徒誤解了信心,以致他們心中「自以為有」的信心並不是真信心。拚命抓住虛假的信心,強迫自己或病人務要「信而順服」,往往帶來反麵的效果。真實的信心有如下的講究:

  (一)真實的信心並不是對尚未成就之事的一種盼望,而是「所望之事的實底」(來十一1),意即在信心裏已經有所「得著」(可十一24)。許多人堅定的相信「神要醫治」、「神必定會醫治」,但這種相信並不是聖經裏的信心。信心不是「要」、「將要」,信心乃是「得」、「已得」。

  (二)真實的信心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雖然我們憑著肉眼不能看見,但運用信心的靈眼已經有所看見(參林後五7;來十一13)。信徒若沒有靈裏的看見,很可能是虛偽的信心。

  (三)真實的信心出於主耶穌,祂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來十二2);我們自己並不能發起信心,隻不過是與主配合,讓主有機會將信心作到我們的裏麵。

  (四)真實的信心是從聽見神的話來的(羅十14)。而神「客觀」的話(logos),必須成為對個人「主觀」、「應時」的話(rhema),才能有產生信心的功效。所以,隻是抓住聖經上的白紙黑字,還不能算是真信心。

  (五)真實的信心能與主的話調和(來四2)。一方麵主的話產生信心,另一方麵信心又融入主的話裏,以致於令主的話在人身上發揮能力(參路一37;約六63)。

  (六)真實的信心隻在乎有或無,而不在乎大或小。主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太十七20);芥菜種是種子中最小的(參太十三31~32),信心雖小如芥菜種,仍能成就大事。



  (四)今日的神醫運動合乎聖經嗎?


  神醫運動是什麽

  所謂「神醫運動」,就是認為疾病全然肇因於人的罪惡,和邪靈的作祟,因此信徒生病了,不該看醫生,不該吃藥,而該對付罪惡和邪靈,並求助於有醫病恩賜的人,自然就會使病得著醫治。又有些靈恩派的人,將神醫的對象延伸到不信的世人,利用超自然醫治的方式,來傳揚福音,美其名為「權能布道」。由於人們的好奇心,和不求甚解,以致有很多人對神醫趨之若鶩,認為它是唯一屬靈且合乎聖經的醫治方式。


  主張神醫者的聖經根據

  主張神醫的人,常引用許多有關神要醫治我們的疾病的應許,作為應當尋求神醫的根據,其中最主要的有:
  「又說,你若留意聽耶和華你神的話,又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我就不將所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出十五26)。「祂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太八17;參賽五十三4)。「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參賽五十三5)。
  上述這些應許誠然告訴我們,神必要醫治我們的疾病,但並沒有說神必要在何時、用何種方式來醫治我們。
  主張神醫的人,也引用這些經節,將身體的得醫治,包括在基督的救恩之內。他們認為疾病既是從罪惡來的,而主耶穌的救贖既然擔當了我們的罪,當然也擔當了我們的疾病,所以吃藥、看醫生,是不相信主耶穌救贖的能力,因此是一種犯罪的行為。其實,基督所成功的救贖雖然包括了我們的靈魂身體(帖前五23;約參2),但這整個救贖的完滿成就──身體的得贖──還有待將來(羅八23)。在這之前,我們的身體還會衰、老、病、死,嚴格地說,世上難有一個完全健康的人,我們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因此,我們的身體得醫治,不能與靈魂的得救相題並論。今天,神也許醫治,也許不醫治;神也許用超自然的方式來醫治,也許用自然的方式來醫治。無論如何,都有祂的美意。


  聖經中的神醫和今日的神醫不同之處

  
   (一)動機不同:今日所謂的「權能布道」,動輒以神醫為號召,吸引人來聽福音、相信主耶穌。但當日主耶穌和祂的門徒們傳道時,從來不打神醫的旗號,隻是在遇見病人時,自自然然地行了出來,絕不是在事先特意聲明而為;並且在病人得了醫治之後,還常常囑咐他們不可宣揚(參閱太八4;九30;可三12;五43;七36)。

  (二)方式不同:說來奇怪,今日那些聲稱有醫病恩賜的人,差不多總是在他們預先妥為安排的環境中,在教堂裏,在電視攝影棚前,在舞台上,按著他們特定的節目演出,進行他們的醫病。但聖經記載的醫病方式,或在家裏,或在街道上,隨遇而為,絕無預先的安排。

  (三)效果不同:今日的神醫,雖然治愈了一些病人,但大部分卻醫不好,並且許多當場宣揚得著醫治的事例,在過後很短的時間內(快者次日),舊症複發。對於這些沒有奏效的情形,神醫家往往諉咎於病人,說他們沒有信心。但當日主耶穌自己醫病,不隻是話出或手到病除,祂還應許門徒說:「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十六18),並未設定任何得醫治的先決條件;其後使徒們的醫病,也是「全都得了醫治」(徒五16),效果百分之百,沒有一個不是當時立即好了的,絕沒有過了許久才漸漸好的,更沒有不能醫好的。

  (四)施醫與否不同:今日的神醫,雖然效果不彰,卻企圖醫治所有到他們跟前的病人。但主耶穌並不對所有的病人都施予醫治,像在畢士大池旁有許多病人,聖經隻記載祂醫好那個病了卅八年的病人(約五3~5)。使徒保羅雖曾醫治過好些病人(徒十四8~10;廿9~12;廿八8~9),但對他的同工提摩太、以巴弗提、特羅非摩,當他們病了,卻都不曾施行超自然的醫治(提前五23;腓二25~30;提後四20)。

  (五)態度不同:今日的神醫喜歡吹噓自己的成就,誇耀自己的虔誠和恩賜。但彼得卻特意否定自己,他說:「為什麽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徒三12)。


  異教徒也作超自然的醫治

  著名的靈恩運動者趙鏞基,在他的書《第四度空間》裏也承認說:「不是從神而來的人卻能行神跡,這種現象我在韓國屢次遇上。我們見過和尚行神跡;有些練瑜迦術的人在冥想中得著痊愈;日本的佛教組織『創價學會』,在聚會中常叫人得醫治。」又如北京的一個氣功大師嚴新,曾到舊金山表演許多特異功能,也能用氣功治病。


  奉主名行的神醫一定正確嗎?

  有人說,我們行神醫與異教徒完全不同,因為我們是奉主的名,也是為著傳主的道作的。他們忘了主耶穌曾預言說,將來有許多作惡的人,也奉主的名傳道,奉主的名行異能(太七22~23)。撒但不但會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它也會冒充是基督自己(太廿四23~24)。所以奉主的名行神醫,仍難保證必然是正確的。


  過度注重神醫運動的不良後果

  (一)容易導致信徒對神和自己產生錯誤的看法,因為不明白神為何醫治別人而不醫治自己,因而對神的慈愛發生疑問,更對自己的屬靈境況產生不必要的不滿和自責。

  (二)容易使人受邪靈的欺騙,而不自知地崇拜真神以外的人事物。自命具有醫病恩賜的人,或自認憑信心得痊愈者,成了大眾的偶像。

  (三)容易使人對主產生誤會,誤認祂是一位治病的耶穌,以為祂的救恩是要給人今世的健康、福樂,以致在教會中造成一股功利主義的風氣。

  (四)容易使人重視外表能夠眼見的異能,而忽略了內在靈命的追求。久而久之,傾向於隻喜歡參加靈恩的聚會,隻讀有關靈恩的書籍,最後形成門戶之見或偏見。

  (五)容易陷入自我中心意識。念念不忘病得醫治,一味祈求擺脫病痛,隻顧自己,而忽略了周遭的人事物。



  (五)信徒對神的醫治應有的認識


  聖經中有關醫治之神的啟示

  (一)祂「是」醫治人的神(出十五26;申卅二39);祂又差遣愛子主耶穌來到地上,作了有病之人的醫生(太九12)。
  (二)祂「能」醫治人一切的疾病(詩一百零三3;路五17);所以在主耶穌看來,人的疾病沒有一樣是「難」醫的,都是「容易」的(參可二9)。
  (三)祂「肯」醫治到祂跟前來的病人,因祂滿了慈心(可一41),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
  (四)祂「曾」醫治人各樣的疾病(新舊約聖經中治愈的事例不勝枚舉,具代表性的經節為:太四23~24)。
  (五)因此,祂今天仍要醫治人的疾病(可十六18;雅五15)。


  聖經有關神醫治的情形的啟示

  (一)神並沒有醫治每一個身體上有疾病的人,例如祂在畢士大池子旁,在許多病人中,隻醫治了那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約五2~8)。
  (二)對於同一個人,神有時施予醫治,有時不施予醫治。例如主曾醫治保羅的眼睛(徒九17~19),卻未答應除去他肉體上的刺(林後十二7~9)。
  (三)施醫與否的主權在於神,祂不受人的禱告或虔敬表現的限製,有時祂甚至醫治不信的外邦人(王下五1~14)。
  (四)祂的醫病並不是事先安排好的,都是碰到了就醫,且一醫就使病「立時」痊愈(太八3,13,15),僅有三次是等作完了極短時間的手續後才痊愈的(可八22~26;路十七11~19;約九1~7)。總之,主的醫治並不需要任何複元的時間。
  (五)在人的一生中,所有身體上的醫治都隻是暫時的,並不能除去肉體死亡的必然性(活著被提的人例外)。


  聖經有關神醫治的方式的啟示

  (一)主耶穌醫病的方式多樣化:手摸病人(太八15);開口吩咐(太九6~7);唾沫和泥抹病人(約九6);病人摸主的衣裳繸子(太九20~22)等等。
  (二)有時,醫治時不需要祂親自在場(太八5~13)。
  (三)主耶穌暗示祂並不反對借助於醫生和藥物(太九12;路十25~37)。
  

  聖經有關醫病恩賜的啟示

  (一) 祂也「藉」人來施行醫治,祂所使用的人包括先知(王下五1~14)、門徒(太十1)、使徒(徒三1~7)和有醫病恩賜的人(林前十二9)。
  (二)神的醫治並非全部須經過有醫病恩賜的人來施予,例如沒有醫病恩賜的長老也可以按手治病(雅五14~15)。
  (三)藉醫病恩賜者的醫治,有日漸減少的趨勢。例如保羅給人醫病的次數,隨著時間流逝而越來越稀少,到他晚年時,他自己和同工們病了,不曾施醫(加四13~15;林後十二7~10;腓二25~30;提前五23;提後四20)。
  (四)病得醫治,並非因那些有醫病恩賜者的虔誠和能力(徒三12)。
  

  聖經有關得醫治的條件的啟示

  (一)彼此認罪,互相代求,可以使病人得醫治(雅五14~16)。
  (二)病人本身的信心(太九22,29),和別人的信心(太九2),都有助於使病得醫治。
  (三)靠主耶穌基督的名(徒三16;四10)。
  (四)抹油(雅五14)。(注:關於『抹油』的屬靈意義,請參閱第四篇『生病了,你該怎麽辦﹖』中的『請教會的長老來抹油』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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