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滿江湖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離婚盡量做到散買賣不散交情

(2014-12-11 23:38:16) 下一個

有網友來問我,離婚後前夫不讓看孩子怎麽辦,很巧,最近身邊的朋友也遇到這樣的問題,幾乎每天都來跟我聊這個,弄的這幾天很負能量。這個問題,可以說是離婚後的死角問題,不是說沒辦法,當然可以去法院起訴解決,如果離婚時有過探視孩子的協議,就可以去法院申請強製執行,可是,拋開去法院解決的各種成本,那些物力人力都不說,從孩子的角度去看,那個監護人如果被迫履行這個義務,會不會把氣撒在孩子身上呢? 

    身邊有兩個離婚多年的小姐妹,都是起訴離婚,也都沒拿到孩子的撫養權,孩子也都是男方家唯一的孫子,一個是因為架不住婆婆的苦苦哀求,一個是法院判決,當 時都有和前夫協議了孩子的探視權。因為婆婆哀求放棄孩子的這個,每次去看孩子,前夫都百般阻撓,如果見了,孩子回家必定會挨打,慢慢的孩子不敢見她了,她 也不忍心孩子挨打,從越來越少去看孩子,到後來就算見麵,孩子的眼神也變的很漠然,這個過程隻有四五年。 

    法院把孩子判給前夫這個,孩子是給她看的,完全按照離婚協議書來履行,但孩子每次見她,都會哭著問她為什麽不要他,小學一二年級的時候,哄一會兒也就破涕 為笑了,小學快畢業的時候就不行了,從撒嬌的哭鬧變成惡狠狠的質問,怎麽哄都不聽,口口聲聲她是壞女人,拒絕再叫她媽媽,到高中的時候,但凡見她就是為了 要錢,要到了偶爾叫聲媽,要不到轉身就走。

這就是中國式離婚,孩子如果未成年,基本上就是跟了誰就和誰一條心。

讓一個女人放棄自己的孩子,除了少部分是因為別的理由,大多都是因為沒有經濟能力,特別是全職太太,在失去依靠後,養活自己都是問題,養孩子更是難上加 難,放棄是很無奈的選擇。那麽,這種情況下,離婚就不要離的太難看,不是說要放棄自己的權益,而是相對平和的去解決,太過激烈的手段盡量不用,甚至可以冷處理一段時間後再去辦離婚,或者先自立再離。 

    離婚時找人把男人打的滿地找牙的,把家砸的稀巴爛的,轉移財產的,去單位鬧把男人搞臭的,把男人連帶爹媽罵個狗血淋頭的,等等。如果離婚後是要把孩子帶走 的,那好吧,做就做了,如果孩子根本沒法帶走,那這麽做就太不理智了,除非無所謂孩子要不要探視,也無所謂認不認自己,不然這是在絕後路,孩子都歸別人 了,還強勢個什麽勁那,縱然這男人多麽的不是人,為了孩子,能多退一步就退一步吧。

    幾年前一個電影裏有這麽一段:一場離婚典禮,步驟和結婚相反,先把戒指放回盒子裏,再用手摸著錢宣誓,接著主持人喊了句散買賣不散交情,然後空中氣球飄 過,上麵寫著還是好朋友。當時的感覺,這段太不接地氣,最多適用於純粹的個性不合,現在細想想,其實這樣挺好,雖然做起來有點難,但可以往這個方向靠靠, 恨到骨頭裏惡語相向也是散,好言好語也是散,恨別人耗費的是自己的心力,離婚本就是為了更好的生活,不如多放下一點,不散交情,為孩子,也為自己。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