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女記者北戴河被強奸令鄧小平決心嚴打?
1983年2月8日,中顧委主任鄧小平到無錫視察工作,接見了在無錫休養的中顧委委員江渭清及省、市負責人。江渭清向鄧小平匯報說:“現在經濟發展,政治穩定,但社會治安情況很不好。城市裏女工晚上不敢上班,好人怕壞人,這樣下去不得了!這件事情,隻有你老人家下決心才行。”當鄧小平征求江渭清的意見時,江渭清說:“調查研究,半年準備,打幾個戰役,一個戰役打幾仗,該抓的抓,該殺的殺,還有的押送邊疆改造。犯罪分子最怕殺頭,還有怕吊銷戶口發配邊疆。”
那麽,究竟是什麽事件促使鄧小平痛下決心,做出這一決策的呢?有人說,是緣於河北省唐山市的“菜刀隊”;也有人說,是由一名外國女記者在北戴河的沙灘上被強奸引發的;還有人說,1983年的這場嚴厲打擊刑事犯罪鬥爭的直接導火索,是這一年發生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喜桂圖旗(今牙克石市)的“六一六”案件。
1983年6月16日,在呼倫貝爾盟喜桂圖旗,8名十幾歲的社會閑散青年無事生非,酒後滋事,殘忍殺死了27名無辜者,其中包括75歲的老人和2歲的幼兒,並有多名女青年被強奸、輪奸。這幫犯罪分子同時還犯有搶劫罪、爆炸罪。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一起極為罕見的特大凶殺案,在當地引起巨大的混亂,震驚全國,給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一時間,當地及周邊地區謠言四起,人心惶惶,以至於人們對到喜桂圖旗辦事都心有餘悸,在火車站不敢出站台。雖然被害者的親人和當地廣大人民群眾集體上書,要求把所有罪犯全部處以死刑,但經審判後隻有兩人被判處死刑(其他罪犯都不夠判處死刑的法定年齡)。
“六一六”案件震驚了中央領導。此後,鄧小平綜合各方麵的意見,果斷做出了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活動的決策。
1983年7月16日,新任公安部部長劉複之向黨中央遞交了《關於發揮專政職能改善公安裝備的報告》。7月17日,劉複之到了北戴河。18日,他向王瑞林(時任鄧小平秘書)詢問小平同誌看到報告沒有,有什麽指示。王瑞林告訴他:“小平同誌正要找你,有意見同你談哩。”7月19日上午,劉複之應約來到鄧小平住處,彭真陪同接見。鄧小平開門見山地說:“為什麽打擊刑事犯罪搞不起來?那一次政治局會議討論打擊經濟犯罪問題,講到從重從快從嚴時,有同誌冒了一句,說還要搞準。我說,沒有準不準的問題,經濟犯罪就是經濟犯罪;打砸搶的、搶劫的、殺人的,有什麽準不準的問題?是下不了手!”鄧小平批評了公安部呈上的報告:“這樣四平八穩,解決不了問題嘛。毛病就在於你們後麵講的‘同時注意不一刀切’,穩穩當當的,就不能解決問題。”鄧小平要求必須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態度非常堅決。他係統地談了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步驟和措施。
鄧小平強調:“解決刑事犯罪問題,是長期的鬥爭,需要從各方麵做工作。現在是非常狀態,必須依法從重從快集中打擊,嚴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癢,不得人心。我們說加強人民民主專政,這就是人民民主專政。要講人道主義,我們保護最大多數人的安全,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義!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先從北京開始,然後上海、天津,以至其他城市。隻要堅持這麽幹,情況一定能好轉。”
鄧小平的這篇談話,明確地解決了政法幹部的憂慮,如會不會混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會不會發生新的冤假錯案?會不會變成搞運動了?鄧小平高瞻遠矚,準確把握了嚴厲打擊刑事犯罪與經濟建設之間的內在關係,教育政法戰線幹部要把握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這個大局,而“嚴打”要作為維護大局的一個重要措施來看待。堅決打擊刑事犯罪,隻會贏得人民的擁護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