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京華時報》報道:昨天下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監事長(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而這位官員的落馬,是其近親屬展秀玲堅持實名舉報,最終獲得中紀委督辦。
這位銀行官員神通到底有多大,我們來看看舉報人目前曝光的內容:一是全家三口人,都擁有雙重國籍,即新西蘭和中國國籍;二是女兒楊紫擁有五個姓名,擁有五個身份證;三是房產遍布全國價值2300萬;四是妻女投資1500萬辦貨款公司。
看到以上四條信息,我們不禁要問,這位中國官員根底是中國人還是新西蘭人?中國法律明確不承認雙重國籍,他們是如何做到擁有雙重國籍的?既然不承認雙重國籍,那麽,這位官員全家人在擁有新西蘭國籍之後,中國國籍就應該自動取消,那為何他家三口能夠同時擁有中國國籍?難道是有關部門的疏忽?現在全國在清理戶口,為何他家三口就被忽略?不僅如此,而且他的女兒能夠擁有五個名字,而且擁有五個身份證,那這又是如何辦出來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這位官員到底是不是裸官?從目前的信息來看,查辦裸官確實要更加深入,因為他家三口在擁有新西蘭國籍的同時,還擁有中國國籍,而且其妻女都還在中國工作,確實不好分辨,但從中國法律規定來看,這位官員不屬於裸官範圍,屬於外國人在中國當官,應該比裸官現象還嚴重,裸官至少在任期內保證了自己是中國國籍,但這位官員連自己都不是中國國籍,但他卻是中國正廳級官員,丁丁實在想不明白,這位外國人是如何能在中國做官的?組織部門難道沒有調查清楚?責任到底在哪裏?
如果說這位官員的身份相關部門還弄不清楚的話,那其妻女是如何能夠投資辦貸款公司的,而且就在哈爾濱市,對於官員的配偶子女就業,中國相關部門早就有規定,不能從事官員相近的產業,也不能在官員就任地從業,可為何這位官員的妻女就能夠出資辦理貸款公司呢?相關部門在調查時難道不清楚?
當然,他們這種行為的最終目的都清楚,那就是為了錢,從目前來看,這位官員到底有多少財富,單憑房產就有2300萬,妻女投資貸款公司就有1500萬,4000萬元如果僅憑這位官員的工資收入能夠達到嗎?這還不算其女兒出國十年的開銷,更不算全家三口的生活支出。
所以事實很清楚,這位官員全家之所以能夠擁有雙重國籍,一方麵是為了自己能夠當更大的官,撈更多的錢,在東窗事發或退休後為外逃作準備,最終逍遙法外,這其實是現代版的狡免三窟,相比那些裸官更危險。隻是在中國法律明確規定中國人不能擁有雙重國籍的前提下,這位官員全家是如何做到擁有雙重國籍的?而且其女兒是如何能夠擁有五個身份的?尤其是其妻女是如何能夠辦貸款公司的?而且這些方麵的管理在中國都有專門的部門,可是,這位官員卻為何能夠做到?如此之多的疑問,在此官員落馬之後,誰能出來回答?在這位官員之外,中國還有多少這樣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