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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在釣魚台居住時的一些情況

(2014-08-04 00:54:22) 下一個

作者:楊銀祿(江青秘書)

原載《黨史博覽》2005年第11

  中央文化革命小組成立後,陳伯達、江青及其他文革小組成員陸續搬進了釣魚台辦公和居住。陳伯達住15號樓,江青住5號樓。

 

江青患病,看毛江關係

  江青患有比較嚴重的植物神經失調病症,對聲音特別敏感。1966年底,她覺得5號樓距離馬路太近,車來人往不夠安靜,就提出搬家的要求。經過認真挑選,她選中了11號樓,很快就搬了過去。11號樓距離馬路較遠,周圍環境也較幽靜。

  1968年秋冬之交,江青患了一次重感冒,發高燒,體溫在38℃以上,幾天高燒不退。看得出她非常不舒服,整天坐臥不寧,煩躁不安,出大汗。

  病中,江青想見毛主席。

  有一天,她叫我打電話給毛主席的秘書徐業夫同誌,她說:“讓他立即報告毛主席,就說我現在的病情很嚴重,幾日高燒不退,身體極度虛弱,請主席趕來釣魚台看看我,否則,就可能見不到主席了。”

  徐業夫將江青的請求報告了毛主席,主席既沒有表示去釣魚台,也沒有表示不去,沒有說話。

  江青焦急地等待著,等了兩天,實在忍不住了,叫我再次打電話,“讓徐業夫問問主席何時能來釣魚台看我”。徐業夫在電話裏說,他不好催促主席,等一等再說吧,並答應過幾天他再提醒一下主席。

  大約過了兩周,江青的病完全好了,吃飯、睡覺、工作都恢複正常了,毛主席才從中南海來到釣魚台看望江青。毛主席雖然來得晚了一些, 但是,江青還是很高興的,從二樓下到一樓迎接毛主席。那個時候主席的身體很好,毫不費力地從一樓爬到二樓,他們談了一個多小時,江青高高興興地把主席送到 汽車上。

  回到樓裏以後,江青又回到二層,把主席沒有吸完的雪茄煙分給工作人員,叫我們留作紀念,並說:“你們會吸煙的同誌可以吸嘛!”她平時最討厭身邊的工作人員吸煙,這一天她一反常態,說:“你們吸吧,今天開戒啦。”

江青說毛澤東醫生李誌綏是特務

  年底,江青患了牙病,牙齦腫脹,發低燒,她把毛主席的保健醫生李誌綏叫到11號樓。李誌綏與她商量服一種消炎止痛藥,她同意後服下 了。可能是藥物過敏,兩個小時以後,大腿內側長了一些小疙瘩,覺得發癢,精神緊張得很,如坐針氈。她發怒了,在走廊裏大聲斥責李誌綏:“你給我服的是什麽 屁藥!為什麽長了這麽多疙瘩?這樣瘙癢?如果這種東西控製不住,再繼續發展的話,我就有生命危險啦!一切後果由你李誌綏負責!”她停頓了一下,不假思索地 嚷嚷:“據說你過去曾經給國民黨的大官看過病?我看你就是國民黨的大特務,你今天是有意殘害我的!你如此對待我,絕沒有好下場!你滾吧!”

  那時,李誌綏已經是50多歲的人了,嚇得一動不動,一言不發,麵色蒼白,江青叫他“滾”,他就低著頭走了。

  三天以後,江青的牙齦消腫了,不疼了,小疙瘩也沒有了。病雖然好了,但是,江青對李誌綏還是耿耿於懷,將她服藥、長小疙瘩的事報告了毛主席,說她懷疑李誌綏是國民黨的特務,請主席警惕他的行動,建議主席把他從身邊趕走。

  毛主席不以為然地說,他是一個醫生,給誰看病都是應該的、正常的,國民黨的大官也是人嘛,有了病也得看醫生。他給國民黨大官看病,那是他的職業,難道給國民黨的大官看過病的醫生就是特務嗎?就不能給共產黨的大官看病嗎?不要亂懷疑嘛,你不用我用嘛。

  從那以後,李誌綏特別害怕江青,聽說江青要到毛主席那裏去,他就會早早地溜走。實在溜不掉與江青碰到一塊,他便會站在原地一動不動,頭都不敢抬。

 

江青搬家,害怕屋裏有竊聽器

  1968年下半年,江青看了一份介紹蘇聯情報機關克格勃的資料以後,便懷疑起11號樓也被安裝了竊聽器。於是,她馬上分派她信得過 的人在11號樓的裏裏外外、上上下下進行搜查。查了幾天,自然是一無所獲。但江青仍然不放心。再加上秋冬時節她又得了上麵說的那場病,就開始討厭11號 樓,產生了再次搬家的念頭。

  一天,江青對我說:“小楊呀,我不想在這棟樓繼續住下去了,我總懷疑11號樓有竊聽器,覺得不安全,這算是第一個原因吧。第二,這 棟樓離12號樓太近,如果主席來12號樓辦公或休息的話,我怕影響主席。第三,我看10號樓比11號樓大一些,房間可能多一些,到了10號樓我可住在一 層,以後不再費力地爬二層了,況且10號樓離9號樓近,我和春橋、文元同誌研究工作也比較方便。你給總理打個電話,把我的想法跟總理說說,如果總理同意我 的意見,你再給東興同誌打個電話,請他派人到10號樓仔細檢查檢查,看有沒有安全隱患,檢查完了,再用紫外線消消毒。一切都搞完了,我再搬。”

  周總理對江青非常了解,他接到我的電話,立即就答複了:“好嘛,江青同誌的想法是對的,我同意。我現在就給東興同誌打電話請他準備 一下。江青同誌還有什麽要求嗎?”我說:“江青同誌說要檢查一下樓的安全情況,然後再用紫外線消消毒,別的沒有提什麽要求。”周總理說:“那好嘛,我請東 興同誌辦。”

  我把總理的意見報告給江青,她非常高興,提出馬上到10號樓去看看。我說:“那棟樓好幾年沒有住人了,可能很髒了,等打掃好了你再 去看好嗎?”她說:“不礙事,我現在就去。”我忙說:“請江青同誌等一等,我請釣魚台的領導把10號樓的鑰匙送來,叫他們在那裏等,不然咱們進不去呀。” 江青說:“那好,還是你想得周到。”這是江青第一次表揚我。

  等釣魚台管理處的處長張振良和一位對10號樓熟悉的服務員到了那裏,我和警衛員就陪同江青到了10號樓。那位服務員把所有的套間打開,請江青看。江青看後非常滿意。

  根據江青的要求,對10號樓全部整理完後,她於1969年春節前就從11號樓搬到了10號樓。

 

林彪來賀新居,一言不發

  江青搬到10號樓的第二天,林彪和葉群到10號樓來看望江青。他們來到10號樓以後,沒有進會客廳,也沒有進江青的辦公室。林彪可 能是累了,一屁股坐在樓廳的沙發上不動了。江青和葉群見狀就坐在林彪的左右。江青首先開口說:“歡迎林副主席和葉群同誌來看我。”林彪坐在那裏隻是微笑, 默不作聲。葉群卻很活躍,她探過身子,笑著對江青說:“今天林彪同誌和我來是祝賀江青同誌喬遷新居的。林彪同誌知道江青同誌搬到新住處非常高興,他祝江青 同誌身體健康,說江青同誌身體健康可以為黨為人民多作貢獻,也是黨和人民的福氣。”林彪還是不說話,隻是點點頭。葉群繼續說:“我看這棟樓房很不錯,麵積 比較大,活動方便,空氣比較好。如果天氣不好,外邊散步不方便,江青同誌可以在樓裏散步。江青同誌剛搬到這裏來,可能還不太適應,住久了就習慣了。江青同 誌如果覺得樓房內外有什麽地方需要改造的,我叫邱會作(總後勤部部長)給你辦。”江青說:“謝謝林副主席和葉群同誌的關心,林副主席身體也不太好,天氣這 樣寒冷,還來看我。請林副主席保重身體。現在樓房不需要修理,以後如果需要的話,再麻煩你們。”葉群說:“請江青同誌千萬不要客氣!”

江青要求秘書保存與毛家灣的通話記錄

  林彪和葉群專程來10號樓向江青賀新居,江青表現得還是蠻高興的。但是,我沒有想到的是,他們剛剛離開10號樓,江青就非常嚴肅地 對我說:“小楊,你記住,從今天起,我和毛家灣(林彪住地)的來去電話都要寫出詳細的電話記錄,電話記錄都必須經過我過目,並妥善地保存好,留作證據,否 則將來我說不清楚,你也說不清楚。”

  那個時候,黨的九大還沒有召開,他們之間正是互相保護、互相吹捧、互相抬舉、互相利用的時候,江青為什麽對毛家灣產生了戒心,直到今日我也沒有搞清楚。

   為了將來說清楚和林彪之間的來往,江青叫我保存電話記錄,這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從我保存的幾十份電話記錄看,他們之間的關係是不一般的,是密切的,是相互利用、相互吹捧、相互關心的,當然也相互有戒心。

 

江青在釣魚台修防空工事

  1969年10月中旬,中央發出通知,為了防範蘇聯利用中蘇邊境談判之機對我國進行軍事進攻,立即加強戰備,於10月20日之前把 在北京的老同誌全部疏散到外地。留在北京的最高領導人隻有周恩來總理。為安全考慮,周總理和其他政治局委員住進了北京西山,江青也一同住進了西山。為了體 驗在防空設施裏的感受,江青鑽進防空洞呆了十幾分鍾,就感覺缺氧不舒服。她在西山住煩了,11月7日下午回到釣魚台,專門看了17號樓的地下室。江青在釣 魚台住了一個晚上,又匆匆回到西山,並叫我打電話讓中辦警衛局二處把17號樓的地下室改建成永久性的堅固的防空設施。中央辦公廳為此寫了專題報告,並做出 設計方案,經周總理批準後,修建工程隨即開工。工程竣工後,江青親往檢查,表示很滿意,還陸續就防空設施提了一些要求,例如在防空工事裏存放一些壓縮餅 幹、臘肉、臘魚片,急救藥棉、棉簽、紗布、酒精、碘酒、小手術器具和縫補衣服的針線等。

  1970年2月初,江青又提出,在10號樓建一個堅固的防空洞,經請示周總理批準,很快建成了,還在裏麵安了床鋪,備了和17號樓地下室一樣的食品、藥品等。江青還鑽下去檢查,凡她不滿意的地方,都進行改動,直到她滿意為止。

 

江青防地震

  1970年1、2月間,傳來北京周邊地區可能發生地震的情報,江青敏感的神經又緊張起來。有一天,江青嚴肅地對我們說:“保證我的 安全是你們的責任,是黨中央、毛主席交給你們的任務,對我的安全問題,不能有任何閃失,要做到萬無一失。如果我的身體、生命受到損害,黨和人民就受到損 失。為了防震,保證我的安全,你們要想想辦法,不用我替你們操心吧?我建議,在我的臥室、辦公室、客廳等經常辦公、休息和活動的地方,搭建牢固的防震架, 擺上救命的物品。我限你們在三天之內搞好,還不能幹擾我的工作、休息和生活。”

  我們首先把她的意見報告了汪東興,然後再找人進行研究,準備好材料、車輛和人員,等著她出去開會的時候立即動手。一天晚上,她到人 民大會堂參加政治局會議,我們用兩三個小時就把活幹完了。在她的臥室用粗大堅硬的方木搭了大架子,還把四根柱子牢牢固定在地板上;在她的辦公室和大客廳擺 放了堅固的桌子和紅木的條案,如果發生地震,她可以立即鑽進去,暫避一時。

  江青開完會,看了電影,回到10號樓,對我們采取的防震措施表示滿意。第二天她起床後,又把我叫去說:“光采取防震措施還不行,如果地震發生了,你們還得把我轉移到安全地方去,你們要練習如何背我、抬我。你把我身邊的工作人員集合起來,我現在就看你們練習。”

   我把工作人員叫到樓廳,江青坐在沙發上看我們男背女、女背女的練習。練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江青滿意為止。個個累得滿頭大汗,氣喘籲籲。

 

江青第三次練習開車,就撞到樹上

  在西山躲避戰爭的一天,江青正在看文件,打鈴叫我。她對我說:“小楊,現在的國際形勢很緊張,蘇聯對我國發動侵略戰爭的可能性隨時 都會發生,他們的戰術很可能是首先對我們的首都進行大規模的空襲,然後是裝甲部隊的大舉進攻。我們的軍隊雖然在‘三北地區’(東北、華北、西北)做好了戰 爭準備,但是,現在的戰爭是殘酷的。咱們要做好各種準備工作,例如學會急救,包括包紮、塗藥、人工呼吸,對傷者進行轉移等。更重要的是學會開汽車,我身邊 的工作人員都要學會,我自己也要學開車。你今天就召集大家開個會,進行動員。都要行動起來,你首先帶個頭。學開車不能影響工作,你們要在我休息的時候學。 咱們都會開車了,如果遇到敵人襲擊,司機被打死了,警衛員開起來就跑了;如果警衛員又被打死了,秘書開起來就跑了;如果秘書又被打死了,護士開起來就跑 了;如果你們都被打死了,我自己開起來就跑了。這樣,我們增加了逃生的機會。坐以待斃是不可取的,也不是我江某的性格。”我說:“我們一定要按照江青同誌 的指示辦。”她說:“那好,你們要把學開車當作政治任務去完成。”

  我把江青的意見報告汪東興,他也很支持,並告訴警衛局交通科科長曹誌秀給我們準備一輛教練車。

  曹科長很快給了我們一輛蘇製的舊嘎斯六九。這輛車開到西山以後,我是第一個學的。我的師傅是警衛局二處司機王自開(他後來給董必武 同誌和華國鋒同誌開過車),他把車開到香山停車場,教我掛擋、起步、刹車、轉向、換擋。他教得耐心,我學得認真。兩個月以後,我就拿到了正式的駕駛執照。 以後,其他工作人員都相繼學會開車了。

  江青正式從西山回到釣魚台以後,馬上提出也要學開車。這件事,可叫我們犯愁了,怎樣才能保證她的安全呢?叫她學吧,萬一發生一點點 問題,如何向黨中央、毛主席交代?不叫她學吧,誰能說服她?我們知道,她想幹的事,非幹不可,任何人也攔不住——這就是江青的性格。我就把這件事報告了汪 東興,他更了解江青的性格,答複:“那就叫她學吧,你們要想辦法保證她的安全,不能出任何差錯。”

  江青要求學開車,組織上又同意了,具體工作還是由我們來辦。用嘎斯六九當她的教練車肯定不行,掛擋、起步、換擋這些活兒她幹不了。 隻能用自動換擋的紅旗轎車。為了保證安全,我們和警衛局汽車修理廠的技術人員一起研究,想出一個好辦法,就是在副駕駛的位置上安裝一個輔助製動器,在緊急 情況下教練員也可以采取刹車措施,以防止碰撞。經過試驗,效果不錯。訓練場地定在釣魚台院內,因為那裏院子大,車輛少,人員少,道路平坦。

  江青學車的教練員是她的司機李子元。

  江青第一二次學開車,比較小心謹慎,也能夠聽從教練員的指揮,沒有發生任何問題。

  第三次開車,她的膽子比第一次大多了,油門也加大了,車速快了。教練員幾次提醒她開慢點,她可就不怎麽聽了。在17號樓西側由北向 南行駛到10號樓路口時,向右打輪往西拐彎,她既沒有減速,也沒有收油門,拐過去後來不及回輪。這時,她慌了神,手忙腳亂地加大了油門。教練員一邊踩輔助 製動器,一邊幫她回輪。一個手不能提籃、肩不能挑擔的柔弱女人,不知道那時從哪兒來了那麽大的勁兒,李子元硬是沒有把方向盤轉過來。汽車一下子就上了30 度的土坡,撞到一棵楊樹上才停下來。車前的大燈、小燈全撞壞了,機器蓋也鼓起來。一輛很好的大紅旗轎車撞成那個樣子,她毫不心疼,從車上下來,看了一眼 說:“不礙事,沒有關係,我還學。”嘴上雖然說得輕鬆,但事實上她害怕了,從此以後再也不提學開車的事了。

 

江青讓張、姚、王陪她“看電影”

  1973年6月11日晚上,江青叫我請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陪她到17號樓看南斯拉夫電影《瓦爾特保衛薩拉熱窩》,王洪文說晚上 有事不去看了,張春橋、姚文元說這部電影看過了,也不去看了。當我把他們的回話報告給江青時,她就不高興了。帶著一肚子氣,她獨自看了大約半個小時。她越 想越有氣,越想越覺得不是滋味,就霍地站起來,氣衝衝地跑到9號樓質問張春橋、姚文元到底看過沒有看過那部電影。老奸巨猾的張春橋看到江青來勢不對,就撒 謊說:“我沒有看過呀。”姚文元也見風使舵說:“看沒看過我不記得了。”江青對他們的回話半信半疑,於是就命令她的警衛員到放映室查看登記本。查的結果是 張春橋、姚文元均已看過,江青知道他們撒了謊。但當著大家的麵,她對張、姚又能說什麽呢?雖然不高興,又不能對他們怎麽樣,於是,她惱羞成怒,大發雷霆, 遷怒於我和警衛員,誣蔑我們謊報軍情,犯了“欺君之罪”,有意挑撥他們之間的關係,是“現行反革命分子”。他們三個人跑到中南海西花廳,逼著周總理把我們 立即關進監獄。要不是毛主席、周總理和汪東興同誌的保護,我們的下場可就慘了。

 

釣魚台霸主,公開與陳伯達吵架

  那個時候,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凡是江青經常用的東西,別的中央領導人就不好用、不能用、不敢用。如果用了,叫她知道,她就會不高興,甚至發作出來,弄得大家都很不愉快。

  釣魚台當時共有18棟樓,其中兩棟是工作人員用房,一棟是綜合活動樓,其餘的15棟是接待樓。江青一個人就住過三棟接待樓,還霸占 著綜合活動樓,再加上陳伯達、康生、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住在裏麵,所以有人說,釣魚台的南半部是一個禁區,江青是釣魚台的霸主。我認為這種說法是貼切 的。

  江青不但長期獨占著兩棟樓,還有4匹軍馬長期供她獨用,即使是到北戴河休息,去八達嶺遊玩,馬匹也上專列與她一同前往。放映廳的近百部電影片,由她一個霸占著,沒有她同意誰也不敢拿出去看,包括周總理、陳伯達、康生和葉劍英在內。

  江青在釣魚台散步時,如果有汽車經過,司機在很遠的地方看到江青散步,就會立即停車、熄火,靜靜地等待江青走過去;如果行人發現江青,會立即繞道避開,如果無道可避,就會往回走,不能也不敢和江青碰麵。

江青處處以毛主席夫人自居,總想自己說了算。她是中央文革小組的副組長,陳伯達是組長,她卻高居於組長之上。討論起草九大的政治報告 時,有一次江青公開跟陳伯達大吵,當著中央文革碰頭會其他成員的麵,對陳說:“我看不起你!”並在陳的麵前狠狠摔了一個水杯。在那次會上,張春橋、姚文元 沒有說話。會後,她把張春橋、姚文元叫到10號樓,批評了他們在關鍵時刻不堅持原則立場,不幫她說話。他們回去以後,給江青寫了檢討並恭恭敬敬地到10號 樓遞給江青。

 

所謂傅崇碧“衝擊釣魚台”事件

  1968年3月初,北京魯迅博物館的群眾組織,請求魯迅的夫人許廣平寫信給黨中央,稱收藏在館內的部分魯迅手稿不見了,並提到戚本禹曾從文化部取走這部分手稿。3月5日晚,江青要傅崇碧過問此事。

  傅崇碧經過周密調查,查清楚了結果:江青於1967年1月,派戚本禹和中央文革的工作人員韓樹信取走了魯迅手稿,當時還開了收條,將4箱手稿交給了文革小組保密員卜信榮保管。

  3月8日,傅崇碧帶著衛戍區的副政委周樹青、秘書馮正午到釣魚台向江青報告手稿的調查情況。兩輛汽車到釣魚台東門,傅崇碧找江青沒 有找到,就和文革小組值班室聯係,值班室報告辦事組組長李訥,李訥沒有明確表示。於是,他們就給陳伯達的秘書王保春打電話,得到同意後進入釣魚台。在16 號樓前恰遇姚文元,他們便一起進了樓。

  不知江青怎麽知道的,叫上我,就從11號樓風風火火地趕到了16號樓。

  江青一進門就大聲吼道:“傅崇碧,誰叫你進來的?你帶這麽多人到這裏來幹什麽?你到這裏來要抓人嗎?你懂不懂紀律?……”

  當傅崇碧解釋是陳伯達辦公室批準進來的時候,江青質問:“陳伯達在哪兒?辦公室哪一個?陳伯達批準的也不行,因為這件事是我叫你調查的,你為什麽不請示我?你身為衛戍區司令,不經我允許就進來,這是嚴重的政治事件!我們要抓人啦!”

  傅的秘書馮正午,沒有見過這種陣勢,一刺激,緊張得暈過去了,手中的公文包隨即掉到地上。

  這時,江青高喊:“他拿皮包打我!”當時,傅崇碧很冷靜地說:“江青同誌,我是來匯報魯迅手稿的事情的,這是你交辦的,現在已經查清,手稿和保管手稿的人,都在中央文革小組。”

  江青故作驚訝地說:“什麽?這不可能!”周樹青當即從皮包裏找出寫有收管手稿人簽字的條子,交給江青。江青接過條子看了以後,立刻 把卜信榮找來,後又搬來裝有手稿的4個箱子,打開箱子,江青親自翻看後,對卜信榮喊道:“你是個大壞蛋,不是毛主席的兵,把他抓起來!”卜信榮急得滿臉通 紅,連聲高喊:“冤枉!我冤枉啊!”江青根本不想聽卜信榮再解釋什麽,隻是重複一句話:“把他抓起來!”就這樣,卜信榮就被莫名其妙地逮捕了。她又硬逼著 陳伯達把秘書王保春調離釣魚台。其實,按規定,中央領導人的秘書是有權批準有關人員進入領導人住地的。

  3月9日晚上,江青在釣魚台16號樓召開會議時說:“傅崇碧帶人、帶槍闖釣魚台16號樓中央文革小組,行為可疑!他的秘書皮包裏裝了幾支手槍,並用皮包擊打我的腰部,企圖打斷我的脊梁骨!”姚文元在一旁隨聲附和作偽證。

  江青不愧是一個名演員,會演戲,越演越像。我是在場的見證人之一,事情根本不像江青說的,但是她居於高位,又是一個特殊人物,權勢巨大,當時不少高層領導人懼怕她,對於她的話豈敢不“非常重視”?

  3月10日,謝富治、楊成武、吳法憲、汪東興召集會議,參加會議的單位有北京軍區、北京衛戍區、中辦警衛局等。會上又講了傅崇碧進 釣魚台的問題,並規定了七條:一、任何人進中南海、人民大會堂、釣魚台、京西賓館、國防部大樓都要事先打電話報告,經批準後方可放行,而且必須是首長批 準,秘書和警衛批準不算數;二、被批準進去的人隻能是本人,其隨員不得進到院裏樓內;三、被批準進去者到指定的會客地點等候,不得亂竄;四、送文件的通訊 人員,不得直接送到首長住房(辦公室),信件要經過中辦秘書局轉遞;五、不管任何人的汽車,進入這五個地方時,哨兵不僅要認車,而且要認人;六、任何人進 入首長住地時,不準攜帶武器和危險物品;七、今後中央開會時,不準送文件到會場。這七條規定是楊成武代表與會領導歸納並宣布的。

 

江青命令:不許黃、吳、李、邱進釣魚台

  林彪、葉群等摔死在蒙古國境內的第三天(那時“九一三”事件還未公開),江青對我說:“小楊,我今天宣布一條命令,從今天起,毛家灣的人,還有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不準進入釣魚台,你馬上報告給汪東興同誌立即執行。”

  我遵照江青的指示報告了汪東興同誌,他說:“這件事難以執行,因為這是關係到黨中央、毛主席的戰略部署的重大問題,不能隨便通知釣 魚台各個大門,這樣做會驚動某些人,也會泄密。同時會幹擾黨中央、毛主席的部署。這些話,你不要跟江青同誌說,由我跟她說。江青同誌問你時,你就說報告東 興同誌了。”

  1971年9月24日,中央命令黃、吳、李、邱離職反省,交代問題。從此,江青不準他們進入釣魚台的命令自然也就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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