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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嚴查大米轉基因(轉)

(2014-07-27 19:54:06) 下一個

2009年,中國為兩個轉基因水稻品種頒發了安全證書。此舉引起了反對轉基因人士的強烈反對。而“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舉辦輸歐米製品轉基因成分檢測方法培訓班”的新聞,更讓許多人認為“嚴查對歐大米”說明“轉基因大米有害”。

其實,中國的那兩個品種並不是最早獲得批準的轉基因水稻品種。早在2000年,拜爾開發的兩個抗除草劑轉基因水稻就在美國獲得了批準。此後,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國也得到了批準。其中的一個品種也向歐盟申請進口作為食品或者動物飼料。2007年,歐洲食品安全局發布了評估報告,結論是該大米對於人類健康、動物健康和環境安全都跟相應的非轉基因品種一樣安全。

也就是說,不管是美國、加拿大,還是歐盟,對於“轉基因大米”都沒有禁止,反而批準了一些品種。但是,這兩個品種的商業化都沒有成功——它們在法律上具有合法的身份,但在現實中卻沒有吸引力,因而沒有農民種植。

實際上,拜爾在轉基因水稻上投入了很多,也開發過多種其他的品種。還有一個品種代號LL601,在美國獲準進行大田試驗。1998年開始,到2001年拜爾結束了試驗,沒有繼續開發,也沒有申請審批。

2006年,美國一些出口歐洲的大米中檢測出了微量的LL601成分。到了7月底,拜爾正式通報FDA,一些地區的大米出現了LL601“汙染”。此後的調查沒有找到汙染的來源,但這一“汙染事件”對美國水稻產業造成了沉重打擊。日本和俄羅斯宣布停止進口美國大米,而歐盟和墨西哥雖未禁止,但加強了檢測。

作為“危機公關”的舉措之一,拜爾向美國農業部申請批準LL601轉基因水稻。2006年9月,農業部和FDA完成了對該品種的安全評估,結論是該品種沒有安全性的問題。2008年,這個品種在美國也獲得了批準。

不過,這隻能說明這些“汙染”不會帶來危害,並不能解決“汙染事件”造成的貿易損失。約有1.1萬稻農受到影響,他們向拜爾提出索賠。經過漫長的等待,2011年,拜爾付出了7.5億美元來解決這一訴訟。

不管是歐盟、日本還是美國,都沒有禁止“轉基因大米”,更沒有禁止“轉基因食品”。但是,任何國家都禁止“未經審批的轉基因食品”。美國批準了拜爾的那幾個品種,所以此後被它們所“汙染”的大米在美國也就不算違法產品。但是,歐盟沒有批準,那麽隻要含有就是非法,歐盟就會拒絕進口。而且,即使是被批準的產品,隻要含量超過0.9%,在歐盟也必須進行標注。

中國的轉基因大米跟拜爾事件有相似之處。中國進行過一些轉基因大米的大田試驗。此後,一些出口歐盟的米製品中被檢測出了轉基因成分,從而導致這些產品被拒絕。因為這種事件在中國米製品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歐盟要求出口商必須出具檢測報告。中國的出口商想要繼續出口歐洲,自然就隻能嚴加檢測,滿足對方要求。

轉基因是一種新興的技術。公眾對它的接受,不僅僅是“是否安全”這個科學問題,還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嚴格監管”這個程序問題。因為自己的試驗品“汙染”——盡管後來這些“汙染品種”也通過了安全審批,拜爾依然付出了7.5億美元的代價。而中國的轉基因大米是否非法流出、有多嚴重,反映了中國轉基因研發界的管理和自律程度——而這,對於轉基因在中國的前景,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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