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本應是公正的化身,他本應在法庭上審判強盜、小偷、奸夫淫婦,而不是……各位看官坐穩了,下麵的故事怕是你飽覽今古傳奇,也未曾見識過的。
事情發生在湖南永州——嘖嘖,這地方的“法治環境”是頗知名的,不談。
湖南日報旗下的華聲在線報道,永州市冷水灘區人民法院,幾年前判決了一起“不尋常”的離婚案:女方楊晴獲得了房屋、土地等幾乎全部家庭財產,而男方成森林分到的是全部債務、和女兒的撫養權……
鬧離婚的見多了,分家產分到如此不公實屬罕見,若說係因男方有重大過錯(家暴、出軌)的話,女兒卻又判給了他,這斷案邏輯誰能理解?
更詭異的還在後麵。離婚案終審後不久,主審的周姓法官如同厲鬼,竟調至冷水灘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對男方采取“強製執行”措施,直到他向前妻支付了20萬。
完了嗎?沒完。在之前的訴訟中,成森林就主張,涉案土地係與他人共有,不能作為婚內財產分割,沒想到不但割了,而且被反咬一口——在“強執”後不久,成森林又收到了法院一張傳票,前妻要求他再拿17萬,以償清土地合夥人的投資股份!
前妻盯緊了坑他,法官居然也盯緊了害他,這是中了什麽邪呢?——7個月後真相水落石出,朋友告訴成森林,前妻楊晴與周姓法官登記結婚了!
這真是……描述這一連串情形的成語還沒發明出來,眾看官隻好無語,端的是:翻雲覆雨的西門慶,暗度陳倉的胯下韓,娶了人婦取家產,如此手段是法官!
然而慢著,也有網友指出:不要瞎懷疑人民法官呀,興許人家是在辦案過程中發生了感情呀,戀愛自由管得著麽?
還真是,法官就是法官,可以玩弄法律於股掌,可不能讓法律把自己給繞住,這一連串看似一氣嗬成,實則前前後後好幾年,非得過人的耐心和布局不能辦成,還真挺難找出其違法硬傷來,網友不由得驚歎道:好大的一盤棋啊!
但是,法官也不能任其成為“法外之官”,多年的故事連起來看被看出了問題,那也是問題,追究腐敗瀆職要“終身製”,有關部門應當予以調查。據悉,此事已被當地中院立案重審。
觀眾會繼續等待續集,因為這前情也實在太精彩、太戲劇,法官大人跟“西門慶大官人”相比,就差一碗毒酒了,然而在這法治的新時代,觀眾希望看到一個新結局:打虎的武二郎盡快回來,人間的老虎也需要打!
文/紙上建築原文鏈接: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f=w&ctid=142967&boardid=1&id=10227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