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前麵寫過一個帖子,紀念一個叫做Joseph Gerrald的政治犯。他因為參與18世紀的英國改良運動,鼓吹平等、言論自由、定期議會選舉、普遍選舉權。而在1794年受大英帝國法庭審判,並被判處14年流放徒刑,發配到澳洲新南威爾斯。1796年3月16日他在悉尼病死,時年35歲。
紀念他,紀念其他許多被迫害的他們,無非就是想要表達一種感恩和敬佩。如果沒有他們的努力和獻身,無疑就不會有我今天的民主自由的生活環境。
我生活的澳洲之所以吸引我,主要原因當然就是因為民主政治製度帶來的寬鬆、自由、免予來自政府的恐懼的太平日子。從這個角度講,民主是好東西,必須珍惜。
從這個角度談論民主製度,我無法理解那些否定它的人,一個人為什麽不喜歡生活在民主製度下寬鬆、自由的社會環境裏呢?
2.
民主製度在什麽樣的情況下,會變成壞東西呢?
根據曆史,一個政黨、一個團體打著“民主主義”的旗號,利用老百姓對寬鬆、自由的太平日子的向往,來達到自己奪取政權的目的。但在奪取政權後,卻把民主製度棄置如敝帚。
在這種情況下,民主成了被利用的工具,成了某種意義上的壞東西。不過隻要具備清醒的頭腦,就會知道這不是民主的錯。
3.
現在世界上,有不少反對美國的人。他們在反對美國的時候,一起把民主理念也給否定了。
其實,隻要是普通老百姓,沒有不喜歡過寬鬆、自由的太平日子的。他們反對的,不是民主理念,而是美國的國際政策和某些作為。
美國在處理國際事務的時候,常常也把“民主主義”大旗祭出來,掩蓋自己為本國謀私利的目的。
一個國家為自己國民謀私利,原本無可厚非。但打著“民主”的幌子,卻讓人容易誤解了民主的真實含義。事實上,美國也根本沒有打算以民主的方式,來處理和解決國與國之間的問題。這是美國的不是。
可話要說回來,假如美國的精英們早已透徹地了解到國際問題不可能用民主方式來解決,同時也領悟到國際問題隻能使用爾虞我詐的叢林規則,那麽,用民主作幌子也不妨是爾虞我詐計策的一部分了。
4.
中國應該實行民主嗎?
以一個小老百姓的眼光,我反對在中國實行民主,至少今後50年內不行。
為什麽?
民主、自由,它跟愛情有某種類似之處。這個類似之處就是它們不能硬塞給人,而是反過來,人必須首先有這個需要,強烈的需要。也就是說,人不惜付出自己的一切代價,想要去得到它。這是首決條件。
沒有這個首決條件,那就不行。我不認為中國老百姓有這樣的強烈需求。
個別人有,但那是少數,可以說是中國人的絕對少數。那少數人的強烈需求,私以為他們不妨采取逃跑的策略,跑到西方民主國家來生活也就是了。
千萬別去搞什麽革命,搞得內戰流血,生活亂七八糟,苦得還是老百姓。沒有民主自由,日子總還能過;沒了腦袋,日子也沒得過了。
我說“不惜付出自己的一切代價”,重點在於“自己的一切代價”。這一點很重要。考證曆史,大凡奸雄一類,常常就會為了達到奪權目的而不惜一切代價。但他們不惜的一切代價,又常常是別人的一切代價,也就是倒黴的老百姓們的一切代價。
5.
需要警惕反對民主、或者讚同民主的不同聲音。
比如我,我喜歡民主製度,喜歡它帶給我的好生活。但我不讚成中國去實現民主。那麽,我到底是讚成民主、還是反對民主呢?
我一介布衣,人微言輕,讚成或反對並不重要。但換了一個“重要”的人物,或者換了一個“重要”的組織、團體,他們無論發出讚成民主、或者反對民主的呼聲,照樣不可以去輕信、或妄加判斷。
曆史早已有慘痛的教訓。
6.
關鍵在於,個人盡可能為自己獲得獨立的思想和思考能力。而不是人雲亦雲。我認為這是民主成功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