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國平
我相信,每一個人降生到這個世界上來,一定有一個對於他最合宜的位置,這個位置仿佛是在他降生時就給他準備了的,隻等他有一天來認領。我還相信,這個位置既然僅僅對於他是最合宜的,別人就無法與他競爭,如果他不認領,這個位置就隻是浪費掉了,而並不是被別人占據了。我之所以有這樣的信念,則是因為我相信:上帝造人不會把兩個人造得完全一樣,每一個人的稟賦都是獨特的,由此決定了能使其稟賦和價值得到最佳實現的那個位置也必然是獨特的。
然而,一個人要找到這個對於他最合宜的位置,卻又殊不容易。環境的限製、命運的捉弄,都可能阻礙他走向這個位置。即使客觀上不存在重大困難,由於心智的糊塗和欲望的蒙蔽,他仍可能在遠離這個位置的地方徘徊乃至折騰。尤其在今天這個充滿誘惑的時代,不少人奮力爭奪名利場上的位置,甚至壓根兒沒想到世界上其實有一個僅僅屬於他的位置,而那個位置始終空著。
我相信,從理論上說,每一個人的稟賦和能力的基本性質是早已確定的,因此,在這個世界上必定有一種最適合他的事業、一個最適合他的領域。當然,在實踐中,他能否找到這個領域、從事這種事業,不免會受客觀情勢的製約。但是,自己應該有一種自覺,盡量縮短尋找的過程。在人生的一定階段上,一個人必須知道自己是怎樣的人、到底想要什麽了。
我們活在世上,必須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麽。一個人認清了他在這世界上要做的事情,並且在認真地做著這些事情,他就會獲得一種內在的平靜和充實。
在商場裏,有的人總是朝人多的地方擠,去搶購大家都在買的東西,結果買了許多自己不需要的東西,還為沒有買到另外許多自己不需要的東西而痛苦。那些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麽的人,就生活在同樣可悲的境況。
人的稟賦各不相同,所共同的是:一個位置對於自己是否最合宜,標準不是看社會上有多少人爭奪它、眼紅它,而應該去問自己的生命和靈魂,看它們是否真正感到快樂。
怎樣確定一個職業是否適合自己?我認為應該符合三個條件:第一,有強烈的興趣,甚至到了不給錢也一定要幹的程度;第二,有明晰的意義感,確信自己的生命價值借此得到了實現;第三,能夠靠它養活自己。
最好的職業是有業無職,就是有事業,而無職務、職位、職稱、職責之束縛,能夠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時間,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例如藝術家、作家、學者。當然,前提是他們真正熱愛藝術、文學和學術,否則,職位、職務、職稱俱全而唯獨無事業的所謂學者、作家、藝術家,今天有的是。
你做一項工作,隻是為了謀生,對它並不喜歡,這項工作就隻是你的職業;你做一項工作,隻是因為喜歡,並不在乎它能否帶來利益,這項工作就是你的事業。
最理想的情形是,事業和職業一致,做喜歡的事並能以之謀生;其次好的是,二者分離,業餘做喜歡的事;最糟糕的是,根本沒有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
看一件事情是不是你的事業,有兩個標準:一是真興趣,你對它真正喜歡,做事情的過程本身就是最大的愉快,因而不再在乎外在的報酬和結果。這說明這個事情是真正適合於你的天賦,你的最好的能力在其中得到了運用和發展。另一是意義感,通過做這個事情,你感到你的生命意義、人生價值得到了實現。
現在很多人的問題就在這裏,他們沒有這樣的一件事情,於是隻好把外在的東西作為標準,什麽事情掙錢多、顯得風光,社會上大家在爭什麽,他也朝那裏擠。在沒頭腦的激烈競爭中,輸了當然不痛快,但什麽叫贏了?總是比上不足,所以心態總是不平衡。
最理想的情況是謀生與自我實現達成一致,做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情,同時又能藉此養活自己。能否做到這一點,在一定程度上要靠運氣。不過,我相信,在開放社會中,一個人隻要有自己真正的誌趣,終歸是有許多機會向這個目標接近的。就個人而言,最重要的還是要有自己的誌趣,機會隻對這樣的人開放。一個人首先必須具備快樂工作的願望和能力,然後才談得上快樂工作。
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生活,快樂是人人都想要的東西。不過,在多數情況下,快樂與工作好像沒有什麽關係。相反,人們似乎隻有在工作之外才能找到快樂,下班之後、雙休日、節假日才是一天、一周、一年中的快樂時光。當然,快樂是需要錢的,為此就必須工作,工作的價值似乎隻是為工作之外的快樂埋單。
工作本身不快樂、快樂隻在工作之外,這種情況相當普遍,但並不合理,因為不合人性。從人性看,僅僅作為謀生手段的工作是不快樂的,而作為人的心智能力和生命價值的實現的工作則本來應該是人生快樂的最重要源泉。
現在許多年輕人對職業不滿意,然而可悲的是,真給了他們選擇的自由,他們隻有一個標準,除了掙錢多一些、謀生得好一些之外,就不知道要什麽了。